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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课 神圣抗战的开始

作者:未知来源:中央电教馆时间:2006/4/28 18:31:54阅读:n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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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卢沟桥事件之严正声明
蒋中正

  中国正在外求和平,内求统一的时候,突然发生了卢沟桥事变,不但我举国民众悲愤不置,世界舆论也都异常震惊。此事发展 结果,不仅是中国存亡的问题,而将是世界人类祸福之所系。诸位关心国难,对此事件,当然是特别关切,兹将关于此事件之几点要义,为诸君坦 白说明之。

  第一,中国民族本是酷爱和平,国民政府的外交政策,向来主张对内求自存,对外求共存。本年二月三中全会宣言,于此更有明确的宣示,近两年来的对日外交,一秉此旨,向前努力,希望把过去各种轨外的乱态,统统纳入外交的正轨,去谋正当解决,这种苦心与事实,国内大都可共见。我常觉得,我们要应付国难,首先要认识自己国家的地位。我国是弱国,对自己国家力量要有忠实估计,国家为进行建设,绝对的需要和平,过去数年中,不惜委曲忍痛,对外保持和平,即是此理。前年五全大会,本人外交报告所谓:“和平未到根本绝望时期,决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决不轻言牺牲”,跟着今年二月三中全会对于“最后关头”的解释,充分表示我们对和平的爱护。我们既是一个弱国,如果临到最后关头,便只有拚全民族的生命,以求国家生存;那时节再不容许我们中途妥协,须知中途妥协的条件,便是整个投降、整个灭亡的条件。全国国民最要认清,所谓最后关头的意义,最后关头一至,我们只有牺牲到底,抗战到底,“唯有牺牲到底”的决心,才能博得最后的胜利。若是彷徨不定,妄想苟安,便会陷民族于万劫不复之地!

  第二,这次卢沟桥事件发生以后,或有人以为是偶然突发的,但一月来对付舆论,或外交上直接间接的表示,都使我们觉到事变的征兆。而且在事变发生的前后,还传播着种种的新闻,说是什么要扩大塘沽协定的范围,要扩大冀东伪组织,要驱逐第二十九军,要逼宋哲元离开,诸如此类的传闻,不胜枚举。可想这一次事件,并不是偶然,从这次事变的经过,知道人家处心积虑的谋我之亟,和平已非轻易可以求得;眼前如果要求平安无事,只有让人家军队无限制的出入于我国的国土,而我们本国军队反要忍受限制,不能在本国土地内自由驻在,或是人家向中国军队开枪,而我们不能还枪。换言之,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已快要临到这个人世悲惨之境地。这在世界上稍有人格的民族,都无法忍受的。我们东四省失陷,已有了6年之久,续之以塘沽协定,现在冲突地点已到了北平门口的卢沟桥。如果卢沟桥可以受人压迫强占,那么我们百年故都,北方政治文化的中心与军事重镇北平,就要变成沈阳第二!今日的北平,若果变成昔日的沈阳,今日的冀察,亦将成为昔日的东四省。北平若可变成沈阳,南京又何尝不会变成北平!所以卢沟桥事变的推演,是关系中国国家整个 的问题,此事能否结束,就是最后关头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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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自卫抗战声明书
(一九三七年八月十四日)

  中国为日本无止境之侵略所逼迫,兹已不得不实行自卫,抵抗暴力。

  近年来,中国政府及人民一致所努力者,在完成现代国家之建设,以期获得自由平等之地位;以是之故,对内致力于经济文化之复兴,对外则尊重和平与正义,凡国联盟约,九国公约——中国曾参加签订者,莫不忠实履行其义务。盖认为“独立”与“共存”,二者实相待而相成也。乃自九一八以来,日本侵夺我东四省,淞沪之役,中国东南重要商镇,沦于兵燹;继以热河失守;继于长城各口之役;屠杀焚毁之祸,扩而及于河北;又继之以冀东伪组织之设立;察北匪军之养成;中国领土主权,横被侵削。其他如纵使各项飞机在中国领土之内不法飞行,协助大规模走私,使中国财政与各国商业,同受巨大损失;以及种种毒辣之手段:如公然贩卖吗啡、海洛英,私贩枪械接济盗匪,使中国社会与人种,陷入非人道之惨境。此外无理之要求与片面之自由行动,不可胜数。受一于此,已足危害国家之独立与民族之生存,吾人敢信此为任何国家任何人民所不能忍受,以迄于今,吾人敢言中国之所以出此,期于尽可能之努力,以期日本最后之觉悟而已。及至卢沟桥事件爆发,遂使中国几微之希望归于断绝。

  卢沟桥事件之起因,由于日本大举扩张天津驻屯军,且屡于辛丑条约未经允许之地点施行演习。日本此种行动,已足随时随地引起事变而有余;而本年七月七日深夜,日本军队竟于邻近北平之卢沟桥,施行不法之演习,继之以突然攻击宛平县城。我守土有责之驻军,迫而为正当防卫;我无辜之人民,于不意之中,生命财产毁于日本炮火之下,凡此事实,已为天下所共见。

  卢沟桥事件发生以后,日本之行动有深足注意者,即其口头常用就地解决,及不欲扩大事态之语调;而其实际,则大批军队及飞机、坦克车,以及种种新战争利器,由其本国及朝鲜与我东北,源源输送至河北境内。其实行武力侵略,向我各地节节进攻之事实,绝不能为其所用之语调,所可掩蔽于万一。

  中国政府于卢沟桥事件发生后,犹以诚意与日本协商,冀图事件之和平解决。七月十三日,我外交部曾向日本大使馆提议双方及时停止军事行动,而日本未与置答。七月十九日,我外交部长复正式以书面重提原议,双方约定一确定日期,同时停止军事动作,同时将军队撤回原驻地点。并曾声明:中国政府为和平解决此次不幸事件起见,准备接受国际公法或条约所公认之任何处理国际纠纷之和平方法,如双方直接交涉,斡旋,调解,公断等等。然而以上种种表示,均未得日本之置答。

  于此之际,中国地方当局为维持和平计,业已接受日本方面所提议之解决办法。中央政府亦以最大之容忍,对于此项解决办法,未予反对。乃日本军队于无可借口之中,突然在卢沟桥、廊坊等处,再行攻击中国军队,并于本年七月二十六日致哀的美敦书,要求中国军队撤出北平。此则予双方约定解决办法以外,横生枝节,且为吾人所万万不能接受者。

  日本军队更不待答复,于期限未至之前,以猛力进扑中国文化中心之北平,与中外商业要枢之天津。南苑附近,我驻军为日本轰炸机及坦克车所围攻,死亡极烈;天津方面,人民生命横遭屠戮,公共建筑、文化机关以及商店、住宅,悉付一炬。自此以后,进兵不已,侵入冀省南部,并进攻南口,使战祸及于察剩凡此种种,其横生衅端,扩大战域,均于就地解决及不扩大事件语调之下,掩护其进行。

  当此华北战祸蔓延猖獗之际,中国政府以上海为东方重要都会,中外商业及其他各种利益,深当顾及,屡命上海市当局及保安队加意维持,以避免任何不祥事件之发生。乃八月九日傍晚,日军官兵竟图侵入我虹桥军用飞机场,不服警戒法令之制止,乃至发生事故,死中国保安队守卫机场之卫兵一名,日本官兵二名。上海市当局于事件发生之后,立即提议以外交途径公平解决;而日本则竟派遣大批战舰陆军以及其他武装队伍来沪,并提出种种要求,以图解除或减少中国自卫力量。日本空军并在上海、杭州、宁波以及其他苏、浙沿海口岸,任意飞行威胁,其为军事发动,已无疑义。迨至昨(十三)日以来,日军竟向我上海市中心区猛烈进攻,此等行动,与卢沟桥事件发生以后向河北运输大批军队,均为日本实施其传统的侵略政策整个之计划,实显而易见者也。

  日本今犹欲以淞沪停战协定为借口,将使中国于危急存亡之际,尚不能采用正当防卫之手段。须知此等停战协定,其精神目的,即欲于其地点内双方各自抑制,以期避免冲突,不妨碍和平解决之进行。若一方自由进兵,而同时复拘束他方,使之坐而听受侵略,此为任何法理任何人情所不能曲解者。

  中国今日郑重声明,中国之领土主权,已横受日本之侵略;国际盟约,九国公约,非战公约,已为日本所破坏无余。

  此等条约,其最大目的,在维持正义与和平。中国以责任所在,自应尽其能力,以维护其领土主权及维护上述各种条约之尊严。中国决不放弃领土之任何部分,遇有侵略,惟有实行天赋之自卫权以应之。日本苟非对于中国怀有野心,实行领土之侵略,则当对于两国国交谋合理之解决,同时制止其在华一切武力侵略之行动;如是则中国仍当本其和平素志,以挽救东亚与世界之危局。要之,吾人此次非仅为中国,实为世界而奋斗;非仅为领土与主权,实为公法与正义而奋斗。吾人深信,凡我友邦既与吾人以同情,又必能在其郑重签订之国际条约下各尽其所负之义务也。

选自《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下卷第2分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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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一九三七年庐山谈话

1937年7月17日在庐山第二次谈话会上讲演

  各位先生,中国正在外求和平,内求统一的时候,突然发生了卢沟桥事变,不但我举国民众悲愤不置,世界舆论,也都异常震惊。此事发展的结果,不仅是中国的存亡问题,而将是世界人类祸福之所系,诸位关心国难,对此事件,当然特别关切,兹将关于此事之几点意义,为诸君坦白说明之。

政府的一贯主张

  第一,中国民族本是酷爱和平,国民政府的外交政策,向来主张对内求自存,对外求共存。本年二月三中全会宣言,于此更有明确的宣示。近两年来的对日外交,一秉此旨向前努力,希望把过去各种轨外的乱态统统纳入外交的正轨。去谋正当解决。这种苦心与事实,国内外都可共见。我常觉得我们要应付国难,首先要认识自己国家的地位,我们是弱国,对自己国家力量要有忠实估计,国家为进行建设,绝对的需要和平。过去数年中,不惜委曲忍痛,对外保持和平,即系此理。前年五全大会,本人外交报告所谓“和平未到根本绝望时期,决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决不轻言牺牲”。

  跟着今年二月三中全会,对于“最后关头”的解释,充分表示我们对于和平的爱护。我们既是一个弱国,如果临到最后关头,便只有拼全民族的生命以求国家生存,那时节再不容许我们中途妥协,须知中途妥协的条件,便是整个投降,整个灭亡的条件,全国国民最要认清所谓最后关头的意义。最后关头一到,我们只有牺牲到底,抵抗到底,唯有牺牲的决心,才能博得最后的胜利;若是彷徨不定,妄想苟安,便会陷民族于万劫不复之地。

卢沟桥事件能否解决是最后关头的境界

  第二,这次卢沟桥事件发生以后,或有人以为不是偶然突发的,但一月来对方舆论或外交上直接的表示,都使我们觉到事变发生的征兆。而且在事变发生的前夜,还传播着种种的新闻,说是什么要扩大塘沽协定的范围,要扩大冀东伪组织,要驱逐二十九军,要逼迫宋哲元离开,诸如此类的传闻,不胜枚举。可想见这一次事件并不是偶然的。从这次事变的经过,知道人家处心积虑的谋我之极,和平已非轻易可以求得。眼前如果要求平安无事,只有让人家的军队无限制的出入我们的国土,而我们本国军队反要经受限制,不能在本国土地内自由驻札。或是人家向中国军队开枪,而我们不能还枪,换言之,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已快要临到这极人世悲惨的境地,这在世界上稍有人格的民族,都无法忍受的。我们的东四省失陷,已有六年之久,继之以塘沽协定。现在冲突地点已到了北平的卢沟桥,如果卢沟桥可以受人压迫强占,那么我们五百年故都,北方政治文化的中心,与军事重镇的北平,就要变成沈阳第二。今日的北平若果变成昔日的沈阳,今日的冀察亦将成为昔日的东北四省,北平若可变成沈阳,南京又何尝不可变成北平。所以卢沟桥事变的推演,是关系中国国家整个的问题,此事能否结束,就是最后关头的境界。

 

我们是应战而不是求战

  第三,万一真到了无可避免的最后关头,我们当然只有牺牲,只有抗战,但我们的态度,只是应战而不是求战,应战是应付最后关头必不得已的办法。我们全国国民必能信任政府,已在整个的准备中。因为我国是弱国,又因为拥护和平是我国的国策,所以不可求战。我们固然是一个弱国,但不能不保持我们民族的生命,不能不负起祖宗先民所遗留给我们历史上的责任,所以到了必不得已时,我们不能不应战。

  至于战端既开之后,则因为我们是弱国,更没有妥协的机会,如果放弃尺寸土地与主权,便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那时候便只有拼民族的生命,求我们最后的胜利。

希望和平解决但固守我方立场

  第四,卢沟桥事件能否不扩大为中日战争,全系日本政府的态度;和平希望绝续之关系,全系日本军队之行动。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卢事的解决。

  我们的立场有极明显的四点:一、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整。二、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四、第二十九军现在所驻地区,不能受任何约束。这四点立场是弱国外交最低限度,如果对方犹能设身处地,为东北民族作一远大打算,不想促成两国关系达于最后关头,不愿造成中日两国世代永远的仇恨,对于我们这最低限度之立场,应该不至于漠视。总之,政府对于卢沟桥事件已确定始终一贯的方针和立场,且必以全力固守这个立常到最后关头只有抗战到底我们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我们知道全国应战以后之局势,就只有牺牲到底,无丝毫幸侥求免之理,如果战端一开,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所以政府必特别谨慎以临此大事。全国国民,亦必须严肃沉着,准备自卫,在此安危绝续之交,唯赖举国一致,服从纪律,严守秩序。希望各位回到各地将此意转达于社会,俾咸能明了局势,效忠国家,这是兄弟所恳切期望的。

原载文汇年刊编辑委员会编《文汇年刊》1939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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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部分史料

  中岛今朝吾日记中关于日军屠杀俘虏的话(1213日)

  一、因为原则上实行不留俘虏的政策(重点号为引者所加,下同),所以从开始即须加以处理。但由于是1000人、5000人、1万人的群体,连武装都不能及时解除。惟是他们已全无战意,只是络绎不绝地跟来,似已安全,但一旦发生骚乱,仍将难以处理。因此用卡车增派部队,负责监视和引导。

  13日傍晚,需要大批出动卡车,但由于战斗刚刚结束,计划难以迅速执行。因为此一处置非出当初预想,所以参谋部极忙。

  二、据事后得知,仅佐佐木部队所处理的,就约15000人,守备太平门的一中队长处理的,约1300人。在仙鹤门附近集结的,约七八千人。此外,投降者仍陆续前来。

三、(对尚未“处理”者的设想)此七八千人,对之裁处需要相当大的壕沟,但不易找到。作为一案是分成一二百人,诱至适当地点加以处理。

  步兵第三十旅团(隶属于第十六师团)1214450分发布的旅团命令:

  “各队在有师团[新]指示前不许接受俘虏。”

  隶属于该旅团的第三十八联队副官儿玉义雄少佐关于这一命令的有关回忆:

  接近于南京一二公里,在彼我相杂的混战中,师团副官通过电话传来了师团的命令,“不许接受支那兵投降,处理掉”,居然会下这样的命令,令人感到震惊。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是有人格魅力的豪快的将军,但这一命令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人接受。对于部队来说, 实在让人吃惊和困惑,但作为命令不得不往下向大队传达,以后各大队没有就此事报告。 

  第一百十四师团第六十六联队第一大队的战斗详报:

      八、下午20分收到由联队长下达的如下命令:下记╱1.根据旅团命令,俘虏全部杀死;╱其方法为,以10数名捆绑,逐次枪杀,如何? 2.兵器集聚,待新指示下达为止派兵监视;/3.联队根据旅团命令,主力参加城内扫荡;/贵大队任务如前。

  九、基于上述命令,命令第一、第四中队整理集聚兵器,派兵监视。下午330分,集合各中队长交换处决俘虏的意见。结果决定各中队(第一、第三、第四中队)等份的分配,以50名一批由监禁室带出,第一中队在露营地之南谷地,第三中队在露营地西南方凹地,第四中队在露营地东南谷地进行刺杀。╱但应注意监禁室周围需派兵严重警戒,带出之际组对不能被感知。╱各队均在下午5时准备结束,开始刺杀,至730分刺杀结束。╱向联队报告。╱第一中队变更当初的预定,欲一下子监禁焚烧,失败。╱俘虏已看透因而无所畏惧,在军刀面前伸出头,在枪刺面前挺着胸,从容不迫,也有哭叫哀叹求助的,特别是队长巡视之际,哀声四起。

  日军有关屠杀投降的中国军人的命令:

   1212日“丁集作命甲第六十六号”之三命令:“国崎支队以主力占领浦口附近捕捉歼灭残敌。”

  1213日“丁集作命甲号外”之二命令:“集团歼灭南京城之敌。”

  第一百十四师团1213日上午930分“—一四师作命甲第六十二号”之二命令:“师团继续攻击,歼灭城内之敌。”之三命令:“两翼部队进入城内,炮击固不必说,应使用一切手段歼灭敌人。”

  1213日正午“步第一二八旅命第六十六号”之一记:“师团继续攻击,扫荡城内之敌。”之三命令:“第一线两联队以全力进入城内,不惜一切手段歼灭敌人,如有必要,焚烧内城亦在所不辞,决不要为残敌的欺瞒行为所乘。”

  山田栴二1215日笔记:

就俘虏处理派遣本间少佐前往师团,得到的命令是“收拾”掉。各队没有粮食,令人困惑。次日“命副官相田俊二中佐向上海派遣军要求收容俘虏,得到的却是再一次的‘收拾’掉的命令”。

  【注】山田栴二,步兵第一○三旅团旅团长。步兵第一○三旅团(隶属于第十三师团)之一部(主要是第六十五联队)攻占幕府山后,在幕府山附近遇到了大量俘虏,要求上海派遣军和师团收容俘虏。

  上海派遣军第二六师团在1224日的“战况报告”:

  “我师团给予敌人的损害,仅战死就50000”。

  步兵第三十三联队(属于第十六师团)在《南京附近战斗详报》中称:

  13日)下午230分,前卫的先头部队到达下关,搜索敌情的结果,发现扬子江上有无数败残兵利用舟筏和其它漂浮物流往下游,联队立即组织前卫及高速炮对江上敌人猛列射击,经两小时歼灭敌人约2000

  日本海军第一扫海队《南京溯江作战经过概要》记:

  “从乌龙山水道到南京下关(1213日)。13231323分)前卫部队出港,炮击制伏北岸扬子江阵地,突破封锁线,猛攻沿岸一带敌人大部队及江上乘舟楫和筏子败逃中的敌人,歼灭约达1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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