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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命题思想的冷思考(人教版高三)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1-10-29 17:08:0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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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师范大学著名学者潘新和教授曾多次撰文阐释自己的高考命题思想和理念,并于2008年第9期开始在《福建教育》发表高考命题研究系列文章。鉴于潘教授对福建中学语文教学及高考命题的巨大影响力,福建省高考语文命题或将沿着“潘氏”命题方向继续前进。以2008年福建高考语文试卷为例,除了延续颇受潘教授欣赏的文学名著的考查,还一举“割”掉了潘新和教授称之为“尾巴”的语病修改试题,一改前些年古诗鉴赏试题“断章摘句”的设题方式,以高达6分的赋分考查诗歌的“整体”赏析;文学作品阅读试题也开始向表现能力上迁移,侧重读者的个人体验与再创造;而语用题中成语续写并解释、读图拟宣传标语以及端午节晚会开场白,也都能在潘教授的文中找到命题的“注脚”;至于作文试题,则更是潘新和无审题障碍和侧重考查形成观点、概括立意的能力以及从材料中选择角度的能力等命题思想的具体体现。

 

    尽管2008年福建高考语文试卷在潘教授命题思想的道路上所做出的努力显而易见,但是,由于受考纲颁布在先等现实因素的影响,2008年福建高考语文试卷距潘新和教授的“三利”原则——有利于甄别上的公平和公正,有利于所有学生的最佳发挥,有利于引领中小学语文课程改革——仍有相当的距离。的确,潘教授的“三利”原则,不仅“当成为写作命题改革的基本出发点”,更是语文命题改革的“最高准则”。在“三利”原则关照下的高考命题,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高考语文试卷中的“伪命题”,才能“彻底厘清”“伪语文”、考出“真能力”,才能最有效度地引导中学语文教学走上康庄大道。但是,作为一名长期奋战在高考一线的普通高中语文教师,即便是在2009年福建高考就将“切换”到新课程实验模式的背景下,对潘教授以“三利”原则为核心的高考命题改革方向,笔者在欢欣鼓舞之余,却也惶惑不安:潘新和教授的命题思想究竟会将福建高考带向何方?



 

 

 

尝试超越,体现个性:让人欢喜让人忧

 

    众所周知,无论是全国命题卷还是自主命题卷,“稳中有变”一直是命题的重要指导思想。鉴于高考的严肃性、特殊性以及连续性,试卷的总体“稳定”显然是压倒一切的因素;即便是在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平稳过渡”也是负责任的命题者追求的最大目标,当然也是所有中学语文教师及考生最大的期望。然而,潘教授似乎更钟情于打破旧秩序,更愿意建构高考命题新模式,或者说更希望挖掘高考的潜在价值以发挥高考最大的效益。

 

    应该说,自从2004年福建省开启了自主命题的大门,“尝试超越,体现个性”便成为历年高考命题者回避不了的难题。2004年以十位历史人物、文学形象为话题的作文好评如潮,2005年大刀一挥将语言基础运用选择题果断“切除”以及作文分值步上海后尘“暴涨”至70分,2006年“戈多来了”和“诸葛亮未借到十万枝箭”的话题作文出人意料,2007年强行“嫁接”文学名著及文化经典的试题令人眼前一亮,2008年科技文阅读不伦不类的“大变脸”,等等,年年在“尝试”,年年想“超越”。无论是与全国卷相比,还是与其他省市自主命题卷相较,福建卷年年“个性”十足、“闽味”浓郁。但“尝试”和“体现”之后,不妨冷静地思考与总结一下,这样的“超越”与“个性”是否真的公开、公平、客观地为高校选拔了人才?是否真的推动了中学语文教学向更贴近语文学科本质的方向发展?别的姑且不说,当山东、江苏、湖北、浙江等高考大省、强省的高考语文命题(即便是山东、江苏的新课程卷)仍旧遵循和恪守“稳中求变”的命题思想时,福建的高考语文命题是不是也能更符合福建的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中学语文教育教学现状一些呢?

 

 

 

审题不是能力:其实我不懂你的心

 

    关于作文命题,潘教授反复强调的审题不是能力这一观点颇令人费解。

 

    但凡对中学作文教学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审题训练始终是中学作文教学的重要环节,对学生审题能力的培养也长期被作为作文教学的主要目标。如果审题不是能力这一观点真的成立,那么,势必会引起中学作文教学的一场巨大震动,甚至是对中学作文教学的颠覆。但是,从现实来看,审题恐怕还是不能轻易抛弃的。首先,审题能力应当是语文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审”的本义是细究、考察,还有知道的意思,可见,“审”显然是一种重要的思维能力。这种能力,不仅要培养,更要教会学生运用。其次,审题是解题的基础和关键,只有经过严密而细致的“审”,才能够洞察出题目中所考查的知识点或者命题人的命题意图,挖掘出其中所隐含的信息或干扰因素,同时通过必要的逻辑推理和综合判断,进而形成灵活、合理的解题思路。最后,审题能力的考查也是高考公平、公正的需要。潘教授认为作文命题要让每一位考生都能发挥得最好,既然要让“每一位考生”都能发挥得最好,那么就应该允许一些擅长别人出观点(题目)、他“出材料”的学生写出作文来,而不是一味地要求所有学生都“形成观点,提出问题”。再者,环顾当前的现实生活,“审”领导意图、“审”企业任务或目标、“审”工作中心或方向等,可能更多地占据一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市场份额”。

 

    也许,正是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审题这一“伪能力”越来越阻碍高考作文命题导向作用的发挥;也许,现在的高考作文题目越来越没办法让学生一目了然。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也许便能体会到潘教授的良苦用心了。

 

 

 

高校教师命题: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对于福建省高考语文自主命题,潘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弊病:命题者命题素养堪忧。诚如潘教授所言:高考命题是一件十分严肃、审慎的事情,也是一件专业性很强的事情,但是,这四年的命题班子基本上都是临时凑合的,缺乏稳定的队伍和必备的专业素养。因此,潘教授提出高考命题教师队伍应以高校教师为主这一观点。

 

    历年高考命题,确实都是临时抽调中学教师、教研员和高校教师共同组成。由于是“临时”组成,所以往往有局限;加之高校教师一则人数不占优,二则并非年年都是命题组组长,所以也难发挥更大“效用”,所命制的高考试卷遭人诟病,也在情理之中。于是,以高校教师为主命题的呼声日益高涨。厦门双十中学的陆敏老师就作了个十分精当的比喻:中学语文教学是嫁女儿,而高校选拔人才是娶媳妇,高考试卷当然应当由高校教师来定标准、来选择,而作为培养方的中学语文教学就应当在高校的选拔标准下做出相应的调整,以培养出高校需要的合格的“媳妇”来。毕竟,高校教师的思想视野、理论高度以及业务素养等都是中学语文教师或教研员难以企及的。

 

    但是,以高校教师为主命题也是大多数中学一线语文教师心中难以解开的结。我们丝毫不会怀疑高校教师的高度和水平,但是,高校教师普遍站得太高、看得太远,普遍与中学语文教学实际有相当的距离。这些年来,要不断提高作文分值、要加大试题的开放力度、要增加文学名著份量等对于当前中学语文教学来说操作性不强的提法或做法,不断地逼近着一线语文教师的心理底线。一面是先进的教学理念、高要求的选材标准,一面是浮躁的、急功近利的社会评价和逼仄的、固陋的传统语文教学“势力”,中学语文教师当真成为火炉中的“肉加馍”了。更令一线语文教师担忧的是,高考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单单维持命题队伍的稳定、解决命题人员的素养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比命题质量更能决定高考语文成绩的因素是评卷质量,而参与评卷的恰恰是庞大的中学语文教师队伍。历年高考命题人员与评卷人员都是两套班子,而且命题人员通常不干预评卷人员的“内政”。如果评卷人员无法“领会”和“贯彻”命题人员的命题意图,甚至“曲解”、“歪解”命题意图,那么,这给中学语文教学和考生带来的“灾难”将更加严重!

 

    以高校教师为主命题当然值得期待,但高校教师必须“弯下腰来”,深入到中学语文教学的第一线,切实了解中学语文教学的实际,了解中学语文教师的困窘境遇,命制出既符合高考选拔人才需要,又对每一位考生都公开、公正的科学、合理的高考语文试卷,当然,更要注意与一线语文教师的沟通与配合,从而让福建省语文高考真正做到命题与评卷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发表于《福建教育》2008年第1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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