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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为我所用,培养思辨意识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3-4-18 17:02:3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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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本为我所用,培养思辨意识

  记得一位全国名师说过:我们没有选择教材的权利,但我们有使用教材的权利。一篇文质兼美的文章教什么,如何教,应该根据学生的需要。一味的凭教师喜好,凭教参要求,而忽视学生的实际需要,那结果只能是:学生最需要的,我们恰巧不讲;学生不需要的,我们反而大讲特讲。这恰恰违背了毛泽东提出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真理。

  像《六国论》这样的名篇,我认为除了应该在学生充分熟读乃至成诵的基础上,梳理部分重点词语句式之外,应该把教学的重心放在学生思辨意识的培养上。

  何以如此?因为根据我对学生平时的了解与观察,在写作训练中,很多学生一遇到像“情感与认知”“看到自己与看到别人”等思辨性很强的作文题常常感到无从下手,而《六国论》这篇文章思辨特点尤其突出。因此我在教学中就有意识的利用此文培养学生的思辨意识。

  按照自称“我就是要搅乱中学语文课堂”的天津大学教授徐江的总结,苏洵在《六国论》中主要体现出了这样四种思维结构。

  一、“由果溯因”立论法

  六国破灭了,这是当时的现实结果。怎样评述这一历史现象呢?六国破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割地的,有派刺客冒险的,有受挑拨排斥名将的……苏洵不可能将这诸多原因一一评论,他必然选择他认为最重要的原因加以评述。针对宋王朝对当时外敌的骚扰所采取的政策——以白银、茶叶、丝绸求和——重蹈韩魏楚赂秦覆辙,其后果很可能是可悲的。所以,苏洵选择了赂秦这一因素以达到针砭时弊的目的。这就是“由果溯因”立论法。   二、“由果求因”论证表述法

  ?“弊在赂秦”的观点确立以后,苏洵以此作为出发点,由果求因,加以表述论证。“赂秦”者带来的伤害——“亏”己而“助”秦,此破灭之道也。这样又连带提出了另一个问题:“赂秦”者必然不助“抗秦”者,因而导致“抗秦”者失去“强援”,不能“独完”,“不赂者以赂者丧”。这仍然是“由因求果”的思维形式。    三、反事实假设论证,苏洵独特的论证方法。    所谓“反事实假设论证”是就已经发生的事实作出相反的假设推断,让人认识到,一旦按这种“反事实”假想应对的话,“未发生”的事情本来也可以成为世界现实的一种。“六国破灭”事实已不可更改,但作者反其道提出“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问”,那么就有可能改变六国破灭这个结局。这样从反面假设反推,在对比中凸现了“赂秦”的消极作用。   四、“以学为资,化而用之”的引用论证法

  《六国论》中有这样一段十分流畅的论述: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之势已判矣。    其实这段话源自《史记·秦列传》中所记苏秦游说韩宣王的话:    大王事秦,秦必求宜阳、成皋。今兹效之(献给他),明年又复求割地。与,则无地以给之;不与,则弃前功而受后祸。且大王之地有尽而秦之求无已。以有尽之地而逆无已之求,此所谓市怨结祸者也,不战而地已削矣。    苏洵不仅从《史记》中汲取了“赂秦而力亏”的道理,借鉴前人的思想,而且阐述的话语也依此而来。请看前文“今割……,明日割……”与后文“今兹效之……明年又复求……”;前文“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与后文“大王之地有尽而秦之求无已”。无论是所讲事理还是句式结构,都有很大的相似性。

  ?? 在掌握文言基础知识的基础上, 如果我们能挖掘出《六国论》中苏洵论证的这些思维特质,仔细剖析,并结合学生作文加以训练,学生从中学到的就不仅仅是枯燥的字词句,更会在语言表述上有所提高,在立意、说理等思维特质上获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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