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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事件的教学理解和教学设计
——以“南京大屠杀”为例
一、“南京大屠杀”的教学现状分析
“南京大屠杀”是表现“日寇暴行”的典型历史事件,是中学历史的重要内容。笔者在一次调研中,看到两则学生作业,照录如下:
学生A
“这节课让我明白了当时日本人的真正面目,他们残忍和虚伪,至今还不承认‘南京大屠杀’这件血案,他们就像魔鬼一般恐怖。
我认为日本人非常可恨,上完了这节课,我对日本非常愤恨,他们难道就没有一点善念与良心吗?他们总是杀人不眨眼,还否认对我们的屠杀,他们的虚假一定会公诸于世的。”
学生B
“日本人将南京大屠杀的矛头指向中国;将他们的暴行视为荣誉;将杀人当作乐趣。如此残忍,把中国人的生命当作儿戏,用各种残忍手段屠杀中国人,然而,没有良知、道德的日本人将这种行为视为荣誉,在日本大肆宣扬。
日本人至今无以悔改,实为不该。”
结合学生访谈,笔者发现学生在学习“南京大屠杀”一课后,头脑中留下的是对“日本人”的仇恨,他们关注了“南京大屠杀”的相关事实(暴行和日本教科书弯曲史实),但未关注施暴主谋和施暴者——以天皇为代表的日本军国主义政府和以军国主义思想武装起来的日军,更未挖掘根源——日本军国主义思想。
学生出现的理解偏差原因在哪里呢?不妨从课标、教材和教学等层面作一考察。
“课标”对本课内容的要求是“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等罪行为例,认识日本军国主义凶恶残暴的侵略本质”[1](p.14)。它言简意赅地指出“侵华日军”(施暴者)凶恶残暴地犯下了“南京大屠杀”的罪行,而这是由“日本军国主义”(施暴主谋)的“侵略本质”决定的。教材、教学落实得如何呢?
各种课标教材均从背景(日军攻陷南京)、内容(日军灭绝人性地屠杀中国居民和放下武器的士兵达30万人以上)等方面突出日军的凶恶残暴;通过日军杀人比赛的报道揭示日本军方的“耀扬国威”;交待了日本国内至今存在否定战争罪的现状。显然,教材侧重在历史事实层面,未能透过现象揭示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本质。
教学中,“重历史事实,轻揭示本质”现象比较普遍。例如,有的教师给本子目制定的教学目标是:
知识目标:南京大屠杀。
方法目标:指导学生收集并运用相关信息驳斥日本历史教科书歪曲南京大屠杀真相的谬论,培养运用史料分析历史问题的方法;归纳日寇暴行,培养综合归纳历史问题的方法。
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了解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对中国人民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激发学生憎恨战争,热爱和平的情感;通过分析日寇暴行的恶果,认识战争反人类的本质。
这一目标对日寇暴行的表现、影响等事实性知识有明确要求,而对理解南京大屠杀和“日本历史教科书歪曲南京大屠杀真相”的原因则失之空泛。访谈发现,教师没有关注“施暴主谋”和“施暴者”的差异问题。由于教师对“南京大屠杀”蕴含的概念模糊不清,未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导致对教学内容的孤立、表面化处理,致使学生形成“‘日本人’制造了南京大屠杀”的片面认识。
因此,为了提高历史事件的教学水平,教师必须对教材“再创造”,在理解本质上狠下功夫。
二、南京大屠杀的教学目标和内容解析
众所周知,历史事件由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和影响等要素组成。把握历史事件,不仅要了解是什么,更重要的是理解为什么,即理解蕴含于事件之中的概念和原理。从教学角度看,实质是理解“课标”要求,解析教学内容。只有这样,教学的准确、精炼、本质才有保证。
1.教学目标解析
按“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等罪行为例,认识日本军国主义凶恶残暴的侵略本质”的要求,教学应以侵华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的罪行为载体,围绕“认识日本军国主义凶恶残暴的侵略本质” 展开。要使学生认识到:
(1)南京大屠杀的施暴主谋是天皇为首的日本军国主义政府;
(2)南京大屠杀的施暴者是日军;
(3)日军侵略成性、灭绝人性是日本军国主义凶恶残暴的侵略本质的体现。
教学中,明确“施暴者”和“施暴主谋”的差异,是“认识日本军国主义凶恶残暴的侵略本质”的关键,这既是重点又是难点。
2.教学内容解析
清晰军国主义的定义和特征、日本军国主义的形成、教育及对外表现(内容、实施和本质),并精选南京大屠杀中侵华日军凶恶残暴的史料,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前提条件。
(1)军国主义的定义及特征
关于定义,《角川日本史辞典》的观点较为典型:军国主义是“将战争及为了战争而加强军事力量放在国民生活中最优先地位,并使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从属于它的意识形态和体制”[2](p.9)。因此,“军国”就是把战争至上作为国策的国家;国家的一切均从属于战争和军事需要;是一套特有的政策、制度、思想和行动方式。这就决定了军国主义的两个基本特征:对外的战争至上(侵略霸权)和对内的军事优先。
(2)日本军国主义的形成
日本军国主义,形成于明治维新后。1873年1月,天皇亲颁《征兵令》,建“皇军”。1878年,设参谋本部,加强天皇对军队的直接统治。1882年,颁布《军人敕谕》,强调“朕为汝等军人之大元帅,故朕赖汝等为股肱,汝等仰朕为首脑”[3](p.145),确立以天皇和国家为重的帝国军人思想和精神素质,实现天皇对军队的绝对控制。
19世纪80年代,随着日本资本主义经济的飞速发展,呼唤完备政治体制出台。1885年,设内阁。1889年,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确立“天皇主权论”:规定日本“由万世一系之天室统治之”,“天皇神圣不可侵犯”[4](p.23):以国家大法的方式确立了报效国家与效忠天皇的一致性。1890年,帝国议会开设,一整套立宪制度最终形成。天皇制法律化完备。
1890年10月30日,天皇亲颁《教育敕谕》,将“常遵国宪,时守国法,一旦危机,则义勇奉公,以扶翼天壤无穷之皇运”作为“朕之忠良臣民”[5](p.84)的标准,要求国民像武士一样“忠君爱国”。武士道精神由此扩展至全体国民。
明治政府的这些法律、法令,通过系统化、体制化的军国主义教育,使全体国民“平常要其家庭、学校、兵营里,只受到为天皇献身的教训,而不知有其他”[6](p.155)。
(3)军国主义教育-日军凶恶残暴产生的土壤
两种途径:军队和社会。在军队内,通过义务兵役制和退伍军人团体,在军营内外将国民训练为军国主义军队的成员和预备力量。社会上,从学校(向学校派驻教官实行军训)到家庭、从“在乡军人会”(退伍军人团体)到青年、妇女等团体,形成强大的军国主义教育网。
主要内容有三:
A.效忠天皇。具体表现为“尚武”、“绝对服从”和推行军事扩张。
B.“尚武”和“绝对服从”。“尚武”的核心是“忠”、“勇”。“忠”即忠君;“勇”即为天皇、为国家献身,宣扬这是精神修养的最高表现,追求“死的美学”:玉碎、剖腹。“绝对服从”包括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天皇,个人服从国家。在“上级的命令就是天皇的命令”熏陶下,成千上万的“军国少年”、“帝国军人”毫无自主性言行:只要上级有令,无论参与侵略战争还是屠杀他国平民,均会主动、“英勇”、不加思考地坚决执行。
C.推行军事扩张。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日本近代化过程中凸显的经济发展局限性,鼓动国民以维护和寻求民族生存利益为目的,参与推行军事扩张战争。如1927年日本首相在抛出“田中奏折”后,先后提出“满洲是日本的生命线”,保卫“北部生命线”。“九一八”事变后,松冈洋佑又鼓吹“无满蒙即无日本的生命线”,诱使广大日本贫困农民参加开拓团,到中国东北开荒种地。
军国主义教育的结果:(1)促成了日本全民皆武的局面;(2)造就了日本国民为国捐躯、为天皇效忠的“玉碎”观念,不仅日军顽强好战、宁死不降,而且日本国民也以此为追求(如在开拓团中不断出现杀死妻儿全家“玉碎”);(3)造就了一支侵略成性、没有人性、没有个性的日本军队。在南京大屠杀中,这种灭绝人性被发挥到极致。日本著名作家大冈升平指出,当时军国主义教育的实质是鼓吹“爱国就到别国去,进行掠夺,屠杀别国人”[5](p.91)。
军国主义教育加剧了日本大和民族的优越感。明治维新之后,一些日本维新派始以西方物质文明为标准,歧视中、朝及亚洲人。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尤甲午、日俄战争的胜利,使这种优越感快速扩展至一般国民中。许多日本人瞧不起中国人,甚至两国人同乘一车也感“岂有此理”。它促使日本国民盲目投入战争,非但无侵略的罪责感,反觉拥有“拯救亚洲国家”的正义感:用实际行动帮助亚洲从白人手中解放出来。当今日本右翼分子否认“南京大屠杀”,肯定侵华战争的正确性,某种程度上就是这种意识根深蒂固的体现。
(4)侵略成性-日本军国主义的本质特征
战争至上、侵略霸权是军国主义对外表现的主要内容。以天皇为首的日本军国主义政府是侵华战争的发动者,也是南京大屠杀的施暴主谋。日军是侵华战争的执行者,也是南京大屠杀的施暴者。发动灭绝人性的侵略战争是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被国际社会称为战争罪。日军在“南京大屠杀”犯了其中的常规战争罪(违反战争法规与惯例,杀害、虐待被占领地的平民和战俘)和反人道罪(在战争中杀害、灭绝、奴役平民和其他对平民的非人道行为),反映了日本军国主义凶恶残暴的侵略本质。
三、 “南京大屠杀”的教学过程设计
从教学角度看,为使学生认识“日本军国主义凶恶残暴的侵略本质”,必须通过典型素材进行教学过程设计,让学生通过感受南京大屠杀的惨烈,把握南京大屠杀的定义,理解日军灭绝人性的原因,领会“日本军国主义”的本质。以此为基础,学生才能领会南京大屠杀给中华民族造成的危害,才能理解在“抗日战争”中全民族抗战的必然性,从而认识“正义最终战胜邪恶”的历史规律,从而使学生不仅学到“处理历史资料的方法以及分析和综合、比较、归纳和演绎等分析历史问题的方法,历史的学习和表述的方法,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思维方法”[7](p.68),而且能以史为鉴,学以致用,解决现实问题。
根据上述理解,本子目的教学过程可以这样设计:
1.图片导入
问题1 观察李自健的油画:《南京大屠杀》,提问:你看到了什么?这幅油画反映了哪一历史事件?
设计意图:通过观察油画的画面和标题,感受南京大屠杀的惨烈,创设历史情境,使学生进入新课学习。
注:反映历史题材的油画是画家对某历史问题的形象再现,故也可作为史料。
2.分析概括:什么是南京大屠杀?
问题2 分析下列一组图片和史料,概括什么是南京大屠杀(提示从历史事件的要素角度)?
设计意图:培养学生分析、概括、表述历史问题的能力。“提示”既为了降底难度,更为了帮助学生学会概括、表述重要历史事件的思维方法。
过程概述:首先精选一组图片和史料(或视频),明确相应的要求:
(1)《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示意图》,特别提醒时间、图例;
(2)播放视频资料:《南京大屠杀》,提取其中的时间、地点、施暴者;
(3)日本《朝日新闻》关于《日本军队的杀人比赛》报道图片:南京大屠杀的施暴者是日军。
(4)《池塘中漂浮的尸体》:寓意陆地上的尸体已多得堆放不下;
(5)日本外相广田弘毅的密电中文翻译片段(1938年1月17日自东京发给日本驻美国大使馆):“不少于30万的中国平民遭杀戮,很多是用了极其残暴血腥的手段。抢劫、强奸幼童及其它对平民的残酷暴行,在战争早就停止数星期的区域继续发生”。特别强调对有下划线字词的分析。
(6)美籍华裔女作家张纯如相片及其《南京大屠杀》书影封面,强调清纯可爱的女孩在写完该书后不久因抑郁自杀身亡,说明南京大屠杀至今还在继续杀人。
其次,在学生概括的基础上,定义南京大屠杀:1937年12月至1938年1月,日军在南京及附近地区对平民及战俘进行长达数月的大规模屠杀;不仅当时屠杀了30多万中国人,而且至今还在继续杀人。
3.原因探究
问题3 通过分析下列精选的图片和史料,探究为何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会如此灭绝人性?
从上述“教学内容解析”中精选史料和与之相关的图片。精选的标准:能使学生明确日本军国主义(从定义、特征入手)是造成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凶恶残暴的根本原因;南京大屠杀的施暴主谋和施暴者的区别;日本军国主义的本质特征。
设计意图:通过分析史料探究历史问题发生的原因,培养运用唯物史观分析、解释历史问题的方法,提高透过现象概括本质的能力。
问题4关注教材关于日本右翼否认南京大屠杀的报道,探究为何会发生这一扭曲史实的现象?
设计意图:通过这一问题检测学习效果,包括是否已把握日本军国主义概念?是否已学会运用唯物史观分析问题(从军国主义教育和民族优越感的角度)?是否能学以致用,历史与现实结合?
4.课堂小结:日本军国主义凶恶残暴的侵略本质。
(1)概括日本军国主义的定义、表现、特征、本质;
(2)列举侵华日军的其他罪行,如“七三一部队”,以凸显其凶恶残暴;
(3)列举日本发动的其他侵略战争及其暴行,如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以凸显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成性及凶恶残暴。
5.课后作业:列举(文字、绘画等形式不限)自己了解的反映军国主义凶恶残暴侵略本质的历史事件,并写出简单说明。
设计意图:检测掌握军国主义概念的程度,加深对其本质的认识。
四、结束语
以上以“南京大屠杀”为例,探讨了历史事件的教学理解问题。其要义是:从表面到本质——透过历史事件的表象,揭示其中蕴含的概念和原理;从抽象到具体——用典型的素材外显概念的本质特征,对抽象概念进行形象描述,使历史事件变得生动鲜活;从孤立到系统——追溯事件的前因后果,认清其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深层原因。
总之,历史教学不仅要让学生学习和掌握历史事实,理解历史概念和原理,而且要让学生学会运用唯物史观分析、解释历史问题的方法,并通过挖掘历史知识的价值观资源,使历史知识教学与价值观影响融为一体,实现历史教学的育人功能。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 转引自:万峰.有关军国主义、日本军国主义的几个问题[J].日本问题.1987,(6).
[3] 日.若槻泰雄.日本的战争责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4]日.芦部信喜著.高桥和之补订.宪法[M],东京:岩波书店,2002.
[5] 转引自:张义素.日本军国主义教育及对国民意识的影响[J].日本学刊.2005,(4).
[6] 日.藤直干.日本的武士道[M].大阪:创元社,1956.
[7] 方美玲.历史知识分类和历史教学本质[J].课程·教材·教法,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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