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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本通过我们熟悉的式子:1+2=3,a+b=b+a,S=a+b,4+x=7告诉我们:像这种用等号“=”来表示相等关系的式子,叫做等式.它只是说“用等号来表示相等关系的式子”.至于它是不是一定相等,在什么条件下相等,都没有具体说明,等号在等式中具有决定的意义,即等式中必须含有等号,等号的左边和右边分别是代数式.同时要注意等号只是用来:“表示”相等关系的.因此根据等号左边与右边的实质关系,等式又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恒等式:如1+2=3,a+b=b+a,在字母允许的取值范围内,不论等式中的字母取任何数值,等式两边的值都相同的等式.我们把它叫做恒等式.一般的用字母表示的运算法则,公式均属于这一类,如乘法分配律m(a+b)=ma+mb,去括号法则a-(b+c)=a-b-c等等.
(2)条件等式.它只是在等式中的字母取某些数值时才成立的等式.如4+x=7,只有当x=3时,等式左、右两边的值才相等.这种等式我们把它叫做条件等式.
(3)矛盾等式.它是指无论等式中的字母取任何数值,等式的左、右两边的值都不相等. 如
+4=1,我们把它叫做矛盾等式.
因此,等式可以是数字算式,可以是公式,也可以是运算律,运算法则,还可以是方程.所以等式可以表示不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