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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课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行

作者:未知来源:中央电教馆时间:2006/4/28 18:31:54阅读:n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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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体手工业改造的失误

  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时期,手工业的改造曾出现过一些失误。《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指出:"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至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这四"过"的缺点,在手工业改造高潮中的主要表现是:

  过分追求改造速度,生产上盲目集中,组织形式上一律合作,管理上统一核算。据当时统计,石家庄市将88个社合并为31个社,其中人数最多的社员达1400人。广东省有的综合社包括14个行业,有的跨地区的社纵横60华里。四川省眉山县五金社把13个乡的烘炉、制秤、自行车、钟表修理等行业组织在一起,发一次工资骑自行车要走7天。上海修理自行车行业原有1808个服务点,改造高潮一开始就撤掉450个。沈阳北市区原有103户个体服装店,改造高潮时组成一个缝纫合作社,只设10个门市部。有些特种手工艺,比如雕刻也组成合作社,每礼拜开一次会,进货、销路都是统一的。

  盲目集中,一律合作,统一核算,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群众生活和生产不方便;原来分散经营的供销关系割断了,而合作社的统一经营一时又建立不起来,致使生产停顿;吃"大锅饭",出"大路货",产品品种减少,质量降低,某些传统名牌产品失去了原有的传统风格,合作化后,师徒都成了社员,原有的师徒关系淡薄了甚至割断了,这对技术传授是不利的;由于盲目集中,缺乏厂房和生活服务设施,一时造成混乱,使手工业者本来就不多的财产受到损失。

  手工业合作社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在一种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以为生产关系越高级就越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不正确理论指导下形成的社会变革。它把本来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手工业者或手工业合作组织中的绝大部分纳入吃"大锅饭"、端"铁饭碗"的体系,抑制了手工业生产经营的活力,增加了国家的负担,在经济困难时期,更成为国家的一个包袱。在农村里,手工业合作社的升级过渡后来实际上变成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一部分。这一步骤对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总的说,没有也不可能起到促进作用。

  对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一件极其艰巨复杂的事情。在建国头6年,手工业的改造取得好的成绩,对其中的失误及时进行了纠正。1957年以来,手工业升级过渡,造成又一次失误,虽对手工业所有制关系作了一定的调整,但长时期遗留了一些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问题,致使某些特种工艺失传。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提出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各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这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认识发生了一个飞跃。这一重大认识的取得,是同总结包括手工业改造在内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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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私合营的综合评价

  在1956年初公私合营高潮中,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取得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的决定性胜利,这是一次"有世界意义的伟大历史事变。"具体地说,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成就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提前基本上完成了和平变革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历史使命,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奠定了经济基础,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

  二、使民族资产阶级分子正处在由剥削者变为劳动者的转变过程中,为最后实现消灭阶级、改造人的战略方针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迅速而大幅度地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据统计,1956年全国公私合营工业总产值达191.1亿元,较1955年这些企业的总产值增加了32%,1957年又比1956年增长8%,1956年全国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的零售总额较1956年这些企业的零售总额增加了15%以上,1956年全国公私合营工业的劳动生产率比1955年提高了20-30%。

  在对资改造过程中,由于统筹兼顾方针的贯彻执行,不仅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而且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也获得同步发展。以各种经济成分的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来说,国家资本主义工业从1949年的 9.5%上升为1956年的32.5%,社会主义工业从1949年的34.7%上升为1956年的67.5%,两者都是逐年上升的。与此同时,包括对资改造在内的三大改造,不仅促进了工业生产的发展,而且也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从而大大提高了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956年与1955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分别增加7.8%、11.4%与3.5%。

  综上所述,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这场涉及几亿人口的、大规模的、极其深刻的社会变革中,我国不仅在经济上没有遭到破坏,避免了生产力下降的情况,而且通过社会主义经济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联系,通过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充分利用这部分企业发展生产,活跃经济,积累资金,培训工人与干部,有力地壮大了社会主义经济力量,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今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和今后的一切进步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这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巨大成就。

  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不论在指导思想与实际工作中,都存在着一些缺点和错误,有的还比较严重,以致遗留了一些问题,造成不良的后果。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改造的要求过急,速度过快。1955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对资改造工作会议,针对当时的社会主义经济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取得决定性的优势地位以及私营工商业的生产经营困难重重等情况,决定准备用两年的时间"在一切重要的行业中分别在各地区实行全部或大部公私合营","在全国各地按行按业、分期分批地来进行。"在这以前不久,10月底的工商界代表人物的座谈会上,李烛尘等人曾提出工商界也要掀起一个对资改造高潮的主张。毛泽东对此曾表示不赞同,对李说:"你那样搞太厉害,你要求太急了。""要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要有秩序有步骤地来,不要搞乱了。"

  但是,在党内批判右倾保守的调子越来越高,各地农业合作化高潮一个接着一个到来的形势下,首都私营工商业的资本家与职工出于对实现社会主义的迫切要求,终于首先掀起了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面对这种形势,中共中央在作了郑重考虑以后,"改变了原定计划,在全国各地一次批准了私营工商业、手工业、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了适应当时的要求,这种改变是必要的。"这样,党和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提前两年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改造。这不能不说是步子迈得太大了,许多部门和地区的各项准备都很不足,仓促上马,组织指导工作没有跟上,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了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错误,在经济上、政治上都或多或少地造成了一些损失。

  二、党和政府改造手工业和小商贩的原则是逐步引导它们走合作化道路,同时还可适当保留一些个体经营。但由于大多数个体商业、个体手工业纷纷要求公私合营,认为不给他们定息、发固定工资是"共产党嫌贫爱富",又由于对资改造主管部门的不适当合并以及盲目追求改造的高级形式,因而造成合营、合作的面过宽,经销、代销、自营的面过窄的错误。1955年个体手工业者参加合作组织的人数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上升,其中相当多数既未经过合作小组,也未经供销合作社阶段,一跃而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不仅如此,在高潮中,还有占资本主义工业与个体手工业总户数的40%的48200多户,从业人员126000人的个体手工业进入公私合营。又据统计,1954年私营商业中有96.4%的户数是小商小贩,1.6%的户数雇工不满2人,只宜实行合作化或保留个体经营,但高潮的结果,在 242.2万户总数中,保留个体经营的仅占17.8%,而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占59.6%,转入国营、供销社及定息公私合营的占17.7%。

  由于改造的面过宽以及与资本家同样拿定息,使带进公私合营企业的大量的小业主、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被笼统称为"私方人员",被错当作资本家对待,后来又长期没有把他们区别出去。这就混淆了阶级界限,挫伤了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给他们的家属和子女后代造成许多不良影响。有些"三小"即小业主、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认为自己是"小鱼上大船","陪着资本家改造",有的人长期在企业里当"瞎子"、"聋子"和"哑巴",有的有技术也不愿施展,甚至不少人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受到歧视,有的还受过不应有的打击,吃了不少苦头。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中共中央批转统战部等部门提出的"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问题的请求报告"之后才得到解决。区别的结果是:全国参加公私合营的工商业者有86万人,区别为劳动者的有70万人,占80%强。

  三、对于相当大一部分资本家的使用和处理不当,影响了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在高潮中,为了改造资本家和把公私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搞好,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利用资本家的长处,安排好资本家的工作问题。陈云在党内外反复地强调指出:"不应该让有经营能力的资方实职人员坐'冷板凳',而要尽可能地使用他们",这是因为"资本家有本领","是因为他有知识,对我们有用处,对发展生产有好处。"他联系过去苏联出美元聘请美国专家的事例作了对比后说:"现在我们不需要出美元、洋房,资本家还敲锣打鼓来向我们要求工作,给他们工作就高兴,我们为什么不用他们?不用他们就是傻瓜,这不能说是懂政治。"但是,不少同志感到和资本家相处,"左了违反统战政策,右了丧失阶级立场",因此,在工作中对资本家是"敬而远之",宁"左"毋右,总是不信任,不使用,以致许多资本家普遍感到有职无权,"坐冷板凳",说"安排私方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兔子的尾巴(长不了)",不能充分发挥所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与这一点相联系的还有:在高潮中对于资本主义企业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一切有用东西,如精打细算,生产质量优良的名牌货,注意产供销信息,迅速适应市场需要等,不仅没有看作"民族遗产"加以保留,反而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否定了。所有这些,对发展经济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来说,都是损失。

  四、过分强调集中统一,经济改组盲目合并过多。针对我国私营工商业十分分散,中小型企业占优势的特点,在高潮中进行适当的经济改组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分,不能盲目进行。为此,党和政府规定了"大部不动,小部调整"及"大中小型企业相结合"等改组原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客观原因,不少地区还是进行了步子相当大的"裁并减合",发生了盲目合并过多的现象。据1957年 6月统计,全国在高潮中实行公私合营的工厂中,经过生产改组,合并的约占半数以上,实行联合管理的只占三分之一,其中实行统一核算又占半数。在调整商业网方面,也有类似的问题。"总之,是并得过多,统一计算盈亏的单位太大。"结果,造成生产单调,经济特点丧失。不少商品花色品种减少,质量下降,商业网点不足,流通阻滞,给人民群众生产带来许多不便,不利于生产和流通。

  五、在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中,由于对我国地区间社会经济很不平衡的状态不重视,在改造的要求和做法上,存在着"一刀切"的严重弊病,以致影响了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有些边远地区,经济本来就落后,工商业很不发达,基本上处于半自然经济状态,需要发展商品经济,需要多保留一些私营工商业,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改造得太彻底了。例如,广西由于在高潮中对不少地方,尤其是在农村初级市场的小商小贩排挤过多,而国营、合作社商业的工作跟不上,造成小商小贩经营不下去而失业,农民要卖的东西卖不出,要买的东西买不到,严重阻塞了城乡物资交流,加深了半自然经济的落后状态。这种现象在工商业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也有发生。据调查,浙江吴江县铜锣镇,过去以生产肥猪、烧酒出名,在1956年改造高潮中,因大搞商业国有化,市场贸易受到打击,有200名经商的小业主和学徒无以为业,只好离镇外出,另谋出路。这样,影响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加上农业生产以粮为纲,搞单一经济,农民很少有商品拿到镇上出售,就更使小城镇加剧衰落,使农民生产萎缩,向自然经济倒退。

  1956年上半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与中共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在八大前后,以苏联为鉴戒,总结我国自己的经验,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八大的一系列决策,就是这些探索的积极成果。针对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中给我国经济体制带来的一些弊病,毛泽东、刘少奇、陈云等党中央领导同志,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不怕有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作为补充和比较者","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等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相应的方针、政策。这些方针、政策执行了很短的时间,及至1957年下半年反右派斗争开展以后,就因党的"左"倾错误而中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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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评价

  党中央提出通过互助合作的形式对我国个体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个基本方向是正确的。它的功绩在于把广大农民的个体经济改造成了集体经济,巩固了工农联盟,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物质保证。综观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全过程,尽管在方针、政策和办法方面,在党内曾出现意见分歧,未能完全统一,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党中央还是在基本上坚持了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和由半社会主义的初级社逐步过渡到全社会主义的高级社这一指导思想。总的来说,农业合作化运动是成功的。

  正如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所指出的:"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个体农民作为小私有者,其自发趋势是私有经济;但是,作为劳动者,又可能引导他们走合作的道路。特别是当时的贫农、下中农,存在许多困难,具有互助合作的要求。据统计,1949年每百户农民只有64头大牲畜,50部旧式犁,9.7部水车,6.6辆大车。这表现出很多农民生产要素残缺不全,不能形成有效的生产能力,难以抵御自然灾害的侵害,只有大家互助合作,才能克服困难,有效发展生产。中央根据这种情况,及时地引导农民组织起来,相互协作,发展互助合作的优势,发展农业生产,这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的。

  实践证明,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曾经创造出许多富有特色的形式,即由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逐级过渡的办法,其好处是使农民逐步适应了新的制度。1951年和1953年关于互助合作的两个决议,规定了许多符合实际的、合理的原则和措施,如反对强制和剥夺农民,坚持说服、示范和国家帮助的方法,严格遵守自愿原则;强调分别不同地区、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步骤和形式;注意抓好生产,实行民主管理,照顾社员的个人活动和发展家庭副业,采用灵活、过渡的分配办法;不能忽视和挫伤农民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不能歧视和打击单干农民;领导上既要反对放任自流又要反对急躁冒进两种倾向;等等。这些都保证了运动的健康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合作化、土地公有,消除了产生剥削制度的经济基础,

  避免了两级分化。第二,在部分地区发展起集体企业,积累了公共财产。第三,促进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机械化。农田灌溉面积由1952年的 29938万亩增加到1957年的 41008万亩。第四,在低水平上保证城乡人民对农产品的需要,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贡献,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实施奠定了有利条件。总之,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历史上的作用是功不可没的。

  但是,问题是到了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后期,由于毛泽东对形势作了不切实际的过分乐观的估计,导致了他和党中央原来指导思想的改变,以致于陷入"左"的偏向,出现了更大的急躁冒进和偏差,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形势估计上,一方面夸大农民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和两极分化的情况,过分强调两个阶级、两种道路的斗争,1955年10月11日,毛泽东在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中,不仅强调了"在这十五年的时期内,国际国内的阶级斗争会是紧张的",要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作为四项阶级斗争的内容之一,继续给资产阶级以"粉碎性的打击","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而且特别指明,要使"小生产也绝种"。为了使"小生产也绝种",不仅对小农经济从政治上经济上予以种种打击和限制,而且把干部中坚持"稳步发展"的思想,也错误地当作"右倾顽症",来反复地批评,并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另一方面,又过高地估计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认为农村合作化的高潮有的地方已经到来,在全国也即将到来,肯定地认为"群众要求大发展合作社"。这两种估计的共同点是加速农业合作化的步伐,否定过去的正确方案,把执行原计划的同志说成是"右倾",通过党内斗争,以搞运动的方式掀起全国的合作化高潮。事实上,当时农民刚刚分得土地,正热衷于在自己的土地发展生产,出卖土 地和雇工经营都是个别现象,两级分化并不明显。就多数而言,农民的产品除了自己消费外很少有剩余产品,能够成为公共财产的东西还不多。而我国农村又缺乏合作社的基础,开展相互合作的时间还不长,很多人对初级社不甚了解,对高级社更没有认识,干部和农民还缺乏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总之,所谓的"高潮"是缺乏经济基础、思想准备和干部条件的。

  (二)把合作化和发展商品经济对立起来。土改以后,本应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分工分业,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加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联系。然而,在整个合作化运动过程中,却把农村商品经济视为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来加以反对,禁止农民经商,更不准合作社从事商业活动。这是夸大阶段斗争、恐惧商品经济的结果。

  (三)由于采取高度集中的平均主义体制,用行政手段把农民的财产变为公有,用直接管理国营企业的办法管理合作社,生产按国家指令性计划,劳动采用集体形式,产品由国家统购派购,分配按统一规定实施,农民和合作社没有自主权。因此,当时农村普遍实行的这种集体经济体制是不能真正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的。实践证明,那种认为公有化程度越高,规模越大,管理越集中,就越有优越性的观点,是脱离实际的。

  (四)在1956年全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留在全国农村的是一种"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在合作社(人民公社)之外,农村基本上消灭了个体经济和私人"企业",甚至连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也想一起消灭。这种清一色的、纯而又纯的制度,和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是极不适应的。因为在我国生产力水平很低的阶段,采取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和经营方式并存是非常必要的,只要加强管理、引导和宏观调节,它可以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可以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

  (五)没有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人为地扩大阶级斗争,这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过程中最主要的失误。当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基本胜利之后,党的八大即明确地指出:"在我国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国内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在今后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可惜,这个正确结论不久便被推翻了,抓阶级斗争的调子越来越高,在社会实际工作中,运动一个接着一个,人为的斗争愈演愈烈,破坏了人们的正常关系,给社会造成严重的恶果,使国民经济亦濒于破产的边缘。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我国农村合作化制度没有显示出预期的优越性,以致人们头脑狂热,生产发展却很缓慢。据此,还给农村社会留下了许多难以克服的顽症,不少地方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农村经济始终处于一种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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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由来

  中国农民有着较长时间的互助合作的实践经验。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转入农村,实行土地革命和农村武装割据时,在革命根据地就建立了"劳动互助组"、"耕田队"、"犁牛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生产和消费的互助组织。这些组织是在共产党掌握一个地区的政权之后,随着土地革命斗争的深入和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打击,在民间固有的亲族之间临时性伴工、换工、互助的习惯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到抗日战争时期,随着革命形势的转变,劳动互助组织又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思想理论又有了新的认识。1943年,在河北省饶阳县建立起的闻名全国的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是个突出的范例。解放战争时期,互助合作组织已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但是,中国这个农业大国小农经济力量非常薄弱,又是小商品经济,它们的生产受到市场流通和交换的制约,这就决定了个体农民的经济地位极不稳定,多数人贫困破产,少数人发财致富,必然会出现两极分化。新中国土改后的农村,很快出现的买卖土地、雇佣剥削、放高利贷等现象,也正是小农经济的必然趋势。再加上农村中资本主义势力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地主富农仍然占有大部分土地,雇佣工人相对较多。

  据浙江省嘉兴县高照乡的调查,全乡有雇农144户,占总户数的21.79%,出现了长工、月工、短工、牧童等。此外还有外籍雇工114人,牧童35人。当然,有些人乘人之危进行放高利贷剥削也加剧了农村中的两级分化。据1954年的调查,龙游下范二村,90户农民经济条件下降的有29户,34户中农下降的有11户,6户富农上升的有5户,全村真正困难的有32户,占总户数的20.9%。其中典卖土地的 16户,共典卖土地21.5亩,典卖房屋、农家具的28户,共典卖房屋13间,卖农家具506件,送卖子女的两户。这些情况表明,两极分化的现象在土改便开始发生了。要使农业有较快地发展,又要防止两极分化,不让刚刚翻身的农民重新陷入受剥削的贫困境地,只能走使全体农民共同富裕的农业合作化道路。

  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全面恢复和展开,党中央敏锐地觉察到,在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生产之间存在着日趋紧张的矛盾。一方面,实现工业化要求提供越来越多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而且"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起来的",同时工业品市场的形成又有赖于农业内部积累的增加;另一方面,虽然在土地改革和国民经济恢复以后,农民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开始回升,但我国农业滞后的局面并没有从根本上改观。这种状况突出地表现为: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积极的办法只能是迅速发展农业生产,而发展生产,解决粮食及国计民生的大计问题,唯一的出路是:"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因此,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全过程中一再强调,"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而孤立地去进行的"。"如果不使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速度相适应,则社会主义工业不可能孤立地完成,势必遇到极大的困难。"

  除经济原因外,促使党中央认为需要大力发展合作化的还有社会政治方面的考虑。

  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在广大农村中还存在着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广泛的个体农民所有制。党中央对农村中出现的两极分化现象和资本主义自发倾向极为关注,毛泽东曾尖锐地指出:"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毛泽东还告诫说:"现在农民卖地,这不好。法律不禁止,但我们要做工作,阻止农民卖地。办法就是合作社。互助组还不能阻止农民卖地,要合作社,要大合作社才行。大合作社也可使得农民不必出租土地了,一、二百户的大合作社带几户鳏寡孤独,问题就解决了"。

  在围绕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展开的争论中,党中央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已逐步深化,并从巩固和建立新的工农联盟和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战略角度进一步论证了迅速实现合作化的必要性。同时还认识到,民主革命时期工农联盟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分给农民的革命已经过去。而最近几年中,农村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许多农民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状态。这种情况如果发展下去,农村中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比一天严重。那样,不仅贫困的农民不满意,就是富裕的农民也会因为我们不允许他们走资本主义道路而不相信我们,这样一来工农联盟就很难巩固了。要巩固已有的工农联盟并使其获得新的更加坚实的基础,就需要实行合作化,逐步消灭农村中的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整个社会立足于公有制的基础之上。另外,"只有在农业彻底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工人阶级同农民的联盟在新的基础上,就是在社会主义基础上,逐步地巩固起来,才能够彻底地割断城市资产阶级和农民的联系,才能够彻底地把资产阶级孤立起来,才便于我们彻底地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我们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是要在农村这个最广阔的土地上根绝资本主义的来源"。

  因此说,在50年代,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系统工程启动的中心环节。农业合作化运动在总体上也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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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条件

  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初,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在一切重要的行业中分别在各地实行全部或大部公私合营的阶段。并迅即形成了全国范围的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刘少奇在中共八大上指出:"这个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高潮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1949年以来我国各种社会条件发展成熟的必然结果";这个高潮"并不是凭主观愿望任意决定的,而是研究了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和条件,针对国计民生的迫切需要而确定的";"不但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而且资本家也找不出任何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来反对。"

  那么,我国当时究竟出现了哪些情况和哪些条件,促使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新阶段,促使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形成呢?这可以从下列几方面来论述。

  第一,通过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知识分子思想改造和"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及过渡时期总路线、宪法和社会主义改造政策的宣传教育,通过党的自身建设的不断加强,到了1955年,党的领导力量已日益坚强,人民民主专政已日益强大,工农联盟在农业合作化运动逐步深入展开的基础上已日益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已日益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普遍提高,社会主义积极性空前高涨,"跟着中国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的历史必然趋势。特别是经过"五反"运动,我国已开始形成了政府与工人阶级有可能完全控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局面。工人监督已在很多资本主义企业中建立起来,很多资本家实际上已丧失了或基本丧失了控制企业的权力。同时在资本主义企业中的工人群众,他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热情空前高涨,他们已不愿意照旧生活下去,迫切要求变革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要求资本家接受进一步的社会主义改造。这种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大大上升的客观事实,是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到来的一个重要条件。

  第二,公私合营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优势日益壮大。到1955年,在工业中,国营、合作社营和公私合营经济的产值已占工业总产值的 83.6%;在商业中,国营和合作社商业已占商业批发总额的94.8%,占零售总额的67.6%。银行、铁路、钢铁、矿山、电力、对外贸易等关键性经济部门,也都掌握在国家手里。到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前夕的1955年秋天,在大型工厂(规模是使用机器的工业是16个工人以上,手工业是31个工人以上)中,实行公私合营的工厂已有1900多个,它们的产值占 56%;全国163户(1954年统计)500工人以上的私营工厂,只剩下30家没有公私合营了。所有这些,使社会主义经济对资本主义经济取得了决定性的优势地位,为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与此相反,资本主义经济的力量则大大削弱了。1954年以来,私营工商业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了严重的困难,部分私营工厂停工、停薪、停伙,甚至关门,部分私营商店停业,收入大幅度下降。这些困难,只有依靠政府通过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加强改组改造等措施,才能得到解决。到1955年,私营工业只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6.2%,而在这个产值中,又有 45%已经纳入加工订货等国家资本主义初级形式;私营大型工业为国家加工订货的产值已经占93%。如果以私营工业和公私合营工业的总产值为100,则私营自产自销仅占9.2%,加工订货占41.4%,公私合营占49.4%。私营零售商业只占全国商业零售总额的32.4%,而在这个零售额中,又有45%已经纳入经销、代销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的合作化形式。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基本上依附于社会主义经济,离开国家的安排,就难以生存,它们已经失掉了独立存在的条件,它们已经有"一只半脚踏进社会主义",剩下的那半只脚也非跟进来不可了。

  第三,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优势的不断加强,资本主义企业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已经暴露得特别突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如果不进一步受到改造,就不可能提高生产力来适应人民的需要。同时,在公私合营的企业与未合营的企业之间,私营企业大中小户之间,先进企业与落后企业之间的矛盾也突出了。如果不突破所有制界限,不突破企业乃至行业界限,统一调动生产力,统一安排,不进一步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改造,则一系列的矛盾就不能克服,生产力就会受到破坏。1955年上半年,上海首先就有8个工业行业进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试点工作,接着北京对棉布商业进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其他一些地方也进行了试点。这一系列的实践,证明全行业公私合营确是解决上述矛盾的有效办法。这样,为了进一步解决因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而日益突出的资本主义经济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以提高社会生产力,适应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党和政府采取一个全面改造的重大步骤,即对资本主义经济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就成为迫不及待的事情了。

  第四,1955年下半年以来,以批判"小脚女人走路"、"右倾保守思想"为先导,在我国农村掀起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到1955年底,已有不少省、市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已有占全国总农户的 64.9%的农户加入了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个高潮的到来,意味着有五亿人口的农村最终地抛弃了资本主义道路,进一步割断了资产阶级与农民的联系,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内的阶级力量的对比;这就使资本主义失去了发生和发展的基础,使资产阶级更感到处境孤立,除去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以外,再没有其它的出路。

  第五,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资产阶级在党的和平改造与实行赎买的方针下,在利用、限制、改造政策下,经过多次政治运动的考验,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实践,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看到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壮大,人民民主专政日益巩固,越来越认识到在中国不可能走资本主义道路,只能接受改造,通过和平转变,走社会主义道路。他们还切身感受到在接受改造过程中,通过国家赎买、政治安排和工作安排,也确实得到了实际的好处。他们逐步有所进步,并涌现出成批的进步分子。这部分进步分子比较了解政策,能看清国家和自己的前途,靠拢党和政府,赞成社会主义,宣传社会主义,在推动整个民族资产阶级接受改造过程中,起着显著的积极作用。这种作用是共产党员和工人阶级中的积极分子起不了的。在民族资产阶级内部所发生的这种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分化,是1956年初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所以到来的另一个重要条件。正如1979年 6月15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所指出的,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胜利的取得,"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工人阶级执行了毛泽东同志根据我国情况制定的马克思主义政策,同时,资本家阶级中的进步分子和大多数人在接受改造方面也起了有益的配合作用。"

  这一切表明: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推进到一个更高阶段的客观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高潮,注定很快就要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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