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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北平》学案(苏教版高一必修)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1-10-29 16:58:0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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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寄语:今夜,寂寞的月柯间,定又归栖,一巢游子的心。

教学目标:
了解本文的对比手法
学习从平凡事物入手,书写自己主观感情的写法
体验作者对北平刻骨铭心的热爱和思念之情

整体感知
一、文学常识
老舍(1899-1966),满族,原名        ,字         ,出生于北京一个贫民家庭。我国现代著名小说家、剧作家。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是第一部作品。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二马》《猫城记》《骆驼祥子》《四世同堂》等;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等;话剧:             、            《春华秋实》 等。曾因创作优秀话剧          而被授予“人民艺术家”称号。“文化大革命”初期因不堪受辱投湖自尽。
二、给下列加线字注音。
廿七岁(    )  粘合(     )  辜负(     )  赐给(    ) 空旷(     )喘气(     )  僻静(     )   蜻蜓(     )  翩翩(    )   菜圃(     ) 


三、给下列多音字注音组词 
             
粘        便             刹                   落         
 
四、解释下列词语
辜负:
粘合:
静寂:
翩翩:
九牛一毛:
枝枝节节:
五、辨析近义词
(1)便宜:
 廉价:
①这样太     他了,不能让他这么自在。
②书柜上摆满了       的书籍
(2)俊伟:
 峻伟:
①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       。
②       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矗立在天安门前。
(3)愧杀:
 惭愧:
①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带着霜儿的玉李,还不       。
②所托之事,未能妥当安排,深感        。

文本探究
一、整体感知
本文的文眼是什么呢?

 
老舍对北平有着怎样的情感?


他笔下的北平具有怎样的特点?



作者是怎样写北平的特点的?



二、微观揣摩
1、像北平这样有着悠久历史的大都市,可写的地方很多,作者为什么把笔伸向普通北京人的院子、墙根,只选择那些日常生活中的果果菜菜来写呢?是不是显得小气了一点?
[提示:舒乙用了五句话来概括老舍区别于中国现代其他作家的特点:第一句就是“他是北京人”;二是“他是一个满族人”;三是“他是一个穷人”;四是“他差不多有十年生活在国外”;五是“他生于十九世纪的最后一年,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去世”。人们提起老舍,就不能不想起北京,这是老舍倾注了毕生心血和笔墨的古都老城。]




老舍在文章的四、五段将北平与巴黎、罗马等国外城市进行对比,北平也有高楼大厦、风景名胜,但作者为什么只拿北平的“动中有静”“环境布置的匀调”“生活接近自然”与它们相比?难道国外的城市不好吗?



3、文章最后,“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这段话有什么深层含义?

 
拓展延伸 
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有故乡的花草、树木,人物、事件,而故乡的花草、树木甚至一处墙角,一块砖瓦,都留存着我们的印记,留存着我们的激情、我们的欢笑、我们的怅惘。老舍以平民的身份写家乡北平,请同学们以“想家”或“想家乡”为话题写一段文字,畅谈你们家或家乡的那些让你牵挂的人、景、物。

资料链接
故乡的方向在风里 
    这个上午,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首先想起风。于是,风便成了一个思维的引子,让我选择在这个有风的上午开始回想那个村庄。
    城市里有风声吗?没有。没有歪脖子树、草堆和池塘供它们存活下去,那些自由自在的风,那些随意变幻着脾气与面容的风,在乡村真实地活着。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回老家了。在我的感念里,老家成了几间破旧的房屋、院落和一个坟茔。我从床上起来,打开南向的窗户,阔大的北风滚滚而来,像旗帜和黄沙一样悬在城市的半空,只等着我从钢筋水泥的一块堡垒里伸出头来,与我面对面,告诉我一些风中的人的消息。
    我家乡的人生活在风里。
    关于村庄的记忆,如阳光投映到树叶上的影子,恍惚而不真实。村庄坐落在野地里,村前村后都是麦地,那些永远青葱的麦地,在记忆里青翠一片。那是什么样的季节?天灰蒙蒙的如黄土地,麦地上的风毫无阻碍地从村南刮到村北,沿村庄窄窄的土路,一次次宽阔地刮过。我走了很远回过头,还看见如水墨般剪影的村庄坐在风里。
    就在那一片绿意纵横的村庄,掩映在绿树中的瓦房,黄土墙围就的场地上,一条狗,几头猪,一群鸡,或躺着晒太阳,或蹦着撒欢儿。一根雪白的尼龙绳斜斜地跨过场院,荡在空中,几件布衫悠在绳上,飘着洗衣粉的清香。母亲坐在场院上,面前放着一个褐色的大塑料盆,她左手握着绿油油的白菜,右手执着青亮亮的菜刀,喳喳的声音和着风和鸡鸣。午后的阳光照在母亲的头顶上,风撩乱母亲稀疏灰白的头发……还可以听见有些声响的,比如鸟们的鸣叫、牲畜的嘶鸣抑或短哞,比如月光下静寂里的犬吠,凌晨薄霜里的行迹抑或其他一切灵性的声响。我说的没错,乡村的声响具有灵性,那种灵性接近泥土的禀性,不但真实、亲切,而且富有诗意。
    想起乡村,最喜欢的是在田野里。我坐在田埂上,闻着野苦蒿和青草的味道,人也成为田野的一部分。我满目都是翠绿:绿的麦田,绿的树,绿的草,绿的村庄和绿的河流。一股暖暖的泥土的气息和水的气息缓缓升起,让我有些醉,那些草的香,野花的香,浓浓的,像化不开一样。我坐在草上或躺在草上,我以为其他人看不见我,我就成了田野的一部分。事实上,草的秘密我—无所知。至于田野的秘密,我更是无从知晓,我只是个不事稼穑的过客。这是我熟悉的田野和村庄,但又是我倍感陌生的村庄。每次回到村庄,我感到自己无法带走什么,却又感到已带走了很多……我融入不了城市也进入不了乡村,的确是没有自己的家了,我的灵魂注定只能漂泊、漂泊!
    记不起是哪位美国诗人曾有一句很有哲理的诗句:“我相信黄色的花同我一起思考”。“你们都是田野里的狗尾巴草,在天天长大!”乡下的孩子就如草一样生长着。的确,无论我长多大,无论我离开家乡多远,我的思考又怎能超过一根狗尾巴草呢?一进夏天,一脚踏进田里,狗尾巴草到处都是,它们和那些葛巴草、牛筋草、灰灰菜、水萝卜棵等长在一起。它们伸着小尾巴似的毛绒绒的小脑袋,在风中东张西望,探头探脑,像在守望什么,等待什么,或是好奇地观察什么。秋后,狗尾巴草渐渐枯干了,那小小的狗尾巴里,装着一粒粒的草籽。它们在风中落入泥土!乡下的孩子知道,狗尾巴草并没有死去,它们只是累了,长长地睡一觉。就如风逐渐穿过人的身体,吹走了黑发留下白头,吹干了皮肤留下皱纹,最后吹松了血肉,留下一把老骨头。一个人就这样被风吹老了。这时候,风为人指明最终的去处。
    那里是我们永恒的亲近——泥土。
    乡村有我们永远的根,我们的精血来自于乡村,那个生长着家的乡村,那个用血泪养育着千千万万父母和儿女的乡村,犹如一帧永不褪色的风景,高高地挂在灵魂上空,沧桑着、美丽着,任凭风吹雨打,始终与乡村有关的人亲切对视。我们知道,回家的路是永远的方向。近乡情更怯。多少年来,我们已经习惯了怀着某种朝圣的心情来寻访故乡作为寄托,无论在回家的大道上是否有青草的气息。《诗经》里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别乡和回乡的情景,唐朝演绎得淋漓尽致的“月是故乡明”、“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等思乡佳句,被后人广为传诵。故乡是人的生命中不可释怀的衣胞之地。这方感情化了的土地,这被情感浸泡过的土地,让游子牵肠挂肚。
    回想来时的那片麦地,我仿佛被淹没在一阵阵不可名状的风声中。诗人海子把麦子说得那么完美无缺,把麦子说成粮食中的粮食,这是很应该令人感谢的。故乡是我们永远的麦地,使我们明白人生的成长历程,它是一种血液,让我们的生命得以诞生和延续。只有穿过故乡的麦地,我们才发现一切并不像感觉的那样黑。故乡使我们的血脉生生不息,同时,我们的牵挂也使它生生不息。许多时候,我们需要和故乡在一起,与它对话,就像面对年迈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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