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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网事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1-10-9 11:54:1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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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初,我在西安一家公司工作,宿舍在小东门里一个住宅小区。那时的我,是单身,却称不上“贵族”。所以,下班后,小区门口那个“聚友网吧”则成了我打发寂寞的最好去处。

    有一天,我休息,吃过早饭便去了网吧。网吧人很少,有个男孩在拖地,前厅几乎是空的。我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打开电脑。

    这时,那个拖地的男孩已经来到我的座位旁边,我很配合的抬起双脚。无意地瞟了一眼这个勤劳的boy。只见他一头飘逸的过耳长发从白晰的脸庞垂下来,却也掩饰不住那张文静、秀气的脸。他拖了两下,便转身拖别处去了。我登录QQ,昵称——小雨。刚好有几位老朋友在线,便聊了起来。

    由于前厅没几个人,所以我“噼里啪啦“的打字声显得格处清晰。这时,听到身后有人说:“××,你打字一分钟能打多少啊?用拼音还是五笔?”另一个声音回答:“我用拼音打字,很慢,我不会五笔,记不住字根。”我有几分得意,我用的是五笔,虽说一分钟没有80或100,也有50字以上了。

    不记得什么时候,我的好友栏里多了个叫“happy2000”男孩。而且,不久我就发现每次我上线没几分钟,“happy2000”就会跟着上线,我们每次都聊得很开心。记得有一次,我们聊到很晚,我说要下了,他打过来两个字:“不舍”,我笑了笑,下机了。

    有一天晚上,我和“happy2000”聊了许久后,他问我喜欢听什么歌,我说:“我最喜欢听校园民谣——沈庆的《青春》。”他回复:“你等一会儿”。我想着他一定是在找这首歌吧,可是又一想,就算他找到了我也听不到啊!(那时QQ还没有影音文件发送和播放功能,甚至还没有摄像头呢!)他到底有什么高招呢?我正在纳闷,突然,在我身后的网吧主机的音箱响起了那首歌熟悉的吉他前奏!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转过身惊讶的看着主机,屏幕上还有动画!我直勾勾着盯着(几乎是瞪着)屏幕。没错!是沈庆的《青春》!天啊!那那……那他是谁啊?我连主机前的他看都没敢仔细看,就“呼”的转过身,傻傻的盯着自己的屏幕。

    “happy2000”的头像又跳动起来了,出现一行字。我努力把眼神揪回来,才看清楚,“你听到了吗?”我想回复听到了,可是手却不听使换,老打错字,好容易才打出一行字:“听到了,谢谢!我下了。”没等他回复就关了电脑。起身后却不得不走到主机前结帐,然后逃也似的奔回小区。心却还在“咚咚”的跳!我这是怎么了?我问自己,紧张什么?怕吗?怕什么?哎,我也不清楚!爬上七楼,回到宿舍后,想起那首《青春》,却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在心底蔓延。

    之后的几天里,不知怎的,竟有点怕去那个网吧!是怕见到他?还是怕自己心里那种奇妙的感觉?

    终于还是忍不住了——不上网心里怪痒痒!也没其它有趣的事做,小区也就那一个网吧。所以,只好硬着头皮进去了。可是前厅却满满的,伸长脖子往里面机房瞧了一眼,好像也是座无虚席。只好问身边一位网管还有没有机子,他说帮我找找,说着进里面机房了,我东张西望的跟了进去。一进门却正面迎来一“瘦高个”网管,咦!这好像是那晚坐在主机上的男孩?我心里一紧,表面却纹丝未动,他热情的说:“那儿有个机子”,随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到一个空位。正准备过去,“瘦高个”却说话了:“你就是小雨吧?”我微笑着点头,“嗯”了声坐到座位上。

    像往常一样,我上线没几分钟,“happy2000”就上线了。我在网上聊天,也爱开玩笑、逗乐,却从不满嘴跑火车,用和尚的话说就是——从不打狂语。不愿说的,就干脆不说,只要说出来的,都是真的,直到现在也是这样。当然,说不说慌,是自己的事,信不信则是别人的事了。

    慢慢的,和“happy2000”聊天就成了我的趣事,生活也似乎因此多了些色彩。每次一上线,就会习惯的等待着他的出现,当然,我也知道了他的真名——马良。虽然,我知道他就在身边,可是我们的交流却只在网上。

    有一次,我上了一个半小时,下机结帐,那时候是两元钱每小时,也就是三元钱。可是,当我走出门后,才发现那个“瘦高个”却只收了我一个小时的钱,但我又不好意思再进去找他。所以,第二天我上了整整一个小时,结帐时我将三元钱放在“瘦高个”面前,转身就跑了。

    这份淡淡的、美妙的感觉就这样在网络上维系着。

    有一天上班时,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找我的。我问他是哪位,他说让我猜。可任凭我把记忆翻个底儿朝天也没猜到他是谁,他只好自报家门:“我是来筱峰”。我马上想起那一打子信,和那个脸上总是带着微笑的男孩。他是我高一时的同班同学,不过只在班上呆了两个月。

    后来,峰毛遂自荐要做我的男朋友。当时,在咸阳上大学的一个高中老同桌也在追我。经常在网上发邮件和贺卡给我,写给我的信,竟然也模仿我的字体,爱屋及乌吧!当然,相对于这位老同桌,峰显然是令我陌生的。

    可是,后来经过他半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我竟平生第一次答应了一个男孩的要求——做他的女朋友。他则如同得到一件宝贝一样兴奋,牵我的手也由于紧张而一个劲儿冒汗!

    当我再次走进网吧时,心事重重。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爱他?只是觉得他人挺好,喜欢和爱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我是个心野心高的女孩,并不想过早的涉入婚姻。第一次的选择,却让我有种心里负担,也有种莫名的失落。


    “happy2000”问我这段时间怎么很少来上网了,我说很烦,因为我做了几年来一直不愿做的选择,有点不知所措。但我并没有进一步解释,过了没多久,我便说:“我要下了,心情不好,想早点回去。”他回复:“我送你”。我说:“不用了,谢谢!”

    下机后我去结帐,主机前坐的是那次拖地的“长头发”。我站在他背后,他收了站在他右边的两个人的钱后,没看我,也没接我的钱,站起身来,只听他说了句“你出来”。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为什么叫我出去?我跟他又不熟悉,也没讲过话啊!心里寻思着,却跟着他走了出去。

    “今晚为什么心情不好啊?”“长头发”看着我问。

    我抬起头,看到他在夜色下清秀帅气的脸,第一次发现,这个网管还挺帅!可是,他怎么会这么问我呢?难道他才是那个“happy2000”!这是怎么回事啊?虽然竭力掩饰自己的惊讶,没“啊”出来。可却不由得从鼻子里“嗯”了一声,随即平静地说了句“也没什么事儿”。

    但我还是忍不住惊奇,不由自主问道:“怎么会是你啊?!”我歪着脑袋。

    “呵呵,你一直以为是那个高个子吧?他叫李勇。”他在夜色下灿烂地笑着。

    “那一直都是你在和我聊天吗?”我答非所问。

    “是啊!”我们相视而笑。

    这时,我才发现手里还没结帐的钱。递给他,他却不收,说是他请客。可是我执意要给,索性就塞在他的臂弯,转身往小区跑。

    跑进小区,回过头,没想到他还真追上来了,带着一脸孩子气的微笑!我不禁心里一动。

    后来,他扭不过我,只好在身后的商店里买了厅红牛饮料,要我收下。无奈,我只好收下。

    在商店外,我们又随意地聊了会儿,我催他赶紧回网吧去,“如果有人结帐会找不到你的”(他拿着记帐本)。

    分开后,往宿舍走时,心想:真是有趣!聊了两个多月的网友“happy2000”竟然是和自己同一网吧的网管,而现在又摇身一变,变成另外一个人!不可思议!多么奇妙啊!嘿嘿……

    回到宿舍,看着手里那厅红牛饮料,心里一丝莫名的失落却淹没了刚才的兴奋和惊喜,不由得想到那张俊秀的脸。

    为什么?难道……难道我喜欢的是那个从现实走向网络,又从网络走向现实的“happy2000”——马良?

    “哎,别胡思乱想了!”我使劲的眨了下眼睛。

    “既然已经答应做峰的女朋友了,就该一心一意的对他。再说,好男孩很多,而我只有一个,能找一个真心真意爱自己的人就知足了,峰可是暗恋我几年了啊!”想到这儿,我“噌”的翻了个身。

    “睡觉!”我命令自己。

    我生日那天,峰为我订做了生日蛋糕,准备在小区门口的一个餐厅里过,我把宿舍休息的一个同事也叫上。到餐厅后,我告诉峰,还要请一个朋友来。峰说:“好啊!人多热闹啊!”我去旁边只隔着几间商铺的聚友网吧把马良叫了过来,互相介绍后落座。

    准备切蛋糕了,而我这时却做了件连自己也纳闷的事。

    切蛋糕的刀子有两把,我是“寿星”,自然要拿一把。而另一把,我却没经过大脑就给了坐在峰身边的马良。在我和马良起身,准备切蛋糕的一瞬间我才发现了峰的尴尬。似乎“主角”是我和马良,而不是我和峰。还好,峰反应很快,立刻站起身,两手握着我拿刀的手,一起切下了第一刀,气氛也随着有些缓和。

    没多大会儿,马良说网吧挺忙,先走了。

    我的生日也就这样平淡的过了,只是在我的生活中,多了一个人的角色——男朋友。

    后来,应男友家里的要求,我回县里工作。第二年初我去西安时,还去聚友网吧看过马良一次。再一次去时,那个聚友网吧不知道时候已经没影儿了。

    春去秋来,三年后,我和峰分手了。

    之后的两年多,展转几次来回于新疆和西安工作。期间收到过几封马良发来的Email,后来Email也没了。不知什么时候,马良——那个“happy2000”也从我的QQ好友里不见了。

    今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见到李勇——“瘦高个”。他说一直和马良联系着,我让他转告马良,和我联系。

    又一次打开QQ时,就看到了马良发来的信息。只是他的昵称已经不是“happy2000”了,而是空白,只有一张摄像头拍的照片,和五年前一样——长发、清秀、帅气!只是眉宇间多了几分忧愁。

    他说他现在在一所学校上学。那段时间,我在上海工作。他说他明年毕业后的首选城市也是上海,我们就互相鼓励,还约好明年在上海不见不散。

    可是,我却因为一些原因,又回到了新疆。

    一次在网上碰到马良,聊到在西安认识的那段往事。


    我说:“那时,我听到身后的主机上响起《青春》那首歌时,吓了一跳!赶紧结帐跑了,呵。”

    他发过来一个笑的可爱的头像:“呵呵,你那时怕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

    “我又不会吃了你”

    “呵呵,你有那么大味口吗?”

    其实,我想说:“也许,是因为喜欢那个‘happy2000’吧!”

    可是,我没勇气。或许,也没那个必要了。

    毕竟,时光已悄然在我们各自的生活中走过了五年!

    我不禁想起曾经读过的一首诗:

    …………

    喜欢,是一种直觉。

    爱,是一种感觉。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盼和他在一起。

    爱一个人,有时候怕和他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希望他可以随时找到自己。

    爱一个人,希望可以随时找到他。

    喜欢一个人,总是为他而笑。

    爱一个人,总是为他而哭。

    喜欢,是执着。

    爱,是值得。

    喜欢就是喜欢,很简单。

    爱就是爱,很复杂。

    喜欢你,却不一定爱你。

    爱你,就一家很喜欢你。

    其实,喜欢和爱仅一步之遥。

    但,想要迈这一步。

    就看你

    是喜欢迈这一步,

    还是爱迈这一步。

    可是,真正能清楚自己是爱还是喜欢的人,似乎并不多。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为感情而伤神,为爱而心力憔悴了。

    前些天,又一次和马良聊天时,我问他:

    “我们究竟是从现实走向网络,还是从网络走向现实呢?”

    许久,他说:“生活中很多事,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很复杂,也很美好,可有几个能够真正看清,真正懂得?”

    我笑曰:“怎么像老和尚说的话?”

    他发过来一个鬼脸,瞪着一双牛眼,我轻松的笑了。

    或许,我们之间也正因为那种淡淡的、美妙的感觉而走到现在吧。既然如此,那就让这份情感以原有的单纯和美好继续吧!

    至少,那些青春网事留给我们许多快乐美好的青春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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