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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南扬北??反衬鲜明
——浅析《故都的秋》中的对比手法
对比,就是把两种对立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放在一起互相比较。常见的对比手法有两种: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时间上纵向发展的比较是纵比;把不同事物放在一起比较,我们称之为横比,《故都的秋》中作者把北国之秋和南国之秋进行对比,就是典型的横比。
开篇,作者就述说“不远千里”上北平,只是“想饱尝一尝”“故都的秋味”。“饱尝”而不是浅尝辄止,可见作者对故都的秋情有独钟。接着却笔锋一宕,欲说北国之秋,先道江南的秋,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 江南的秋是“半开、半醉的”,
“ 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因此南国之秋是大不如北国之秋的。下文则开始具体写“故都的秋”的本色。
无论是漫游景点,还是“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整个故都被秋色装点着,真是无一处无秋意。南国怎么可以与之相比呢?作者通过一系列秋色、秋声、秋景、秋物的排比,从宏观上展示过去故都秋色的美丽醉人。至此,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可谓写得“饱”“透”且“十足“了。
文章结尾提到“南国之秋,当然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并作了适当的展开。但是,南国之秋“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作者运用博喻的修辞格,精选四组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作对比,从四个角度精当地写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差异。第一组从“酒”的角度写味道的足与不足;第二组从“饭”的角度写质的实在与不实在;第三组从“菜”的角度写味道的浓与不浓。前三组正好是一桌菜,构思可谓独特。第四组是从格调着眼,骆驼比之黄犬,可谓“大气大派”,“骆驼”之喻形象地渲染出北国之秋豪放而不矜持。作者化抽象为具体,运用对比,以虚映实,强化了对北国之秋的赞美,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鲜美的醉人特色,与作者那浓烈的挚爱产生共鸣。
写南国之秋,目的是为了南北对比,以“南”衬“北”, 北国之秋胜于南国,是作者的主观感受,抑南扬北表达作者对故都之秋的热爱。这种感受既来自空间的对比(南北两地),也来自时间的积累(已将近十余年了)。作者以南国之秋的“淡”来衬托北国之秋的“浓”,以这秋的深味在南方“尝不透”,来同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作对比,这样南北对比、衬托,更加突出了故都的秋感人至深。
郁达夫出生于浙江,是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他喜欢故都北平,是在与其他城市作了比较之后得出的,是出于北平的氛围与他的喜好、他的心境相吻合的情况下的喜欢。郁达夫一生短短的49年,他从未在北平久住,但他对北平总是一往情深,他在《北平的四季》中这样写道:“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由此可见,作者那么热忱地爱故都之秋,不只是单纯的恋秋情结,而是与爱“黄帝子孙”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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