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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秦汉郡县制与汉初郡国并行制的认识
秦汉都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但在地方行政设置方面有差异:秦实行郡县制,西汉实行郡国并行制。对两朝的地方行政设置,史学界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有人认为,秦的郡县制是政治上雄系中央集权统一王朝的一个重大贡献,但没有配合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政策和制度,便在数年间就天下离心了。汉初无为政策和分封子弟,恰恰解决了这些社会问题,使汉朝得到了巩固。也有人说,西汉前期实行郡国并行制,把政治、经济的大部分权力下放到地方王国,由其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是非常明显的。第二种观点:有人认为,以秦始皇为代表的地主阶级改革派,抛弃了以宗法原则构成的政治体制的传统思想,以天下为郡县,在封建国家的体制改革上达到了变革的顶峰。西汉初年,以分封制为补充的中央集权制,是皇权与贵族阶层相妥协的状态。也有人认为,由于刘邦错误总结了秦亡的历史经验,分封诸子为王,这是一种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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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民族的形成
汉族,是与汉朝密切相联的民族。对汉民族的形成,史学界长期存有争论。
在“文革”前,对民族理论和汉民族的形成,都未摆脱斯大林理论模式的影响,无大的进展。
“文革”后,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研究再度兴起。大家首先对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定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共同的文化)进行了分析。其实,苏联学术界早已突破了斯大林的框架,形成了新的理论体系,民族是各种历史形态的民族共同体。
经过讨论,大家形成了共识:中国古代历史上“民族”的存在,是毫无疑义的。汉民族形成于秦汉的观点,已广泛地被人们所接受。
对汉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具体历史过程,史学界也有争论。有人主张四阶段说。第一阶段,春秋战国,是汉民族形成的准备阶段。经第一次民族大融合,到秦汉形成了中华民族的主体,即汉民族。第二阶段,魏晋南北朝,是第二次民族大融合。经过氏族迁徙与对流,到隋唐出现了面貌焕然一新的汉民族。第三阶段,宋辽夏金元,是第三次民族大融合。主要在边疆地区进行。第四阶段是清代,第四次民族大融合,奠定了现代中国的疆域和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的基础。
有人提出了三段说。即有先秦的“夷”、“夏”之辨而后有奏的民族统一,汉继之;有魏晋南北朝的“胡”、“汉”之别而后有陷的民族统一,唐继之;有辽金西夏的三朝鼎立而后有元的民族统一,明清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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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的“和亲”问题
“和亲”是西汉统治者处理少数民族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在经济实力和军事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下,中原王朝无力用军事手段抵御外族的入侵,被迫采用了带有屈辱性的“和亲”政策。公元前200年,在“白登之围”中,刘邦被围七天。此后,汉政府感到实力不足,而采用刘敬建议,与匈奴结”和亲之约”,规定汉把宗室女作为公主嫁给匈奴最高统治者为阏氏(皇后),并每年奉送匈奴大量物资,同时进行贸易。这种政策一直实行到汉武帝统治初期。
后来汉武帝依靠强大的军事实力,对匈奴进行反击,放弃了“和亲”政策。汉武帝以后,随着匈奴族的内部矛盾的激化,对汉战争的失败,特别是汉族文化的影响,不少匈奴人倾向于与汉族恢复和亲。汉元帝时,呼韩邪率都归附汉朝,汉匈结束了长期的战争状态,转入和平、友好的关系。呼韩邪单于提出要求当汉家女婿以便进一步亲汉时,宫女王昭君毅然
应召,自愿扮演一个“和平使者”角色,于公元前33年出塞,嫁给呼韩邪。这是汉匈之间重大的和亲行动。但这次和亲不像汉初那样有屈辱性,而是在匈奴归附中原后发生的,是汉甸之间和平友好的重要表现,昭君及其后代对汉匈两族之间和平友好做出了重要贡献。
除汉匈之间有和亲关系之外,为联络西域各族,共同抗击匈奴,西汉皇帝也曾与西域各族实行过“和亲”,如武帝时,曾将江都王刘建之女细君下嫁给马孙王。这种和亲实际上成为一种外交策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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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伦理思想家董仲舒
董仲舒 (前179—前104)西汉伦理思想家、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景县)人。专治《春秋公羊传)。曾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王相。曾向汉武帝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武帝采纳其对策,由是开以儒学为正统学术之先声。其学说以儒家思想为主干,杂以阴阳五行之学,形成神学式理伦体系。创天人感应之说,以天为万物之祖,百神之君,认为天制造了人类,人类为天的副本。天对万物实行主宰,以阴阳五行的变化和付瑞、灾异对万物和人类社会发挥作用,产生影响。君主是代天行事,须以天意为行为准则。君臣、父子、夫妻之纲常,均出自天意,不可更变。另有以“三纲五常”为封建伦理观点,并分人性为上、中、下三品。宣扬“黑、白、赤”三统的历史循环论,否认社会的发展。倡导义重于利的义利观,认为“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矣。”又进一步在义利对立意义上提出“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的道德实践路线。政治上反对兼并,主张限民占田。对社会中贫富不均、土地多寡悬殊等现象有所认识和揭露。主张以教化为堤防 ,立太学,设庠序,以利于政治统治。著作存《董子文集》、《春秋繁露》、《举贤良对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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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有方的萧何
萧何(?─前193),泗水沛(今江苏沛县)人。曾任沛县主吏掾、泗水郡卒吏等职,持法不枉害人。秦末随刘邦起兵反秦,刘邦进入咸阳,萧何把相府及御史府的法律、户籍、地理图册等收集起来,使刘邦知晓天下山川险要、人口、财力、物力的分布情况。项羽称王后,萧何劝说刘邦接受分封,立足汉中,养百姓,纳贤才,收用巴蜀二郡的赋税,积蓄力量,然后与项羽争天下。为此深得刘邦信任,被任为丞相。他极力向刘邦举荐韩信,认为刘邦要取得天下非用韩信不可。后来韩信在楚汉战争中的才干证明萧何慧眼识人。楚汉战争中,萧何留守关中,安定百姓,征收赋税,供给军粮,支援了前方的战斗,为刘邦最后战胜项羽提供了物质保证。西汉建立后,刘邦认为萧何功劳第一,封他为侯。后被拜为相国。刘邦去世后,继续辅佐惠帝。萧何病危时,举荐曹参接替自己,保证了汉初政策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