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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经济建设基本路线的制定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3-4-21 15:06: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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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条经济建设基本路线的制定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

  新中国成立后,为改变国民政府留下的贫穷落后、千疮百孔烂摊子,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中共采取了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稳定物价,统一财政;合理调整工商业等一系列措施。到1952年底,国家财政经济取得了根本好转,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中共于1953年制定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总路线规定:要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总路线的要求,中央人民政府制定了建设社会主义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社会主义工业化开始起步。1957年经济建设计划超额完成,我国工业落后面貌开始得到改变。1956年底基本上完成了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实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从此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第一个五年计划超额完成以后,为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尽快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1958年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总路线反映了广大人民迫切要求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的愿望,但忽视了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根据总路线的要求,使党和国家的一些领导人失去了实事求是精神,犯了“左”倾错误:片面追求社会主义建设的高速度;主观地认为农业合作化的规模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生产的发展。于是,中共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这样,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起来。“大跃进”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人民公社化运动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影响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给国民经济建设带来严重困难和重大损失。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在思想理论界开展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这次讨论肯定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奠定了思想基础。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标志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思想开始形成。在认识国情、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绩和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1987年中共十三大明确概括和阐发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基本路线充分调动了全国人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发展和深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

  由上述三条经济建设基本路线可知,不同的经济建设路线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同时使我们认识到制定经济政策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使生产关系的变革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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