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yq.cn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论文 -> 语文 -> 正文

“陌生化理论”在中学生阅读教学中的应用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3-4-18 17:02:24阅读:
字号:|

  “陌生化理论”在中学生阅读教学中的应用

  陕西省丹凤中学语文组 刘力(726200)

  “陌生化”是20世纪俄国形式主义的一个文学核心概念,与“文学性”相对应。源起于什克洛夫斯基的陌生化理论,在实质上解决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即在散文阅读中由于读者与所期待的作者间的隔阂,不断“更新人们对人生、事物和世界的陈旧的感觉,把人们从狭隘的日常关系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摆脱习以为常的惯常化的制约。”“使人们即使在面临熟视无睹的事物时,也能不断推陈出新从而感受到对象的异乎寻常,非同一般,且最终使我们在观察世界的原初感觉之中变习见为新知,化腐朽为神奇。”这也同时说明了为什么对于同一篇文章,反复出现在所编选的读本中,却屡屡打动人心,人们依然可以透过明晰了又明晰的点滴中去发掘更深更高的境界和哲思来。

  这样以来,文学的世界或者说文本的空间便被无限拓展和延伸了,读者可以凭借个人对人生世界的观照,并掺和了自己的人生经验,对作品中的思想赋予更多更深的认识。同时,也可以说,作品中场景本身在不同作者的笔下已演绎出了各种各样不同的版本。这种创造出来的结果,更需要读者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全新的观念、全新的方式去滤析其中的本质。

  在中学生的世界里,本就不是原来的单纯、幼稚这些词语所能概括得了的,随着社会多元化及网络普及化的深入影响,学生早已变得大人化或类大人化,他们会以一种新潮而又往往模糊化的视角去切入作品,这是优势但同时也可能成为其阅读中巨大的致命伤。故而在中学生阅读中我们应积极加以引导,使其由一种不定向完整的具像学习。具体而论,就是在中学生阅读指导中必须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先验性情感的拓展。作为学生,甚或作为无论任何一位读者总是在自身情感情绪的基础上去认知周围世界,去解读他所遭遇的文本的,这样以来,他对自己所看到的文章便会先期形成一种观念,而这种观念却往往又和自己的人生经历、环境因素及所受到的教育密不可分,也即带有个人化的独特体验。这样,便会对阅读产生深刻的影响。也因此,我们在陌生化理论的指导下,应紧紧抓住个性化情感的拓展,使每个人对待同一文本时可以发出不同的声音,可以从不同的情感出发,向周围放出绚丽的光环。如《我的空中楼阁》,面对作者,学生们便生发出许多种类比,作者在学生们的描绘中,变成的隐士、达人、贤人、哲人等等,一串串可爱的思想像五彩的珠子在跳跃。

  2、期待性认识的深化。同情感一样,几乎每一位学生在开始接触文本时,心中都已在盘算着从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中汲取些什么,这也就构成了一种期待,而这种期待又往往会随着认识的深入而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教师在指导学生阅读中,应善于及时把握和了解学生的期待视野,以便能够向更深入的层次去引导,而不致使其在阅读过程中由于无法突破认知的瓶颈而心存疑虑甚或直接放弃阅读。

  3、固有化思维的革新。人由于所处地域的作用,往往会在一定问题或一定情境中形成一种固有化的思维模式。伸一个手指,再伸一个手指,人们往往就会以为接下来伸出的会是第三个手指,却往往会忽略或漠视其他的可能性。而学生从小到大的遭遇也总是在提醒着唯一答案,许多本该拥有的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丧失了功用。这其中,学生是牺牲者,受害者,作为教师对此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并应想方设法更新其固有化思维,使其不再局限于对事物的固有化认知,而学会从固定的罗网中走出来,用一种陌生的眼光对本已熟知的事物进行再认识。如《背影》曾勾动了多少人的心魂,但却总隐于“表现父爱”主题之下,其他的几乎所有东西被完全遮掩了。而事实上,我们仍可以看出在父爱背后还有作者的泪水,质朴而隐约辛酸苦涩的生活以及关怀背后双方无声的感动。

  4、定态化方式的破解。长期以来,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引下,学会了知人论世,总喜欢从读者出发,去分析一章一节所包蕴的意味。这固然不失为一种认知角度和认知方法。但却常常也易陷入定势思维泥淖。因为有些作品本身可能根本与作者没有多大的关联,或者说有些作品本身就已淡化了其与作者间的关系,拉开了二者的距离,这样以来,生搬硬套的阅读方式便只会导致学生的厌倦和学习层次的低下。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应紧紧围绕作品本身来展开分析评估,而不是一味抓作者就认为已解了主题。也既是说,教师要善于破解学生的定态化阅读方式,代之以交流、合作、探究式的开放性阅读。从而留给学生一个全然陌生的阅读空间,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总之,陌生化理论是一种有助于中学生阅读的有效理论,我们必须从情感拓展、认知深化、思维革新、方式破解等方面去实现陌生化理论在阅读教学中的妥善运用,从而使学生真正实现个性化阅读,为其更好地学习语文,提升阅读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

上一篇: “问题教学法”在新课改高中语文...   下一篇: 没有,这是最后一篇!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业务合作 | 广告联系 | 留言建议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管理登录
闽ICP备05030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