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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丁集》译者序(人教版高二选修)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1-10-29 17:02:3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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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园丁集》译者序(冰心)
泰戈尔是我青年时代所最爱慕的外国诗人。他是一个爱国者、哲人和诗人。他的诗中喷溢着他对于祖国的热恋,对于妇女的同情和对于儿童的喜爱。有了强烈的爱就会有强烈的恨,当他所爱的一切受到侵犯的时候,他就会发出强烈的怒吼。他的爱和恨像海波一样,荡漾开来,遍及了全世界。
印度人说他是诞生在歌鸟之巢中的孩子,他的戏剧、小说、散文……都散发着浓郁的诗歌的气味。他的人民热爱他所写的自然而真挚的诗歌。当农夫、渔民以及一切劳动者,在田间、海上或其他劳动的地方,和着自己的劳动节奏,唱着泰戈尔的诗歌,来抒发心中的欢乐和忧愁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这些唱出自己情感的歌词是哪一位诗人写的。
我最初选译他的《吉檀迦利》,只因为它是泰戈尔诗集中我最喜爱的一本。后来我才知道《吉檀迦利》也是他诗歌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本。从这本诗里,我游历了他的美丽富饶的国土,认识了他的坚韧温柔的妇女,接触了他的天真活泼的儿童。1953年以后,我多次到印度去,有机会看到了他所描写的一切,我彻底地承认泰戈尔是属于印度人民的。
泰戈尔的诗名远远超越了他的国界。我深感遗憾的是我没有学过富于音乐性的孟加拉语。我翻译的《吉檀迦利》和《园丁集》,都是从英文翻过来的──虽然这两本诗的英文,也是泰戈尔的手笔──我纵然尽了最大的努力,也只能传达出这些诗中的一点诗情和哲理,至于原文的音乐性就根本无从得到了。


我是那样地喜爱泰戈尔,我也到过孟加拉他的家,在他坐过的七叶树下站了许久,我还参观过他所创立的国际学校。但是,“室迩人远”,我从来没有拜见过他本人。1924年泰戈尔到中国来的时候,我还在美国求学。后来我听到一位招待他的人说,当他离开北京,走出寓所的时候,有人问他:“落下什么东西没有(Anythingleft)?”他愀然地摇摇头说:“除了我的一颗心之外,我没有落下什么东西(Nothingbutmyheart)。”这是我间接听到的很动我心的话。多么多情的一位老人啊!
现在是清晨8点钟,我案边窗台上花瓶里的玫瑰花,正不时地以沁人的香气来萦绕我的笔端。我相信,在这个时刻,这种环境,为我译的泰戈尔诗作序,是最相宜的。
冰心
1981.6.23
(选自《泰戈尔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
3 你无法扑灭一种火
自学指导
一、狄金森的诗歌以短小、精辟见长,一般着眼于私人生活中的事物,展开深刻的思辨。这首诗展开的动机,是自然界中的“自燃”现象。诗人将自然的现象引入了人的社会生活,说“你无法扑灭一种火”,它不能被压抑、掩饰,在漫长黑夜过后,它奔突而出。在这里,“火”或许代表了人生中不能抑制的冲动、情感,最后它会被“风”唤醒,烧毁“你的松木地板”,改变你的生活。
二、中国有俗话说:纸里包不住火。在第二节中,诗人也使用了同样的想像:“把洪水包裹起来”“放在一个抽屉里边”。“洪水”与“火”,在无法抑制、无法包藏这一点上,二者是相似的。“洪水”的奔涌、盛大与“包裹”“抽屉”的封闭,构成了一种强烈的反差效果。
三、这首诗的语言很平易,流畅、清新,而且与一般哲理诗不同的是,它洋溢着一种热情,这直接表现在诗中那急迫的语气上。破折号的大量使用,是此诗形式上最大的特点:破折号在诗人手里,不只是简单的标点,而代表了语气的变化和停顿,有效地表达了诗人内心的迫切、激越之情。
参考资料
一、《狄金森诗选》译者序(江枫)
艾米莉•狄金森(1830—1886),像沃特•惠特曼(1819—1892)一样,也是那一时期当之无愧的杰出代表之一。这位生前默默无闻,成年后终老独身,因而有“艾默斯特修女”之称的女诗人,于1830年12月10日将近午夜出生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当时还是个小镇的艾默斯特;在她祖父创办的艾默斯特学校受完中等教育而于1847年毕业,在离家不远的芒特霍利约克女子学院就读不足一年,即告退学;从25岁开始,弃绝社交,足不逾户,在家务劳动之余埋头写诗;到1886年5月15日那个明媚的初夏黄昏,由于肾脏疾患而在昏迷中离去时,已给人间留下了自成一格、独放异彩、数量可观的篇什。
而在她生前,只有十首公开发表过;其余部分都是她死后30年内由亲友们整理、结集、陆续出版的。除了20世纪30年代由于评论界的派别之见一度有过分歧之外,经过半个世纪反复品评,深入研究,狄金森作为对美国文学作出了重大独创性贡献的大诗人的地位已经牢固确立。有人断言,她是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萨福以来西方最杰出的女诗人;有人就驾驭英语的能力而言,甚至把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这类赞颂之词是否溢美,可以争论,无可否认的是,几乎任何一部美国诗歌选集,狄金森的诗都占据着显著的广大篇幅;狄金森的诗拥有众多的读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惠特曼的诗一样,已被公认为标志着美国诗歌新纪元的里程碑。
……
狄金森的社会阅历不广,出了校门回到家门,就其主要活动内容而论,是个十足的家庭妇女。她是父亲的面包师,她父亲只爱吃她做的面包。父亲死后,母亲缠绵病榻,她和妹妹拉维妮亚在母亲身边,更像母亲的体贴的护士。
但是就其独特个性而论,狄金森从小就是她诗篇中所显现的那个狄金森。她在学校读书时,福音主义的宗教气氛弥漫于她生活和学习所在的一切空间。学校,是教会的当然领地。但学生并不当然都是基督徒。芒特霍利约克学院一身二任的教师兼传教士懂得办学习班的妙用,曾经为一些非教徒办过崇拜基督的学习班,狄金森也有幸与列。这种学习班对于参加者所形成的精神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但是,据记载,当一个假期结束,新的学期开始,学习班又增加新学员时,一名老学员却退了出去。这一名老学员,据认为,就是艾米莉•狄金森。她终于到死也没有加入基督教会。
你无法扑灭一种火从20岁起,她已经在写诗。1862年,她32岁那一年,为了写诗而写信求教于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文章指导青年习作者的托马斯•温特沃斯•希金森(ThomasWentworthHigginson,1823—1911),并从此建立了终生未断的通信联系。但是希金森习惯于陈旧的维多利亚时代英诗规范,不是发现新星的伯乐。他给了她以他所能给的善意鼓励和他认为是有益的帮助,但是对于她的诗,他建议“推迟发表”。而她,竟把发表推迟到了身后。
狄金森之所以会被她死后将近30年才出现的意象派诗人视为先驱,是因为她的诗,应该说是到那时已经公开发表的那一部分,较之意象派共同信条起草人的作品更符合他们的信条。
一般情况下,她都使用普通人使用的口语,包括新英格兰地区的方言;但她有时也使用生僻、古奥的词汇,镶嵌科学术语,运用商界行话和宗教词汇,或是把拉丁语源的抽象词和盎格鲁撒克逊语源的实体词组合在一起,以增强语言的表现力。她的语言,一扫铅华,不事雕饰,质朴清新,有一种“粗糙美”,有时又如小儿学语而有一种幼稚的魅力。
在韵律方面,她基本采用四行一节,抑扬格四音步与三音步相同,偶数行押脚韵的赞美诗体。但是,这种简单的形式,她运用起来千变万化,既不完全拘泥音步,也不勉强凑韵,押韵也多押近似的“半韵”或邻韵,有时干脆无韵。实际上已经发展成一种具有松散格律的自由体。
她对题材的选择,可以说有绝对的自由。在她的笔下,有取舍,无禁忌;局限只在于她本身直接经验的狭隘,特别是在长时期的自我幽禁之后,同外界的接触几乎断绝,她的思考日趋内向。
她的诗,如前所述,大多使用意象语言。她所塑造的意象,有一部分,可以认为坚实而清晰,较之后来一些意象派诗人完全排斥理念的“意象”更有深度而且丰满。但是,她的哲理警句诗却以机智、含蓄见长,而且不避抽象。
对于凝练的追求,狄金森的成就更为一般诗人难以企及。她总是力求用一种露珠般凝缩而闪光的语言表达或包含她的思想。她甚至为了获得简洁而不惜牺牲完整。
显然,意象派的信条概括不了狄金森诗作的艺术特征。从狄金森的作品中,几乎可以找得出现代主义各种流派的原始萌蘖。
狄金森和惠特曼,上承浪漫主义余绪,在部分作品中的表现毋庸讳言;下开现代主义先河,已经得到一致公认。
艾米莉•狄金森的诗,是美国人民的珍宝,也是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
现在呈献给读者的这一册汉译选集,当然远不足以反映狄金森诗的全貌,而只能是一个初步的、粗糙的介绍。应该承认,要充分认识狄金森,必须阅读原作。这不仅仅因为无论什么样的译作,即使是优秀的全译本,也难完全等同于从而代替原作,而且因为狄金森的诗,有一部分确实是不可译的。如果说狄金森对于美国现代诗的影响,除了建设性的一面之外,还有可以认为是破坏性的一面,幸而不可译的,恰恰是具有这种破坏性的因素的部分:由于任意省略语法成分,颠倒语句和词序,过多地使用奇特的暗喻、转喻、转义、暗义……而形成的符咒式文字。
狄金森的诗,使用大量地倾斜短划,以表达过渡、跳跃、省略成分,或者只是为了造成韵律上的起伏跌宕。译文只保留了行末的短划;行内的,均以逗点代替。
(选自《狄金森诗选》,江枫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
二、谜一样的诗(蒲隆)
翻开由托马斯•约翰逊编辑的权威性的《艾米莉•狄金森诗集》,最令人注目的一点是1775首诗都没有题目,全是编号,每首诗的左下方是估计的写作年代,右下方是发表年代。这就使一般的读者遇到了困难,这首诗写的是什么?对写诗的场合或背景更是无线索可寻。
这里且看一例:


1463
一条渐渐消失的路
有一只飞转的车轮──
一声祖母绿的反响──
一阵胭脂红的奔腾──
灌木上的每朵花
都摆正碰歪了的头──
突尼斯来的邮件,或许,
一次清晨骑马闲遛──
1463
ARouteofEvanescence
WitharevolvingWheel──
AResonanceofEmerald──
ARushofCochineal──
AndeveryBlossomontheBush
AdjustsitstumbledHead──
ThemailfromTunis,probably,
AneasyMorning’sRide──
1879?          1891


初读这首诗给人突出的印象是诗人使用了一连串并列的意象,尤为新奇的是诗人用颜色的意象形容声音,形容动作。在修辞学里,有人把它叫做“通感”,即把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沟通起来的手法。这种手法在狄金森的诗里屡屡出现。那么,这首小诗到底写的是什么呢?它好像是个诗谜,叫人摸不着头脑。当谜底揭晓时,读者也许会恍然大悟。它写的是“蜂鸟”。蜂鸟在我们这里很少见到,它体态娇小,羽毛鲜艳,并带金属般的闪光,嘴形尖长如针,常在花间采蜜,飞行时双翅扇动频率可高达每秒50~70次。它能进能退,也能在空中悬浮。知道这首诗所描写的对象及其特征后,读者不禁会拍案叫绝,原来这首诗把颜色、声音、动作融为一体,强调一种突如其来的动作,颤动的声音,绚丽的色彩,转瞬即逝的总体印象,最后用幽默夸张的口吻形容它像一个快得惊人的海外来客。诗中只是一连串颜色、声音、动作互相交融的意象,而对蜂鸟活动的花园,能产生那种颜色效果的阳光,以及接受这些意象的人全都只字不提。这首诗很能代表狄金森诗歌的整体特色:短小。翻开狄金森的原文诗集,除了上面谈到的无题、编号外,另一个突出的印象就是短小。其中大多数诗不超过20行,最长的一首也仅50行,而用词节约,每行字数不多,所以狄金森的诗不仅行数少,而且每行都很短,这就形成了她的诗作经济凝练的整体特色。诗人最善于捕捉一种鲜明的主观印象,再用最生动的意象把它再现出来。这首诗还完全体现了狄金森写诗的诀窍。“要讲真理,但要歪着讲──/成功就在于三弯九转”。所以她的诗大多隐晦深奥,耐人寻味,像这种诗谜一样的诗在狄金森的诗集里不胜枚举的。比方说那首比较好懂一点的关于“蛇”的诗,全诗自始至终不见一个“蛇”字,只用“窄窄的家伙”,“一条甩开的鞭子”等来暗指。而那首写“火车”的诗也根本不提火车,全用马的动作习惯来描写火车,但“马”字也不曾出现。
写蜂鸟的这首诗表现出的狄金森诗的另一个特色是标点的使用。全诗共8行,触目的是5个破折号,行尾只有一个逗号。破折号的使用是艾米莉•狄金森诗歌的一个突出特点。关于这一点,争论很多,一种看法认为这只是一种习惯,并无深意,因为狄金森的书信,甚至她抄写的烹饪术中也大量使用破折号。仔细鉴定过她的手稿的人指出,这种符号到底是不是破折号还说不准,因为这种符号在狄金森诗中有长有短,有的是平的,有的向上斜,也有的向下斜,根本无规律可循。过去出的狄金森诗选完全把破折号改为逗点或句号,固然不忠实于原稿;约翰逊的本子一律将这种符号统一为破折号“──”,也未必就体现了诗人的本意。有的人则就此探赜索隐,写了不少文章,指出了破折号在狄金森诗歌中语法上的、语义上的、韵味上的、节奏上的、音乐上的功能。我们的看法是,就算用破折号是一种习惯,它也是一种与众不同的习惯。既然用了破折号,它总是不同于逗点和句号,本文不打算全面论述狄金森诗歌破折号的功能,因为它如果有作用的话,也很难总结出一种适用于每一首诗的规律,而是把它的功能体现在具体的诗里。就这首诗而言,这5个破折号与全诗的韵味是浑然一体、相辅相成的。
前4个破折号,在诗里是处在句子结束的位置上,一方面它具有逗点甚至句号的作用。但是如果将它改成逗号或句号,那就是一种停顿或中止,而这首诗给人一种蜂鸟转瞬即逝的印象,很难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时候结束。而且“渐渐消失的路”“飞转的车轮”“反响”“奔腾”“摆正”这样一些名称和动作是一种闪电似的迸发、转换和延续,绝对不是停止或中断。而最后一个破折号,不仅说明蜂鸟是“闲遛”到远方去了,并不是戛然停止了飞行,而且是已出现的“一条”“一只”“一声”“一阵”“一次”的延续,给人一种余音袅袅的感觉,让读者的想像继续驰骋。可见标点符号也是诗人诗歌创新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从语法上分析,狄金森的诗也是很独特的。8行诗包含着5个没有谓语动词的单部句,只有一个主谓齐全的句子。这种占主导地位的单部句在表现诗的内容方面,无疑是起到了简洁明快的效果的。
蜂鸟的动作给人听觉上的显豁印象是由一系列头韵──Route,revolving,Resonance,Rush和辅音韵(诗行中词尾或重读音节中辅音的重复)──Evanescence,Resonance,Bloossom,Adjusts,Tunis,Rush,Bush,easyMorning’s造成的。在这首诗里引起动感的词,不是动词(全诗只有一个动词),而主要是名词;表示听觉和视觉效果的不是形容词(全诗只有三个形容词),也主要是名词。而名词除了mail以外,全部都是大写。狄金森诗中丰富的大写像破折号一样,也是十分费解的一点。但在这首诗里,由于这些名词突出的语义功能,所以用大写来突出视觉效果,是完全统一的。在这首诗里,动作的压力是如此的强烈,蜂鸟的飞动是如此迅速,给人目不暇接之感。眼睛看不见,靠耳朵听,耳朵听不全,只有凭想像去追赶了。
这首诗在格律上也是典型的狄金森诗体。它基本采用诗人从小在教堂里听惯了的圣诗的节奏,单行8音节,双行6音节,用的是抑扬格,但尾韵为避免单词,不用谐韵,而用辅音韵,不过这也是视诗的内容而定的,描写蜂鸟转瞬即逝的声色动作效果、自然要力求丰富多变,避免那种齐整划一的谐韵。况且,在狄金森看来,生活本身就不是那么意谐韵顺的,所以谐韵在她的诗里不占主导地位。
意象的鲜明、想像的奇特是狄金森诗歌的一大特点。关于意象前面已经谈及,想像的奇特在这首诗里尤其表现在“突尼斯来的邮件”这一句上。狄金森经常用一些外国地名来体现多层含义,这里的突尼斯,含有遥远、陌生、神秘、不可理喻、异教色彩等寓意,而且极为经济,极为具体。一个足不出户的修女似的诗人,用这种名词更显得奇崛惊人。
以上我们以一首诗为例谈了狄金森诗歌技巧的诸多方面,下面就其主题略提几句。狄金森去世后先后出的一些诗选,企图把狄金森的诗歌概括为死亡、爱情、人生、自然四大类。但是我们知道一篇优秀的文学作品的内涵太丰富,把它认定为一个方面,就会忽略其他方面。狄金森的大多数诗歌更是具有多层面的含义,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体会到不同的蕴涵。就拿前面引用的那首“灵魂挑自己的侣伴”来说吧,可以把它理解成择友的专一、爱情的真挚、对上帝的坚信、对隐居生活的决心或对诗歌献身的宣言。正因为狄金森的诗歌多层面的含义,再加上诗歌各部分之间跳跃跨度很大而缺少连贯性,她的诗歌对读者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然而,不管怎么说,狄金森作为某种意义上的隐居诗人,她所涉及的主题无不与她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大自然是她每日要面对的生活大环境,爱情向来被奉为人性中的至神至圣,死亡是任何人最终避免不了的结局,同时又是基督教宣扬的永生来世的起点,而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则是有头脑的人不断思考着的问题,狄金森在这些主题方面花费了较多的笔墨也是和她的生平性格及其独特的生活方式相吻合的。所不同的是,诗人对这些主题的发展──反传统的作法,她总是试图另辟蹊径,从完全不同于传统的角度来表现对它们的理解。
(选自《我们无法猜出的谜──狄金森选集》,作家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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