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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题。 秋红 聂兰锋 “谁第一个举手,我就嫁给谁!”秋红的话才说了一半,秃子就高高地举起了手。挨着秃子的王二根又举了手,又有三十多名青壮年举了手。秋红的牙都痒,她睁圆了杏眼,对着人群里的王二根大声骂:“王二根你个窝囊废,这辈子你就输给秃子吧你,我这就搬到秃子家去,悔死你!”秋红气得跺脚,秃子心里美得像吃了蜜。 第二天,花儿一样的秋红就嫁给了秃子。才十七岁。第三天,秃子就吹着口哨参了军,去了前线,去打小日本儿,和王二根,和那三十多名举手的青壮年。 秋红是家里的第四个女娃,娘在秋天的玉米地里正劳作着就留了满地的血,然后生下了她。爹不咸不淡地说又养了个赔钱货,娘就赔着笑脸说女娃一样下湖种地。 秋红就憋着一肚子气。憋着一肚子气长到十七岁的秋红,偏偏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段有身段,最是撩人的是她的大眼睛,水汪汪的,会说话。下湖的路上,瞅了谁家的小伙子,谁家的玉米地一准被锄得寸草不剩,滑滑顺顺。顶数王二根家和秃子家的地最滑顺了。王二根生得清秀是公认的好,但木讷,爹和娘也不愿意他太场面儿①;秃子人还算出挑②,可他调皮、逆反,秋红也不讨厌他,但他是秃子。王二根有板有眼,秃子不讲规则;王二根辗转反侧睡不着盘算着明早给秋红家挑水了,秃子呢想也不用想,天擦黑就给人家挑满了缸。 秋红的活道③数第一,莫说女红,粗重的肩挑背扛、碓捣磨碾,样样拾得起放得下。虽人人夸赞,但秋红还是憋着一肚子气,盼着干出个惊天动地的大事儿,证明自己彻底不是赔钱货。 那是抗战最紧的时候,前线的火药味已呛到了秋红的家乡,邻近的几个村庄已组织了队伍支前,秋红的村里还没动静。这可急坏了满脑子“大事儿”的秋红。一个秋日的黄昏,秋红约了二根,俩人草垛旁秘密商讨,秋红一脸严肃地说王二根,这事儿不像挑水那么简单,明天的参军动员大会,我话一出口你就第一个举手,千万不能让秃子抢先。王二根真诚地点点头:秋红你放心。秋红就把一枚穿了红丝线的铜钱套在二根脖子上。二根从兜里掏出一把酸枣在衣襟上搓了,挑一颗最红的送到秋红的嘴里。 既然第一个举手的是秃子,秋红就没有理由再想酸枣的滋味。秋红只希望她亲手做的军鞋恰巧穿在了秃子脚上或是二根的脚上。夜是那样的长,睡不着秋红就想,王二根的手咋举得那么慢?秃子的手咋举得那么快?想不通。想来想去的日子就像沂蒙山一样绵延悠长,秋红硬是把日本鬼子给想跑了,把国民党给想到台湾去了,也没想出个结果来。 援朝战争结束那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是灶老爷“上天言好事”的日子。傍晚的农家已时断时续地响起了鞭炮声。秋红端了洗菜水向门口泼去,却泼出了一串“哈哈哈”的笑声,“秋红,十年不见,你的见面礼真是解乏呀,我赶了一天的山路,这菜的清香味儿,闻着舒坦着哩……”拄着拐棍儿的秃子突然停止了说笑,他看见秋红丢了盆子正朝自己摸来。 秋红讲着 “眼睛的故事”:那次仗打得很苦,到处是受伤的八路军,我一连背了四个伤员藏到地瓜窖里,还想出去找点水,刚出窖子口,谁知“轰”的一声,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秃子说秋红你很勇敢,你的眼睛还是那么好看。接着秃子开始讲“腿的故事”:我和王二根在一个连。打了一仗又一仗,许多战友都牺牲了。子弹飞向二根时,一枚铜钱救了二根;子弹飞向我时,二根就扑向我,我丢了一条腿,二根却丢了命。二根是真正的英雄。二根把铜钱给了我,他说是你给的,他还说你喜欢吃酸枣,然后就合了眼。 秋红听了,泪水就盈满了眼眶。秋红抚摸着铜钱……良久,秋红喃喃地像是自语:二根的手咋举得那么慢…… 战场上也不曾流泪的秃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秋红,是二根让我先举的手呀。 (有删节) 注:①场面儿:做事太显眼。②出挑:指男女青春期体态、容貌、智能等出众。③活道:做活的本事。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以轻松而具有地方色彩的笔调描写了山东农村人们的生活场景,故事时间跨度较大,情节曲折而有吸引力。 B.小说缺乏环境描写,但这并不影响小说的艺术感染力,反而使小说的内容更加紧凑,情节更加顺畅而吸引读者。 C.参军动员大会前,二根让秃子先举手,表明二根不仅做事有板有眼,而且木讷,不想在众人面前说自己的心事。 D.“顶数王二根家和秃子家的地最滑顺了”,即表现出二根和秃子都很会做农活,也是侧写秋红的魅力,富有情趣。 E.结尾一段,不仅照应了上文第七段的“秋红就想”,而且呼应开头,表现了“不讲规则”的秃子对二根救命之恩的感激。 2. 关于这篇小说的主旨,有“爱国说”和“爱情说”两种不同的看法。请就你认同的其中一种看法,谈谈你对小说中秋红“干出个惊天动地的大事儿”的理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3~4题。 偶遇 【德】安妮特·库恩 在那个寒冷秋日的早晨,为将某套画册最新发行的一期纳入囊中,我踏上了去帝侯路方向的地铁。 去程如往常一般平淡无奇。广播喋喋不休地播报,观光者们大声讨论着面前摊开的地图上五颜六色的地铁线路,一些乘客身上还残留着昨夜的气息。 而一次令我迄今难忘的遭遇——与那个人的偶遇,则发生在返程途中。 这座城市最大的一家书店让我不虚此行,我兴奋地拿着刚到手的画册,沉迷在封面独特的图片中,直到一阵大声喘气与物品摩擦的声音让我惊觉。 就是那人。 他不厌其烦地将很多口袋摆放在身边。 他饱经风霜的面孔一大半埋在蓬乱如草、长度及胸的胡须下。一头长发看起来久未沾水,纠结成毡,垂将下来。灰色的衣服肮脏不堪,鞋子看起来已承载他走过了相当长的路程。 他坐在我对面,专心整理他的那些行李。我的注意力则回到了画册上。起初他制造的噪音很小,后来却越来越大。我抬起头来,向他那边望去。 他似乎没注意我,因为他正忙着收拾东西。突然一把刀从他衣袋里被抽了出来——一把将近20厘米长的刀,刃口带着锯齿。那一刻,周围谈话的乘客忽然都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被他震惊了,时间在那一刻仿佛停滞。 我的心脏开始嗵嗵乱跳,眼前仿佛出现了这样一行大字标题: “一号线发生血腥惨案!十七岁女孩罹难,现场惨不忍睹!”或诸如此类的东西。本城发行量最大的街头小报一定会为我们拟好文章标题的。 我的膝盖发软,脑子里瞬间如同涨潮一般:我该怎么办?跳车?跑路?能去哪儿?在行驶的地铁中几乎无处可逃,这谁都知道……拿手里的画册做盾牌?或者做武器?要不干脆假装昏倒? 我也无须考虑太长时间了。他继续在袋子间摸索,最终,从里面掏出半块面包。 我呆看着他,目不转睛,他发出一声满意的长叹,用那把长刀切下一片面包来。 我咬紧嘴唇,恐惧的心情被想笑的冲动取代,肚子里一阵阵纠结。 在众人缄默的目光下,他又从自己身边的宝贝里拿出一样东西,这次是一盒黄铜色的罐头。 他打开罐头,一股刺鼻的鱼腥味立即遍布车厢,他仿佛没事般取出其中一块。我相信那是鲱鱼罐头。他又把罐头鱼平放在那块刚刚切下的面包上。 他咬了口面包,嚼着,直到发觉整车的人都在看着他,一个个目瞪口呆。 “怎么了?”他含糊不清地嚷着,鱼肉和面包的碎屑掉在地上,“出什么事了?”他向那些站在门口的人转过头去,喊道,“你们没见过吃东西还是怎么的?” 这时,我终于没忍住,笑出声来。 明天的小报看起来不会有“血腥杀戮”的报道了。 他只不过是想在一个暖和的地方享用一顿饭,对他而言,这地方就是地铁。 他看到我在笑,不解地嘟囔了几句,继续吃。 一些乘客开始下车。很难说他们是真的到了目的地,还是仅仅为了躲避充斥在车里的鱼腥味。我依然坐在原处,打量着他,想瞧瞧他如何将为了吃饭而翻得一团糟的东西,当然,包括那把刀子,重新归置到那堆袋子里。 这时他又拿出一个小瓶,倒出几粒药丸放进嘴里,干咽了下去。我不禁好奇;也许那是止痛药?或者是镇静剂,兴奋剂,晕车药? 忽然,我们四目相接。他的眼中清楚地映出了我。几秒之久,我们就这么互相看着。然后,他耸了耸肩膀:“要及时吃药,你也要记住啊。” 他的脸歪歪扭扭,大概是在微笑:“一定要及时。” 我点点头,内心被某种东西触动了。 几分钟之前,这位流浪汉似乎还有害死我的可能,现在呢? 时间仿佛加速溜走。 列车来到了科特布斯大街,也就是现在叫作席恩兰街的地方。他要下车了,他抓起身边的东西,站了起来。 “回见,走好。”我听见自己说。 “回见,走好。”车门处传来回答,在他与他的那些口袋消失在车站之前。 列车继续前行。 到家之后,我又翻了会儿新买的画册,然后将它放在书架上。时至今日,我已记不得那天还干过什么,也许对我而言,那是不错的一天。到了晚上,我大概如往常一样,在温暖、柔软的床上躺着。 有时我会想起他,也许他已经不在人世,尤其是当我看到那本旧画册时。 3.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这篇小说撷取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片段,描写了“我”在地铁上的一次偶遇,故事情节虽然简单,但节奏急缓得当,具有一定的戏剧性。 B.本文故事发生在“我”的回程途中,作品开头却用了较多的笔墨描写了去程的情景,如此安排只是为了凸显故事的真实性。 C.小说善于运用心理描写来表现人物内心的情感,“我”见到他拿出刀后的恐惧,主要就是通过“我”的心理活动来表现的。 D.“他”“喊道,‘你们没见过吃东西还是怎么的?’”,在“他”看来,地铁车厢里的人们实在是少见多怪,而且怀有敌意。 E.“有时我会想起他,也许他已经不在人世,尤其是当我看到那本旧画册时”,这样的结尾含蓄地暗示出“他”已不在人世。 4. 有人认为,小说中的“我”和其他乘客一样,也缺乏对“他”的同情,你同意这种观点吗?谈谈你的具体理由。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8题。 开小差 【美】斯坦贝克 斯莱戈和他的朋友没精打采地消磨着他们48小时的假期。阿尔及利亚的酒吧间8点钟打烊,可他们在打烊前就喝得有几分醉意了。他们带了一瓶酒,来到海滩上躺下。夜晚的气候温暖宜人,两个人喝完了第二瓶酒后,就脱去衣服,趟入平静的海水,蹲下身子,坐进水里,仅留脑袋露在水面。“嗳,老弟,真够美气的。”斯莱戈说,“有些家伙花了很多钱来这里,就是为了这玩意儿,可我们没花一个子儿就来这里了。” “我倒宁愿待在10号街自己家中。”朋友说,“我情愿在那儿而不愿在其他任何地方。我要看到我老婆,我要看到今年美国的棒球联赛。” “你可能还要一记耳光。”斯莱戈说。 “我要到希腊人开的饮食店里去,喝上一杯双料的巧克力,里面含有麦精和6个鸡蛋。”朋友边说边稍微浮起身子,以免海水灌进嘴里,“这地方太叫人闷得慌,我喜欢科尼①。” “那儿尽是游人。”斯莱戈接着说。 “这地方太叫人闷得慌了。”朋友又重复了一遍。 “谈起棒球联赛,我倒真想去打它一场。”斯莱戈说,“现在一个人总禁不住想要开小差逃跑。” “就算你跑掉了,但你究竟跑到哪个地方去呢?无处可去呀!” “我要回家。”斯莱戈说,“我要观看棒球联赛,我要第一个来到看台上,就像1940年那样。” “你不可能回家。”朋友说,“没有法子回家。” 刚喝下肚的酒给斯莱戈带来阵阵暖气,温和的海水使他十分惬意。“我有钱,我能回去。”他脱口冒了一句。 “多少钱?” “20块。” “你不会有钱的。”朋友说。 “你要打赌?” “打赌就打赌,你什么时候给钱?” “我才不会给钱哩,是你给钱。让我们上岸抓紧时间打个盹儿吧……” 码头上停泊着几条船,这些船运来了登陆艇、坦克和部队。此刻,这些船在码头上装运废钢烂铁,还有从北非战场上运来的损坏的军事装备,这些东西将送到高炉中熔炼,制造更多的坦克和登陆艇。斯莱戈和他的朋友坐在一堆木条箱上,看着这些船。这时,从高地上下来了一支分遣队,他们押着100名要装上船运到纽约去的意大利俘虏。一些俘虏衣衫褴褛,有的衣服太破,而且破的不是地方。他们穿着美式卡其军服。所有俘虏看上去没有人对去美国而愁眉苦脸。他们来到跳板跟前站住了,等候着上船的命令。【甲】 “看他们。”朋友说,“他们要去美国而我们却要待在国外。你在干什么,斯莱戈?为什么你把油一个劲地往裤子上擦呢?” “20块。”斯莱戈说,“我还会找到你要钱的。”他站起来,扯下头上外国产的帽子,扔给他的朋友,“老弟,就送给你吧。” “你要干什么,斯莱戈?” “不要跟着我,你这个笨蛋。20块,不要忘了。再会,在10号街再跟你见面。” 朋友看着他向前走去,迷惑不解。斯莱戈穿着油污的裤子和撕破的衬衫向前走着,离俘虏越来越近。趁人们未注意时,他突然挤进俘虏中,然后光着头站在那儿,掉头看着朋友。 上船的命令传下来了,分遣队的士兵们押着俘虏上了跳板。斯莱戈发出哀怨的声音:“我不该在这儿,哎,你们不要把我带到船上。”话中夹杂着一些意大利的口音。 “住嘴,劣种。”一个士兵对他咆哮着,“我不在乎你是不是真在布鲁克林②住了16年。上跳板!”他把假装不愿走的斯莱戈推上了跳板。 朋友在那堆木条箱上羡慕地看着。他看到斯莱戈还在申辩,挣扎着要回到码头上,他听到他尖叫着。“哎,我是美国人,美国士兵,你们不能把我带到船上。”话中又夹杂着一些意大利的口音。 朋友看到斯莱戈还在挣扎,接着看到他大功告成。斯莱戈先打了一个士兵一拳,那挨打的士兵举起军棍,照着斯莱戈的脑袋砸下,他的朋友倒在船上,然后,被抬走了。 “妈的。”朋友独自咕哝着,“这个混蛋真有一手,他们不会一点儿不想法救他的,这事发生时还有其他人在场。唷,天啊,他还牵挂着那20块钱哩。”【乙】 斯莱戈的朋友坐在木箱上好长时间,直到船解缆,拖船把它拖离开反潜网,他才离开那地方。他看到那条船编进船队,又看到几艘驱逐舰驶到附近,为船队护航。他沮丧地跑到城里,买了一瓶阿尔及利亚酒,转身向海滩走去。他要以睡眠来打发这48小时的假期。 (选自《外国微型小说300篇》,陈许译) 注:①科尼:美国纽约市的科尼岛,以游乐场所著称。②布鲁克林:美国纽约市的一个自治区,里面主要居住着移居到美国的南欧人。 5. 试概括文中斯莱戈的形象。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文中【甲】段的场景描写有哪些作用?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请分析【乙】段中复杂的人物心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请结合全文探究“朋友”这一角色的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9~12题。 会唱歌的门铃 帕比是一个整日乐呵呵的老人。他的头发白了,但总是梳理得整整齐齐;他的蓝眼睛失去光泽了,但仍然能传送出温暖;他脸上的皮肤也十分松弛了,但他笑的时候似乎连皱纹也柔和得如同春光。他能吹一口好听的口哨,每天他在自己开的当铺里扫地除尘时,他的口哨声总会悠扬地响起。 帕比的生意不多,而且大多数顾客都会来赎回他们的典当物。帕比不在意生意的好坏。对他来说,当铺不是用来谋生的,而是用来打发时光的。在当铺的后面还连着一个房间,他把这间屋子称为“记忆厅”,里面摆放着许多能帮助他回忆起过去时光的物品,有怀表、旧式闹钟、电动火车,还有小型蒸汽发动机、各式各样的玩具以及许多过时的装饰品。 这天一大早,当铺的门铃响了。 门铃的声音清脆悦耳,会发出音乐般的回声。这个门铃是帕比家的传家宝,在他们家已经有一百多年了。帕比非常珍惜它,但他更愿意让它美妙的声音给更多的人分享。 顾客是一个比柜台还矮的小女孩。“小女士,我能为你做什么吗?”帕比笑呵呵地问。 “你好,先生。”小女孩说,声音小得像耳语。她穿戴整齐,天真纯净,略显害羞。她用一双大眼睛看了帕比一会儿,然后环顾当铺,似乎在寻找什么。“先生,”她怯生生地说,“我想买一件礼物,送给我的外公。但是,我不知道买什么礼物。” 于是,帕比给她出主意。“怀表怎么样?很准的。我自己修好的。”他自豪地说。 小女孩没有回答。她走到门前轻轻摇了摇挂在门前的老式门铃。门铃发出好听的声音,回声悠扬,像是唱歌。小女孩开心地笑了,帕比的脸上也似绽开了一朵菊花。 “就是这个,”小女孩兴奋地说,“妈妈告诉我,外公最喜欢音乐了。” 这时,帕比收住了笑。他怕伤了小女孩的心,思忖片刻后说:“对不起,宝贝,这个门铃是不卖的。也许,你的外公会喜欢这个小收音机。” 小女孩看了收音机一眼,低下头,失望地说:“不,他不会喜欢的。” 没有办法,帕比只得耐心地向小女孩说起了门铃与他家族的渊源,希望她能理解他不卖门铃的原因。 小女孩抬起头,两粒豆大的泪珠,挂上了双颊。“我知道了,”她说,“谢谢。” 突然,帕比有了一个新的想法。他现在是孤身一人,除了一个已断绝来往十年之久的女儿,他没有别的亲人了,为什么不把这个传家宝传给别人呢? “等等。”帕比说,这时这个伤心的小女孩已经准备跨出门槛,“我决定将这个门铃卖给你。哦,给你手帕,擦一擦鼻子。” 小女孩拍手跳了起来,说:“谢谢,先生,我外公会很开心的!” 帮助了这个小女孩,帕比感觉非常好,尽管他就要失去他的门铃了。他从门上取下门铃,用彩纸包装好。 小女孩高兴地接过包装好的门铃,忽然安静下来,看着帕比,再次用耳语般的声音问道:“需要多少钱呀?” “唔,让我想想。你身上有多少钱?”帕比笑着问。小女孩从口袋里摸出所有的钱放在柜台上,总共是两元零四角七分。帕比肯定自己已经失去了理智,因为他几乎不假思索就说道,“小女士,你今天真走运,这只门铃的价格刚好是两元零四角七分。” 晚上,帕比关上当铺的门后,心里面一直想着那只门铃。别人也会善待它吗?当然,他反复对自己说,做外公的一定会珍惜外孙女送的礼物。忽然,他好像听到门外传来了熟悉的门铃声。帕比打开门,不是精神恍惚的幻听,门口站着那个小女孩,她笑盈盈地摇着手中的门铃。 帕比有点吃惊,俯下身子,问:“怎么了,小女士?改变主意了?” “没有,”她笑得更灿烂了,“妈妈说,这只门铃是给您的。” 没等帕比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小女孩的母亲出现在他的面前,她双眼含泪,轻声喊道:“您好,爸爸!” “哦,外公,”小女孩拉了拉外公的手,“给您手帕,擦一擦鼻子。” 9. 标题“会唱歌的门铃”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小说的结尾点出帕比是“小女孩”的外公,看似出人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因为文中有多处铺垫和伏笔,请找出来并加以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小说开头两段是对人物的静态描述介绍,它与后面的动态情节展开相得益彰,这是西方小说的一大特色。这种写法与高中必修教材中哪篇外国小说有相似之处?请结合全文,分析这两段文字有哪些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作为帕比家传家宝的“会唱歌的门铃”既是串起整个故事的线索,也是连接祖孙三代情感的纽带。 B.帕比把门铃送给小女孩既源于“他更愿意让它美妙的声音给更多的人分享”,也因为他当时“已经失去了理智”。 C.小说中两处“给你(您)手帕,擦一擦鼻子”情景相同,巧妙呼应,充分说明具有血缘关系的帕比与外孙女之间心灵相通。 D.小说通过语言、神态、动作等多处细节描写,鲜明地刻画了小女孩聪明伶俐、天真纯净的可爱形象。 E.作品结尾关于小女孩与妈妈送门铃给帕比的描述,场面温馨,令人感动,这既是小说的高潮,又是结局。 五、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16题。 彩票 加斯基尔 在西班牙, 几乎每星期都有抽奖, 头奖为五千万比塞塔,合美元一百二十五万。彩票一年四季在西班牙各地出售,每个号码分为一百份, 每份价值为一美元。 那年夏天,我到巴利亚利群岛度假。有一天晚上,我偶然去马约卡岛的帕尔马市的“双狮酒家”喝酒, 赫南多是店主,但实权却在他老婆手里,她对赫南多管得很严。 她嗓音尖厉,酒馆里的一切都休想逃过她那一双锐利的黑眼睛。要是赫南多向一位瑞典金发女郎笑上两次,或想让一位手头拮据的老朋友赊账,玛丽娅就会说出刻薄的话,或者是狠狠地瞪他。赫南多便会立刻屈服,低声地说:“是,亲爱的。” 有一天晚上,玛丽娅回乡探望母亲去了。她一走开,赫南多马上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的眼睛更加明亮了,抱着吉他自弹自唱时的声音也更加浑厚深沉了。这时,有个卖彩票的小贩走进店来,赫南多便说要看看圣诞彩票还有哪些号码。他迅速地翻阅了一遍,取出一沓沓套票:“好兆头!天上来的好兆头!” 他抓住我的胳膊。“我的美国朋友,你瞧!我是本月14日出生的,而这个号码重复了我的生日三次——141414!” 小贩微笑着准备像往常一样把那张占百分之一的彩票撕下来。 “不要撕!”赫南多喊道,“老天有眼,聪明人是不会错过机会的。我把这一套一百张全买下来!” 店里立刻鸦雀无声,一套要一百美元的,对一个小酒店来说,可不是一个小的数目。有人在私下议论:“玛丽娅会说什么呢?”赫南多听见这话怔了一下,紧接着他忿忿地大声说:“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他说到做到,把钱匣中的钱全都倒了出来。可还不够,他又回家去取了些,总算把钱凑足了。那天晚上,差不多每个人都买了一张彩票,我也像往常一样买了百分之一,号码比他大一号:141415。 现在,我漫步在普拉多大街上,心里想着赫南多拿了这笔钱会干什么呢?他会离开他那泼辣的妻子,卖掉酒馆去过奢华的生活吗? 几个月后,我才得空再次到帕尔马去。飞机在下午三时降落,走出飞机场,我径直奔“双狮酒家”走去,到近处一看,并未发现它与以往有什么不同。 我走进店去,见赫南多独自坐在桌旁看报。看见我,他立刻满面春风地站起来。“欢迎,先生,好久没到小店来了!”他连问也没问,便去拿了一瓶我喜欢喝的白葡萄酒来。 “恭喜啊!”我举杯向他道贺,“恭喜幸运的百万富翁!”当我告诉他因见到这里依然如故而喜悦时,他很不自然地笑了。原来玛丽娅知道后像野猫一样又吵又闹,非让他卖掉彩票收回钱来不可。幸亏有朋友帮忙,有些顾客也有朋友,他们都来帮忙,最后只剩下了一张,其余全都卖了。“她允许我保留一张。” “开奖后想到放弃的那些彩票,会后悔死的。”“当时我的心情正是这样,先生。可是,持有其他九十九张中奖彩票的是谁?都是我的朋友。他们要感谢的是谁?是我赫南多。他们是托我的福发的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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