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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六国论

作者:未知来源:中央电教馆时间:2006/4/15 19:28:29阅读:n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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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议

本文在语言运用上的特色

  本文在语言运用上也有特色。为了论证的需要,文中有时直书径言。有时设问辩难,波澜起伏,引人入胜。加之论证中笔端颇带感情,而且采用了多种修辞手法,更增强了文章的感人力量。

  围绕总论点所举的两个论据,前者是直抒己见,后者则用假设问答。这样写,在形式上不感呆板平滞,在内容上又切合情理——因为六国中赂秦者只有韩、魏、楚三国,齐、燕、赵并未赂秦,所以作者用设问的形式(“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接着予以答辩,就无懈可击了。

  遣词造句相当精彩,排比、对偶、夸张、对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综合运用,相得益彰。两个“百倍”的对比,令人触目惊心;接着以“今日”、“明日”相连续,极言割地之频;以“五城”、“十城”极言割地越来越多;以“一夕”二字,夸张苟安时间之短。前后对照,写出了赂秦者的困境。“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生动地说明了“奉之弥繁,侵之愈急”的真理。“如弃草芥”和犹抱薪救火”两个比喻,非常形象、贴切。前句表现了“举以与人”的轻率态度;后句表现出“赂秦”的弊病之大。这些用语近乎夸张,却令人不感失真;相反,倒觉得入情入理。读到这里,人们自然会得出结论:赂秦者大为失策!

  第三段主要采用了铺叙的笔法,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语势略呈平稳。到了第四段,文章连用两个感叹词,犹如异峰突起,谆谆之言,惋惜之情,发人深省。最后在第五段中婉转含蓄地讽喻了时政,言简意赅,令人深味不已。

  古代文学评论家刘勰曾把“理定而后辞畅”作为“立文之本源”(《文心雕龙·情采》)。理,即文章的思想内容;辞,即文章的语言艺术。苏洵的这篇《六国论》,全文只有五百多字,主旨鲜明,说理透辟,语言畅达,无一句废话,可以说是一篇“理定”、“辞畅”的好文章。

本文的论述结构

  本文在第一自然段开宗明义提出“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的中心论点,然后将这一论点一分为二,从“赂秦”和“不赂秦”两个方面进行论证。  

  第二段针对第一个分论点“弊在赂秦”进行论证。韩、楚、魏三国对秦的态度一样——争割地而赂秦;所得结果也一样——皆因赂秦而力亏,终致灭亡,故将它们合写。采用对比论证:将秦国得到诸侯贿赂的土地与争战得到的土地从数量上比较,说明弊在赂秦;将三个国家“祖先”得来土地之艰与子孙奉献土地之易在程度上对比,说明弊在赂秦;将诸侯之地有限与暴秦之欲无厌对比,从道理上说明“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最后引证苏代的话,说明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的道理,把“弊在赂案”的观点,阐述得入木三分。

  第三段针对第二个分论点“不赂者以赂者丧”进行论证。因齐、燕、赵三国对秦的态度不同,就分而写之:齐与秦交好,不助五国;燕、赵则守土抗秦。于是分别从齐亡之事实、燕亡之教训、赵亡之悲剧说明“不赂者以赂者丧”的观点,把这一分论点阐述得鞭辟入里。

  最后两段从相反角度提出假设,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同时点明写作目的,委婉讽谏北宋王朝以史为鉴,不要重蹈历史覆辙。

文言知识积累

  1.通假字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暴通“曝”)

  暴秦之欲无厌(厌通“餍”,满足)

  2.古今异义

  其实百倍(其实:其,代词,那;实,副词,实际,释为“那实际上”,现代汉语中表示承上文而含转折,表所论的是实际情况)

  思阙先祖父(祖父:古义指祖辈和父辈,今指父亲的父亲,即爷爷)

  至于颠覆,理固宜然(至于:古代表示由上文所说的情况,引出下文的结果,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以致”。今表示达到某种程度或表示另提一件事)

  可谓智力孤危(智力:古指智慧和力量,今指人认识事物运用知识、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故事:古义指旧事、前例。现常指文学作品中用来体现主题的情节)

  3.一词多义

  

  4.词类活用

  能守其土,义不赂秦(义:名词用作动词,坚持正义)

  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礼:名词用作动词,以礼相待,礼遇)

  日削月割,以趋于亡(日、月:名词作状语,一天天地、一月月地)

  并力西向(西:名词作状语,向西)

  李牧连却之(却:动词使动,使……退却)

  5.特殊句式

  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判断句)

  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被动句)

  举(之)以予人。(省略句)

  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状语后置句)

  《六国论》中“食之”解

  《六国论》后半篇有这样一句话: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

  对于引文中带黑点的词句,一些选本是这样解释的:“那么,我恐怕秦国的人连饭也吃不下去了。‘食’,吃饭。‘之’,等于‘而’。”

  这句是假设推论,是承上文从积极方面指出:如果六国更进一步执行正确路线,也就是拿赂秦的土地分封天下的谋臣,以事秦的谦逊态度礼待天下的奇才,更要紧的是坚持合纵,紧密团结,并力抗秦,那么对秦国的斗争,就会出现坚不可摧的形势,秦国绝不可能灭亡六国。但上面所引对这句的解释,同这层意思却有很大距离。

  为什么出现距离呢,关键。问题在于对“食”和“之”的解释。

  “秦国的人连饭也吃不下去”,的确反映了由于六国并力西向,秦人心理上的恐慌,但并没有明确说明秦人不能灭亡六国。因为秦人恐慌绝不等于秦人不能灭亡六国。《六国论》一文明显地说明作者是“合纵”论者,六国坚持“合纵”,并力抗秦,绝不会被秦国灭亡,甚至还能战而胜之。作者在论证“六国破灭,弊在赂秦”的末尾,作这样一个积极的假设推断,如果只是止于秦人的不安,那么,并力西向的意义不就微乎其微了吗?这种说法,力量不欠薄弱,态度不欠明朗了吗?这样,他怎能完成他的论点,怎能足以起警戒北宋当权者的作用呢?退一步讲,如果这句真是“秦人连饭也吃不下去”这样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不用“食不甘味”或“食不下咽”一类的词语呢?在古文里,有现成表示吃不下饭的句子,例如:“虽食,且不下咽。”(张中丞传后叙)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的说法,“食”字下面都没有“之”字,为什么“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这个句子里却多用一个“之”字呢?

  由于“食”被解作“吃饭”,“食”下的“之”字,的确不好解作指代“饭”的代词,因为上文没有关于“饭”的先行词。但释者自然是别有解法的——把“之”字释为“而”,这确实别有见地。在古代汉语中,“之”训“而”,有此一说,例如:“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中庸)“玄之又玄”(老子第一章)。“虽僻远之何伤?”(楚辞·涉江)几个句子中的之,有人就释为“而”。但这一用法,就连上古,也不是“之”字的常义,许多古汉语虚词专著如《经传释词》、《词诠》、《古汉语虚词》等书都不录列。作为宋文,特别是不爱玩弄字之古义的苏洵,恐怕不至于置现成平易的“而”字不用,偏偏追求古奥以“之”代之吧!

  《六国论》一文,写到六国并力西向的作用时,势必要提出它的最深远、最巨大的意义,这是理所当然的。所以这句就可径直地译为“我恐怕秦国蚕食六国却咽不下去吧!”“食”,蚕食。“之”,代六国。

  “之”字代并力西向的六国,文顺意切,自不待言。灭亡别国说“食”、“并吞”、或“蚕食”,形象生动,也极其常见。《史记·秦始皇本纪》:“至周之衰,秦兴,邑于西垂。自缪公以来,稍蚕食诸侯,竟成始皇。”《韩非子·存韩》也说:“诸侯可蚕食而尽,赵氏可得与敌矣。”是后千百年间,“蚕食”一词,一直为史家所沿用,几乎成了秦灭六国的专用语,原因是它贴切生动地概括了强秦逐渐灭亡六国的历史情景。况且苏洵熟悉史传,并得力于史传,他沿用这一用语,恐怕是极其自然的。

  “蚕食六国,却咽不下去”语调辛辣,寓意深刻,能鲜明有力地概括他文章的中心思想,对读者有强烈明确的启示作用。

  《六国论》中“食之”解

  《六国论》后半篇有这样一句话: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

  对于引文中带黑点的词句,一些选本是这样解释的:“那么,我恐怕秦国的人连饭也吃不下去了。‘食’,吃饭。‘之’,等于‘而’。”

  这句是假设推论,是承上文从积极方面指出:如果六国更进一步执行正确路线,也就是拿赂秦的土地分封天下的谋臣,以事秦的谦逊态度礼待天下的奇才,更要紧的是坚持合纵,紧密团结,并力抗秦,那么对秦国的斗争,就会出现坚不可摧的形势,秦国绝不可能灭亡六国。但上面所引对这句的解释,同这层意思却有很大距离。

  为什么出现距离呢,关键。问题在于对“食”和“之”的解释。

  “秦国的人连饭也吃不下去”,的确反映了由于六国并力西向,秦人心理上的恐慌,但并没有明确说明秦人不能灭亡六国。因为秦人恐慌绝不等于秦人不能灭亡六国。《六国论》一文明显地说明作者是“合纵”论者,六国坚持“合纵”,并力抗秦,绝不会被秦国灭亡,甚至还能战而胜之。作者在论证“六国破灭,弊在赂秦”的末尾,作这样一个积极的假设推断,如果只是止于秦人的不安,那么,并力西向的意义不就微乎其微了吗?这种说法,力量不欠薄弱,态度不欠明朗了吗?这样,他怎能完成他的论点,怎能足以起警戒北宋当权者的作用呢?退一步讲,如果这句真是“秦人连饭也吃不下去”这样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不用“食不甘味”或“食不下咽”一类的词语呢?在古文里,有现成表示吃不下饭的句子,例如:“虽食,且不下咽。”(张中丞传后叙)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的说法,“食”字下面都没有“之”字,为什么“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这个句子里却多用一个“之”字呢?

  由于“食”被解作“吃饭”,“食”下的“之”字,的确不好解作指代“饭”的代词,因为上文没有关于“饭”的先行词。但释者自然是别有解法的——把“之”字释为“而”,这确实别有见地。在古代汉语中,“之”训“而”,有此一说,例如:“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中庸)“玄之又玄”(老子第一章)。“虽僻远之何伤?”(楚辞·涉江)几个句子中的之,有人就释为“而”。但这一用法,就连上古,也不是“之”字的常义,许多古汉语虚词专著如《经传释词》、《词诠》、《古汉语虚词》等书都不录列。作为宋文,特别是不爱玩弄字之古义的苏洵,恐怕不至于置现成平易的“而”字不用,偏偏追求古奥以“之”代之吧!

  《六国论》一文,写到六国并力西向的作用时,势必要提出它的最深远、最巨大的意义,这是理所当然的。所以这句就可径直地译为“我恐怕秦国蚕食六国却咽不下去吧!”“食”,蚕食。“之”,代六国。

  “之”字代并力西向的六国,文顺意切,自不待言。灭亡别国说“食”、“并吞”、或“蚕食”,形象生动,也极其常见。《史记·秦始皇本纪》:“至周之衰,秦兴,邑于西垂。自缪公以来,稍蚕食诸侯,竟成始皇。”《韩非子·存韩》也说:“诸侯可蚕食而尽,赵氏可得与敌矣。”是后千百年间,“蚕食”一词,一直为史家所沿用,几乎成了秦灭六国的专用语,原因是它贴切生动地概括了强秦逐渐灭亡六国的历史情景。况且苏洵熟悉史传,并得力于史传,他沿用这一用语,恐怕是极其自然的。

  “蚕食六国,却咽不下去”语调辛辣,寓意深刻,能鲜明有力地概括他文章的中心思想,对读者有强烈明确的启示作用。

  关于“释词句与析篇章兼顾”的教法建议

  文言议论文,疏通字词往往占用了大量课时,再要析篇,学习写法,就会影响学期进度。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

  一、根本的办法,是有计划地逐步提高学生阅读文言文的能力,教师变通篇串讲为重点讲解,乃至略加点拨。这样,就可省下大量时间,用来指导学生析篇和学习写法。

  二、释词句与析篇章紧密结合。

  字句是统摄于篇的,单纯地疏通,字句就会成为一片散沙。特别是文言议论文,如果不以篇来统帅字句,学生又怎能领会句与句之间的逻辑关系呢?

  疏通字以后,再分析谋篇这种“两步走”的教法有两个弊病,一是析篇时再从头带句,很难避免重复,易造成时间的浪费;二是析篇时,不再从头带句,仅从大处着眼,则易形成“空架子”,会影响教学效果。

  “两步走”并成“一步走”,可以避免以上两个弊病,特别有利于解决时间的矛盾。

  以《六国论》为例。本文的写作特点是综合论证和边摆事实边议论(借古讽今不作重点)。

  写综合论证议论文的第一步,是分析众多对象,抽出其共同之点,来个异中求同,这样才能把众多对象综合在一起论证。疏通本文第一段时,就应该把这个特点告诉同学,让学生懂得“六国”之异在有的是“赂秦”,有的是“不赂秦”,它们灭亡的共同点都是“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因为“不赂者以赂者丧”。

  边摆事实边议论,是议论文的典型写法。在串讲时,要启发学生理解,秦国得地和诸侯失地的事实,以及“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的议论,是紧扣“非兵不利,战不善”的;诸侯赂秦割地求和的事实,以及“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复,理固宜然”的议论,是紧扣“弊在赂秦”的。

  以下几段教法同。

  这样边疏通字句,边分析篇章,讲解写法,既加深了学生对字义、句义的理解,同时,也使学生懂得了综合论证,边摆事实边议论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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