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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学质量评价的两个根本性转变
一、教学质量评价的内涵:以学校和教师基本职责为出发点的思考
首先,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取决于正确的教育评价理念,而正确的教育评价理念则源于对教育本质和人的本质的正确认识。教育评价理念决定着评价的目的、对象、内容、方法和途径。其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目标、教育标准等是评价的直接依据。再次,评价的内容是施教者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受教者的学习质量,而评价的重点在前者。同时,评价的重点应放在教育教学过程上,然后才是对结果和相关因素的评价。最后,评价本身就是一个过程,因此应采用“过程方法”。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活动,其目的就是通过评价来改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持续满足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需求。因此,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重点应放在对施教者的评价上,因为教育教学是学校的职责也是教师的职责,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因而“教”和“育”的质量才应是评价的主要内容,而对“学”和“得”的评价,只是通过评价来了解“教”和“育”的不足,从而不断改进“教”和“育”的质量。进一步而言,评价的对象和重点不应是学生、学生的知识与能力水平,而应是施教者(包括教师和所有学校教育工作者)提供“教育服务”的质量。
二、教学质量评价对象:由侧重学生转向侧重教师
受传统教育观的影响,我们对教师和学生往往采取双重标准:即在教育教学中,以教师为中心、以“教”为中心;而在教学质量评价中,重点对象却是学生和学生的学习,而不是教师的施教质量。因此,我们应该转变观念,实现评价对象由学生为主向教师为主的转变。
笔者认为,对施教者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应包括下述8个方面:
——施教者的教育理念。教育理念是人们对整个教育和教育现象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其所形成的观念体系。施教者持有的教育理念是指导教育教学的灵魂,是教育教学的指导思想,它始终在自觉不自觉地控制着施教者的教育行为。对施教者的教学质量评价首先要评价其持有的教育理念。
——教育教学依据的掌握。教育教学依据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根据。具体包括:施教者的教育教学理论、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教育方针、教育标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以及对学生个体差异情况的了解程度等。
——教育教学内容的把握。包括如何选择与鉴别教育教学资源、如何科学而系统地组织教育教学资源、如何突出教育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如何贯彻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等。
——教育教学艺术的运用。在教育教学中施教者综合运用教育教学的技能与技巧。其含义有三:一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施教者对普遍的教育教学原理、原则、方法、技能技巧的创造性运用;二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遵照教学原理和规律,贯彻教育原则而进行的创造性的教育教学活动,使教育教学具有形象性、情感性,给学生以美的享受。三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体现施教者个性而独具特色的艺术创造活动。包括施教者运用语言、肢体、表情,融语言表达包括形体语言表达为一体,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管理才能去激发学生的兴趣、好奇心、求知欲,以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
——教育教学结构的设计。教育教学结构是指教育教学的组织结构形式和具体的安排、实施过程,特别是教育教学的课堂结构形式。具体包括:教育教学环节设计、时间分配,课堂教育教学新旧内容的衔接;施教者与学生的互动情况;课堂教学效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程度等。 ——教育教学方法的采用。教育教学方法是指施教者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采用的方式、措施以及使用的工具与手段,具体包括:形式是否活泼多样、方法是否得当得体、是否贯彻了“教有法但无定法”等原则;是否注意到了个体差异、是否调动起了学生的积极性;教与学的关系处理得是否合理、是否突出了“过程方法”、组织教育教学是否自然和谐;采用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工具是否得当、有效等。
——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是指施教者运用管理学理论知识解决和处理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的能力,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变能力。如何实现对教育教学的有效管理,特别是对课堂的驾驭与管理,是施教者管理能力的集中体现。具体体现为能否通过教育教学管理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提供良好健康的环境。
——教育教学总体效果。教育教学的总体效果是指通过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所达到的预期目标、整体水平。这里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施教者的教育教学实效,即在“教育服务”中所达到的预期目标和整体水平;二是学生通过施教者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即接受“教育服务”后所收到的效果和满意程度。因此,对教育教学总体效果的评价应该包括3个指标:一是施教者的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的效果;二是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水平;三是学生对施教者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服务)的满意程度。
总之,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重点应放在对施教者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上,但是这不等于说就不对受教者的学习质量进行评价。对受教者的学习质量,特别是整体发展质量同样要进行评价,只是评价的目的不同。在传统评价中,对受教者学生的评价往往被视为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指标,甚至是唯一的指标,这是有所偏颇的。笔者认为,对学生整体发展质量的评价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评价来了解学校在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修正,从而为学生提供持续改进的教育服务,满足学生各方面素质发展的需要。实践证明,只有认识到了这一点,才能真正改进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才能真正确保“以人为本”、教育全面和谐发展的实现。
三、教学质量评价重点:由侧重结果转向侧重过程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除了要实现评价对象由学生为主转向教师为主外,还要实现由侧重“结果”转向侧重“过程”。众所周知,教育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只有控制好过程,才能有好的结果。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应把重心放在对施教和受教过程质量的评价上,而不是把重心放在对结果的评价上。这里要明确的是,对“过程”的评价不是忽略结果,恰恰相反,对教育来说,只有“过程”科学而合理,才会结出好的“果子”。作为培育人的教育,控制过程比控制结果更为重要,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要采用“过程方法”和“管理系统的方法”,把评价重心放在对教育教学过程质量的评价上,才能真正抓住教学质量评价的实质。
那么该如何理解教育教学过程呢?笔者认为,教育教学由两大过程构成:一是“教师提供教育服务过程”(也就是教师“教”和“育”的过程),这一过程是“教师的职业实现的过程”;二是“学生接受教育服务的过程”(也就是学生的“学习过程”或“受教育过程”),这一活动是“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进行自主创新性学习的过程”。每个大的过程之中又包含着若干个子过程,子过程中又有子过程。这些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一组、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一个教育活动的开始,就是上一个教育活动的结束,这个活动的结束,又是新的教育活动的开始。所以,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评价”,以学科的课堂教学为例,主要应包括下述两大部分:
1.对教师提供“教育服务”过程(即教师“教”的过程)的评价
教师的“教”,实际上就是教师提供“教育服务”的过程。对教师提供“教育服务”过程的评价,一般要评价四个过程:第一,施教准备过程,这一过程是“提供教育服务”的准备(即所谓的备课)过程,一般包括研究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研究教材内容(包括主导教材内容、辅助性教材内容,教材内容中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等)、研究与拟定方法、途径,制定实施策略和措施,准备必要的软硬件条件,预先评估学生的情况(包括相关知识的水平、个体差异情况、学生的需求等)。第二,提供教育服务过程。提供教育服务过程,即所谓的“教”的过程,这一活动和过程一般包括课堂的组织、协调与导学;根据具体情境适时选择与调整方法、途径、手段;指导、调整学生活动;突发事件处理和适时引入评价等。第三,质量管理过程。质量管理过程,即反思施教质量的过程,这一过程包括学习效果诊断(诊断反馈信息,评价学生所得、预测学生满意度等)。第四,持续改进过程。这一过程包括对教学的总结与反思,修正不足,调整“教育服务”策略,制定改进措施等。
2.对学生“接受教育服务”过程(即学生“学”的过程)的评价
“学”是学生自主性建构的活动和过程。对学生“学”的过程的评价一般需要关注4个过程:第一,自主预习过程。一般包括学生个人预习的内容、辅助性资料查阅与积累等。第二,合作学习过程,包括以小组为单位的自主研究性学习、小组内展示与预习所得、提出疑惑或问题、提出帮助请求、接受同伴的帮助等。第三,接受教育服务过程。这一过程,包括消化、理解并应用所学内容的情况、寻求教师帮助、生成与发展相关素质等。第四,质量管理过程,包括学习质量反思、评价与改进(所得与满意度评价、经验与教训总结)、调整学习策略等。
无论是对教师“教”的过程的评价,还是对学生“学”的过程的评价,评价方式和方法都是多样的。强调对教学“过程”评价,并不是说“结果”就不重要。这里要强调的是通过对教学“过程”的评价来达到对教学活动质量的最佳控制,从而确保期待“结果”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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