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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小说:老子校释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1-10-17 17:08:05   阅读次数:
  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

  嚴可均曰:“百谷王”,各本“王”下有“者”字。“以其善下之”,河上無“其”字。

  謙之案:治要引無“者”字,御覽地部引有。又傅、趙本“之”下有“也”字,御覽地部、皇王部引同。唯地部引無“之”字,高翿本同。柰卷作“以其善下之故”。

  丁仲祐曰:“水注谿曰谷”,見公羊僖三年傳“無障谷”注,及爾雅釋水李注,楚辭招魂“川谷徑復”注。

  謙之案:“王”,往也。“百谷王”,謂為百川之所歸往,故能為百谷長也。

  是以聖人欲上人,必以言下之;欲先人,必以身後之。

  嚴可均曰:王弼無“聖人”,河上、王弼作“上民”。“必以言下之”,御注作“以其言”。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諸本均有“聖人”二字。“上民”,景龍、御注、敦煌庚、辛諸本“民”均作“人”。“必以”,御注本、敦煌辛本均作“以其”。下同。

  謙之案:遂州、磻溪、樓正、顧、彭、傅、范、趙、高、柰卷均有“聖人”二字,道藏王本亦有。嚴遵有“聖人其”三字。又“必以”,杭州、高翿、磻溪、顧、彭、趙並作“以其”,傅、范作“必以其”。嚴本無二“必”字,二“欲”上均有“其”字,“人”並作“ 民”。御覽皇王部引同此石,惟二“人”下均有“也”字。金人銘曰:“君子知天下之不可上也,故下之;知眾人之不可先也,故後之。”淮南說山訓曰:“江海所以能長百谷者,能下之也;夫唯能下,是以能上之。”語意同此。

  是以聖人處上而人不重,處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

  魏稼孫曰:御注無“聖人”二字。“樂推而不厭”,此句“厭”字及後“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御注作“□”。前“厭飲食,是以不厭”,御注作“猒”。畢沅曰:河上公作“處民上而不重,處民前而不害”。王弼作“處上而民不重,處前而民不害”。明皇同弼,“民”作“人”。

  羅振玉曰:敦煌辛本無“聖人”二字。

  謙之案:景福、河上、顧、彭、高、趙、傅、范均有“聖人”二字,遂州、磻溪、樓正本無。文子道德篇引作“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眾不害,天下樂推而不厭。”嚴遵本作“故在上而民不重,居民之前而民不害,天下樂推而上之而不知厭”。傅奕本作“是以聖人處之上而民弗重,處之前而民不害也,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范本同,惟下“不”作“弗”,無“也”字。

  高亨曰:民戴其君,若有重負,以為大累,即此文所謂重。故重猶累也。而民不重,言民不以為累也。詩無將大車“無思百憂,祇自重兮”,鄭箋:“重猶累也。”漢書荊燕吳王傳“事發相重”,顏注:“重猶累也。”此重有累義之證。淮南子原道篇:“處上而民弗重,居前而民弗害。”主術訓:“百姓載之,上弗重也;錯之,前弗害也。”蓋皆本於老子。

  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與之爭。

  羅振玉曰:敦煌庚本“爭”下有“也”字,辛本“不”作“無”,壬本作“非以其不爭”。謙之案:王本、河上本作“莫能與之爭”,傅本首句上有“不”字,范本“以其不”作“不以其”,嚴本作“ 非以”。又強本成疏及榮注引經文,與敦煌辛本同。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下、後韻。陳柱增二“爭”字韻。

  右景龍碑本七十七字,敦煌本七十六字,河上本七十八字,王本七十六字,傅本八十五字,范本八十二字。河上本題“後己第六十六”,王本題“六十六章”,范本題“江海為百谷王章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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