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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观汉记卷十三

小说:东观汉记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1-10-17 16:48:47   阅读次数:
 

  传八
   卓茂
  卓茂,〔一〕字子康,〔二〕南阳人也。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卓茂为丞相史,〔三〕尝出,道中有人认茂马者。茂问失马几日,〔四〕对曰:“月余矣。”茂曰:“ 然此马畜已数年。”遂解马与之,曰:“即非所失,幸至丞相府还我。”乃步挽车去。后马主自得马,〔五〕惭愧诣府,叩头谢归焉。〔六〕类聚卷九三

  卓茂,字子康,南阳人。迁密令,视民如子,口无恶言,吏民亲爱而不忍欺之。民尝有言部亭长受其米肉遗者,〔七〕茂问之曰:“
亭长从汝求乎?为汝有事属之而受乎?〔八〕将平居以恩意遗之乎?”民曰:“往遗之耳。”茂曰:“遗之而受,何故言耶?”民曰:“
窃闻贤明之君,〔九〕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遗之。”茂曰:“凡人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仁爱,知相敬事也。今邻里尚致馈,此乃相亲,况吏民乎?凡人之生,群居杂处,故有经纪礼义以相交接。汝独不欲修之,宁能高飞远去,不在人间耶?亭长素为善吏,〔一0〕岁时遗之,礼也。”民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设大法,礼从人情。今我以礼教汝,必无怨恶。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 时天下大蝗,河南二十余县皆被其灾,独不入密界。督邮言之,〔一一〕太守不信,自出按行,〔一二〕见乃服焉。御览卷二六七

  守令与茂并居,久之,吏人不归往守令。〔一三〕范晔后汉书卷二五卓茂传李贤注

  是时王莽秉政,置大司农六部丞,劝课农桑,迁茂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一四〕范晔后汉书卷二五卓茂传李贤注

  上初即位,先访求茂,〔一五〕茂谒见,时年七十余矣。〔一六〕建武元年诏曰:“故密令卓茂,束身自脩,执节淳固,断断无他,其心休休焉。夫士诚能为人所不能为,则名冠天下,当受天下重赏。故武王诛纣,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今以茂为太傅,封褒德侯,〔一七〕赐安车一乘,衣一袭,金五百斤。”〔一八〕御览卷二0一

  茂为人恬荡乐道,惟实不为华貌,行己在于清浊之间,自束发至白首,与人未尝有争竞。范晔后汉书卷二五卓茂传李贤注

〔一〕 “卓茂”,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字子康”,原误作“字子容”,聚珍本作“字子康”,书钞卷五二,御览卷二0六、卷二六七引亦作“字子康”,与范晔后汉书卓茂传同,今据改正。

〔三〕 “丞相史”,时孔光为丞相,茂为孔光府史。孔光为丞相是在哀帝年间。

〔四〕 “茂问失马几日”,此句御览卷四九一引作“茂问亡马几时乎”。

〔五〕 “后马主自得马”,此句聚珍本作“后日马主自得其马”,御览卷四九一引同。

〔六〕 “惭愧诣府,叩头谢归焉” ,此二句原作“惭愧诣茂”,今据聚珍本、御览卷四九一引校改。

〔七〕 “部亭长”,即所部亭长。

〔八〕 “属”,读作“嘱”。

〔九〕 “明”,范晔后汉书卓茂传同,聚珍本作“圣”。

〔一0〕“亭长素为善吏”,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八六三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下三句,但连缀于上文“知相敬事也”句下。今据范晔后汉书卓茂传置此。

〔一一〕“督邮”,汉制,郡监属县,设五部,部有督邮掾,以察诸县。见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

〔一二〕“行”,原误作“幸”,聚珍本作“行”,范晔后汉书卓茂传同,今据改正。

〔一三〕“吏人不归往守令”,此条上有阙文。范晔后汉书卓茂传云:茂“迁密令,……初,茂到县,有所废置,吏人笑之,邻城闻者皆蚩其不能。河南郡为置守令,茂不为嫌,理事自若。数年,教化大行,道不拾遗”。可见此条上当有“河南郡为置守令 ”一句。姚本、聚珍本已增入。聚珍本将此条连缀于上条“视民如子”句前。

〔一四〕“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此条全为范晔后汉书卓茂传中文字,李贤于此段文字下注云:“王莽摄政,置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课农桑。今书及东观记并言六部。”从李贤注来看,东观汉记卓茂传当有王莽秉政,茂为京部丞事,今摘录范书文句编次于此。范书文句虽然未必与东观汉记尽符,但亦不会相去太远。

〔一五〕“上初即位,先访求茂”,此二句原无,御览卷七一0引,今据增补。“求”字下御览引有“贤”字,系衍文,今删去。

〔一六〕“茂谒见,时年七十余矣” ,此二句原无,御览卷二0六引,今据增补。御览引原无“时”字、“矣”字,范晔后汉书卓茂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一七〕“褒德侯”,书钞卷四八、卷一二九,御览卷七一0引皆同。范晔后汉书卓茂传作 “褒德侯”,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皆作‘宣德侯’。”聚珍本、御览卷二0六引东观汉记、书钞卷五二引应劭汉官皆作“宣德侯”。疑东观汉记传本有作“ 褒德侯”者,也有作“宣德侯”者。

〔一八〕“金五百斤”,范晔后汉书卓茂传作“絮五百斤”。似以范书为是。此条书钞卷一九、记纂渊海卷七一亦引,字句极略。聚珍本作“光武即位,先访求茂,茂时年七十余矣。诏封茂宣德侯,以茂为太傅,赐几杖、安车一乘”。事类赋卷一四引作“ 光武拜密令卓茂为太傅,封褒德侯,赐之几杖”。


   鲁恭
  鲁恭,〔一〕字仲康,扶风人。父建武初为武陵太守,〔二〕卒官。时恭年十二,弟丕年七岁,〔三〕昼夜号踊不绝声,郡中赙赠无所受。及归服丧,礼过成人。耽思闭门讲诵,〔四〕兄弟双高。太尉赵喜闻鲁恭志行,〔五〕每岁时遣子送米肉,辞让不敢当。恭怜丕小,欲先就其名,〔六〕讬疾不仕。郡数以礼请,谢不肯应。母强遣之,〔七〕恭不得已而行,〔八〕因留新丰教授。丕举秀才,〔九〕恭乃始为郡吏。〔一0〕御览卷五一五
  鲁恭为中牟令,宿讼许伯等争陂泽田,积年州郡不决。恭平理曲直,各退自相责让。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鲁恭为中牟令,时郡国螟伤稼,犬牙缘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闻之,疑其不实,使仁恕掾肥亲往察之。〔一一〕恭随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过止其傍,傍有童儿。亲曰:“何不捕之?”儿言“雉方将鶵”。亲嘿然有顷,与恭诀曰:〔一二〕“所以来者,〔一三〕欲察君之治迹耳。今虫不犯境,此一异也。化及鸟兽,此二异也。竖子有仁心,三异也。府掾久留,〔一四〕担扰贤者。”具以状白安。〔一五〕类聚卷一00

  帝时伐匈奴,鲁恭上疏谏曰:〔一六〕“窃见窦宪、耿秉,衔使奉命,〔一七〕暴师于外。陛下亲劳,忧在军役,诚欲以安定边陲,为民除害。臣思之,未见其便。数年以来,民食不足,国无蓄积,〔
一八〕盛春兴发,〔一九〕扰动天下,妨废农时,以事夷狄,非所以垂意于中国,悯念民命也。”御览卷四五三

  鲁恭上疏曰:“举无遗策,动不失其中。”〔二0〕文选卷五三陆机辩亡论李善注

  五月姤卦用事。〔二一〕范晔后汉书卷二五鲁恭传李贤注

〔一〕 “鲁恭”,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四、卷一六亦略载其事。

〔二〕 “建武初”,此三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四引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鲁恭传云:恭“父某,建武初为武陵太守,卒官”。

〔三〕 “丕”,原误作“平”,下同,聚珍本不误,范晔后汉书鲁恭传亦不误,今据改。

〔四〕 “耽思闭门讲诵”,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二五引亦有,今据增补。 “耽思”上下脱漏二字,“耽思”与所脱二字原为四字句,其下“闭门讲诵”为另一四字句。

〔五〕 “太尉赵喜闻鲁恭志行”,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六三引亦有,今据增补。此三句御览卷四二五引作“太尉赵喜岁时遗子送米肉,辞让不受”,“遗”乃“遣”字之误。“赵喜” ,聚珍本作“赵□”,范晔后汉书本传亦作“赵□”。按“喜”、“□”,古今字。

〔六〕 “欲先就其名”,此句上原衍“不”字,文义全非。聚珍本无,御览卷四一六引亦无,今据删。范晔后汉书鲁恭传云:“恭怜丕小,欲先就其名,讬疾不仕。”

〔七〕 “母强遣之”,原脱“遣” 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一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行”,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一六引作“西”,与范晔后汉书鲁恭传相合。

〔九〕 “丕举秀才”,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一六引作“丕举方正”。此句上聚珍本有“建初中”一句。范晔后汉书鲁恭传云:“建初初,丕举方正。”聚珍本“建初中”一句,即据此改补。

〔一0〕“恭乃始为郡吏”,此条御览卷三八四亦引,只有“礼过成人”以上诸句。

〔一一〕“仁恕掾”,范晔后汉书鲁恭传李贤注:“主狱,属河南尹,见汉官仪。”

〔一二〕“亲嘿然有顷,与恭诀曰” ,原仅有“亲”、“曰”二字,其他七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九一七引亦有,今 据增补。 “嘿”,与“
默”字同,聚珍本已改作“默”。

〔一三〕“所以来者”,聚珍本同,文选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皆同,独御览卷九一七引作“本来考君界有无虫耳”,似非原书旧文。

〔一四〕“府掾久留”,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九一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具以状白安”,此句聚珍本作“因还府具以状白安”,御览卷九一七引同,仅无 “具”字。此条类聚卷九0亦引,文字简略。

〔一六〕“鲁恭”,其下原有“王” 字,显系衍文,聚珍本无,今据删。

〔一七〕“衔”,原作“御”,“御使”,不成词。聚珍本作“衔”,今据改。

〔一八〕“蓄”,此字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鲁恭传同,今据增补。

〔一九〕“发”,此字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鲁恭传有“今乃以盛春之月,兴发军役,扰动天下”云云诸语,可见聚珍本补“发”字是正确的,今从之。

〔二0〕“动不失其中”,鲁恭上疏颇多,此疏不见范晔后汉书鲁恭传,又疏前后语阙,无从判断此疏为何时所上。此条文选卷五六曹植王仲宣诔李善注亦引,文字全同。

〔二一〕“五月姤卦用事”,范晔后汉书鲁恭传载,和帝末年,下令麦秋得案验薄刑,而州郡好以苛察为政,遂以盛夏断狱。鲁恭上疏谏止。此语即为疏中语。范书鲁恭传节录此疏,可参阅。李贤注 云:“
姤卦巽下干上,初六,一阴爻生,五月之卦也。”


   鲁丕
  鲁丕,〔一〕字叔陵,专心于学,朝夕孜孜,〔二〕兼通五经,〔三〕为当世大儒。拜赵相,〔四〕为政尚宽惠礼让,虽有官,不废教授,门人常有数百,关东号曰“五经复兴鲁叔陵”。〔五〕书钞卷一00
  和帝召诸儒,鲁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数事,〔六〕帝善丕对,罢朝,特赐官帻履□。〔七〕书钞卷一三六

〔一〕 “鲁丕”,范晔后汉书卷二五鲁恭传附有鲁丕传。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六亦略载鲁丕事。

〔二〕 “专心于学,朝夕孜孜”,原无此二句,书钞卷六七引有,今据增补。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性沈深好学,孳孳不倦”。按此二句非东观汉记旧文,姚本从范晔后汉书鲁丕传中摘补,聚珍本又抄自姚本。

〔三〕 “兼通五经”,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以鲁诗、尚书教授”。按范晔后汉书鲁丕传云:丕“兼通五经,以鲁诗、尚书教授,为当世名儒 ”。姚本、聚珍本所增一句,即本于此。

〔四〕 “拜赵相”,此下五句原无,御览卷二四八引有,今据增补。此五句姚本作“拜赵相,门生就学者百余人”,与范晔后汉书鲁丕传全同。聚珍本“不废教授”句脱“授”字,“门人常有数百” 句与姚本同,其余文字与御览卷二四八所引无异。

〔五〕 “五经复兴鲁叔陵”,此条书钞卷九六两引,御览卷六一五亦引,文字均较简略。

〔六〕 “和帝召诸儒,鲁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数事”,原无“尚书令黄香” 五字,类聚卷七0引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六九七引有 “黄香”二字,脱“尚书令”三字。“相难”,谓以经义互相问难。

〔七〕 “特赐官帻履□”,“特” 字下御览卷六九七引有“颁”字。范晔后汉书鲁丕传云:永元十一年,“和帝因朝会,召见诸儒,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数事,帝善丕说,罢朝,特赐冠帻履□一袭”。事又见通鉴卷八四。姚本、聚珍本皆以此条入和帝纪,字句与此微异。


   魏霸
  魏伯,〔一〕字乔卿,〔二〕济阴人也。建初中为郎。伯孤兄弟子来候,伯以所乘车马遣送之。归至成皋,〔三〕郎官有乘皂盖车者,见兄子乘车,疑而格杀之。伯闻悲泪,昼夜泣涕,生病。〔四〕书钞卷一三九
  魏霸,字乔卿,为钜鹿太守,〔五〕妻子不到官舍。常念兄嫂在家勤苦,己独专乐,〔六〕故掌服□粝,不食鱼肉之味,妇亲蚕桑,服机杼,子躬耕农,与兄弟子同苦乐,不得有异。乡里慕其行,化之。〔七〕御览卷五一五

  魏霸为钜鹿太守,霸性清约质朴,为政宽恕,正色而已,不求备于人。掾吏有过,辄私责数,不改,休罢之,终不暴扬其恶。御览卷二六0

  魏霸,字叔卿,为将作大匠,〔八〕吏皆怀恩,人自竭节作业,无谴过。〔九〕书钞卷五四

  魏霸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妻死,〔一0〕长兄更为娶妻。〔
一一〕妻至官舍,〔一二〕霸笑曰:“年老,儿子备具,何用空养他家老妪为?”即自入拜其妻,手奉案前跪。霸曰:〔一三〕“夫人视老夫复何中空,〔一四〕而远失计义,〔一五〕不敢相屈。”〔一六〕即拜而出。妻惭求去,〔一七〕遂送还之。书钞卷八五

〔一〕 “魏伯”,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四亦略载 其事。“伯”,与“ 霸”字同。

〔二〕 “字乔卿”,聚珍本注云: “一本作‘字延年’。”御览卷四九一引云“魏霸字延年,仕为光禄大夫”,书钞卷五四又引云“魏霸字叔卿 ”,皆不可据信。按御览卷七一0引云:“魏霸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御览卷四九一所引“魏霸字延年,仕为光禄大夫”二句,疑即由东观汉记这段文字脱误而成。范晔后汉书魏霸传载霸字乔卿,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亦载霸字乔卿,可证“乔卿”二字不误。

〔三〕 “归”,聚珍本无此字。

〔四〕 “生病”,聚珍本作“至病 ”,与上句连读。

〔五〕 “为钜鹿太守”,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三五、续编珠卷一引亦同,独类聚卷二一引作“为长史”。

〔六〕 “专”,姚本、聚珍本作“ 尊”,类聚卷二一引同。按“尊”字是,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亦作“尊”。

〔七〕 “乡里慕其行,化之”,原无“之”字,语义未完,姚本、聚珍本有“之”字,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同,今据增补。此二句类聚卷二一引作“乡里皆慕其化”。

〔八〕 “为将作大匠”,据范晔后汉书魏霸传,霸于和帝永元十六年征拜将作大匠。

〔九〕 “无谴过”,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之事”二字。

〔一0〕“魏霸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妻死”,原无“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十字,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七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引亦载霸仕为光禄大夫,只是文字略异。范晔后汉书魏霸传云:“延平元年,代尹勤为太常。明年,以病致仕,为光禄大夫。” 是霸为光禄大夫在延平二年,此引东观汉记“元年”下可能有删节。

〔一一〕“更”,姚本、聚珍本作“ 伯”,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卷七一0亦皆引作“伯”。按霸与其兄不应同名,“伯”字有误。

〔一二〕“妻”,姚本、聚珍本作“ 送”,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卷七一0亦皆引作“送”。

〔一三〕“即自入拜其妻,手奉案前跪。霸曰”,此三句姚本同。聚珍本“拜”作“辞”,书钞卷一三三引无“霸”字,御览卷四九一引“拜”作 “辞”,无“手”字,“跪霸”作“因跪”,御览卷五四二、卷七一0引“跪霸”作“因跪”,余亦同。

〔一四〕“空”,聚珍本脱此字。

〔一五〕“远”,聚珍本作“遂”,御览卷四九一引亦作“遂”。

〔一六〕“不敢相屈”,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五四二、卷七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九一引作“
不敢屈”,偶脱“相”字。

〔一七〕“妻惭求去”,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四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刘宽
  刘宽迁南阳太守,〔一〕温仁多恕,吏民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二〕类聚卷八二
  刘宽简略嗜酒,尝坐客,使苍头市酒,迂久,〔三〕大醉而还。对客骂曰:“畜生。”宽遣人视奴,疑必自杀。〔四〕类聚卷三五

  刘宽性简略,夫人欲试宽意,伺当朝会,装严已讫,使婢奉肉羹,〔五〕翻污朝衣。婢遽收之,〔六〕宽神色不异,乃徐言:“羹烂汝手?”〔七〕合璧事类卷五四

〔一〕 “刘宽”,字文饶,弘农华阴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二五,隶释卷一一太尉刘宽碑、刘宽后碑亦略载其事。“迁南阳太守”,范书刘宽传云:“延熹八年,征拜尚书令,迁南阳太守,典历三郡。”而太尉刘宽碑云宽延熹八年,“迁东海相,以德兴化,泽臻民物。复迁南阳太守”。

〔二〕 “示辱而已”,此条御览卷九九九亦引,字句微异。

〔三〕 “迂久”,此句原无,御览卷四六六、卷五00引有,今据增补。

〔四〕 “疑必自杀”,此条姚本和御览卷四六六、卷五00所引与此字句大同小异。惟聚珍本较详,全文作“宽简略嗜酒,尝有客,遣苍头市酒,迂久,大醉而还。客不堪之,骂曰:‘畜产。’宽须臾遣人视奴,疑必自杀。顾左右曰:‘此人也,骂言畜产,辱孰甚焉。吾惧其死也。’”与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字句大略相同,不知聚珍本据何书辑录。

〔五〕 “使婢奉肉羹”,“使”字下书钞卷一二九引有“侍”字,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同。

〔六〕 “遽”,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六帖卷二0、御览卷五00引亦有,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同,今据增补。

〔七〕 “羹烂汝手”,此条初学记卷一九、类聚卷三五、万花谷后集卷一六亦引,字句微异。


   伏湛〔一〕
  上自将击彭宠,〔二〕伏惠公谏曰:“臣闻文王享国五十,伐崇七年,而三分天下有二。至武王,四海乃宾。陛下承大乱之极,出入四年,中国未化,远者不服,而远征边郡,四方闻之,莫不怪疑,愿思之。” 御览卷四五三
  南阳太守杜诗上疏荐伏惠公曰:〔三〕“窃见故大司徒阳都侯伏惠公自行束脩,〔四〕讫无毁玷,〔五〕笃信好学,〔六〕守死善道,经为人师,行为仪表,秉节持重,有不可夺。〔七〕众贤百姓,乡望德义。〔八〕微过斥退,久不复用,识者愍惜,儒士痛心。湛容貌堂堂,〔九〕国之光辉,智略谋虑,朝之渊薮。龆龀励志,〔一0〕白首不衰。实足以先后王室,名足以光示远人。武公、庄公所以砥砺蕃屏,劝进忠信,令四方诸侯咸乐回首,仰望京师。柱石之臣,宜居辅弼,出入禁门,补阙拾遗。”〔一一〕御览卷六三一

〔一〕 “伏湛”,字惠公,琅邪东武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

〔二〕 “上自将击彭宠”,建武二年,彭宠反汉。三年,光武帝欲自将兵击之。时伏湛为大司徒,上疏谏阻,遂遣耿弇击宠。

〔三〕 “南阳太守杜诗上疏荐伏惠公曰”,建武五年冬,光武帝征张步,伏湛留守。时蒸祭高庙,河南尹、司隶校尉于庙中争论,湛不举奏,被免去大司徒之职。六年,徙封不其侯,遣就国,故有杜诗上疏荐伏湛事。见范晔后汉书伏湛传。

〔四〕 “自行束脩”,谓初入学官之时。汉代年十五左右始行束脩,入学官。

〔五〕 “讫”,竟也。

〔六〕 “学”,原作“死”,涉下文而误。聚珍本作“学”,书钞卷三三引同,与范晔后汉书伏湛传相合,今据改正。

〔七〕 “秉节持重,有不可夺”,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三亦引,今据增补。 “夺”字下当有“之志”二字,范晔后汉书伏湛传载杜诗荐湛疏云:“秉节持重,有不可夺之志。”

〔八〕 “乡”,范晔后汉书伏湛传作“仰”。

〔九〕 “湛容貌堂堂”,此句至“ 宜居辅弼”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其中“容貌堂堂”至“名足以光示远人”诸句和“柱石之臣,宜居辅弼”二句,御览卷三八九引,“武公、庄公所以砥砺蕃屏”至“仰望京师”四句,范晔后汉书伏湛传李贤注引。

〔一0〕“龆龀”,谓童年。范晔后汉书伏湛传作“髫发”。

〔一一〕“出入禁门,补阙拾遗”,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亦引,今据增补。文选卷二八鲍照乐府放歌行李善注引作“出入禁门,补拾遗阙”。此条御览卷三七九、文选卷四七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李善注亦引,然皆极简略。


   伏盛
  伏盛,〔一〕字伯明。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隆传李贤注
  张步遣其掾孙昱随盛诣阙上书,献鳆鱼。〔二〕 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隆传李贤注

〔一〕 “伏盛”,伏湛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盛”,范书作“隆”,云“字伯文”。李贤注云:“东观记‘隆’作‘盛’,字伯明。 ”按“盛”字当改作“隆”。为避殇帝讳,修史者改“ 隆”作“盛”。

〔二〕 “张步遣其掾孙昱随盛诣阙上书,献鳆鱼”,范晔后汉书伏隆传云:“张步遣使随隆诣阙上书,献鳆鱼。”李贤注云:“东观记:步遣其掾孙昱随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伏恭〔一〕
  恭字叔齐,伏湛同产兄子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六牟融传李贤注
〔一〕 “伏恭”,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二。


   伏晨〔一〕
  晨尚高平公主。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湛传李贤注
〔一〕 “伏晨”,伏湛少子伏翕之孙,范晔后汉书无传。


   侯霸
  侯霸,〔一〕字君房,有威重,〔二〕为太子舍人。〔三〕书钞卷六六
  从钟宁君受律。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侯霸传李贤注

  侯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四〕为临淮太守,治有能名。〔
五〕及王莽之败,霸保固自守,〔六〕卒全一郡。更始元年,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七〕百姓老弱相携号哭,遮使者车,或当道而卧。皆曰: “乞侯君复留期年。”〔八〕民乃诫乳妇勿得举子,侯君当去,必不能全。使者虑霸就征,临淮必乱,不敢受玺书,〔九〕而具以状闻。〔一0〕御览卷二六0

  侯霸为尚书令,〔一一〕深见任用。〔一二〕类聚卷四八

〔一〕 “侯霸”,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 纪卷五亦略载其事。

〔二〕 “有威重”,此句御览卷二四六引作“为人严而有威”。

〔三〕 “为太子舍人”,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成帝时,任霸为太子舍人。”

〔四〕 “河南密人也”,此句原无,书钞卷一三九引,今据增补。“河南”二字原误作“ 河内”,今据范晔后汉书侯霸传校改。汉书地理志河南有密县。

〔五〕 “为临淮太守,治有能名” ,此二句姚本作“霸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聚珍本同,惟无“霸”字。书钞卷一三九引作“为临淮太守,郡以致治”。袁宏后汉纪卷五亦云侯霸于王莽时“为临淮太守”。按临淮郡,王莽改为淮平。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后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

〔六〕 “自”,原脱,今据范晔后汉书侯霸传增补。此句聚珍本作“霸保守临淮”,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

〔七〕 “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此句原作“遣使征霸”,姚本、聚珍本作“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范晔后汉书侯霸传李贤注引同,今据改。此句书钞卷一三九引同,惟“齎”字作“赉”。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作“遣谒者侯盛齎玺书征霸”。

〔八〕 “期年”,此二字原无,聚珍本云:“愿复留霸期年。”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据增补。

〔九〕 “受”,聚珍本作“授”,范晔后汉书侯霸传同。按二字通。

〔一0〕“而具以状闻”,此条书钞卷三五亦引,字句简略。

〔一一〕“侯霸为尚书令”,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建武四年,光武征霸与车驾会寿春,拜尚书令。”

〔一二〕“深见任用”,此条御览卷二一0亦引,文字全同。


   韩歆
  韩歆,〔一〕字翁君,南阳人。以从征伐有功,封扶阳侯。好直言,为司徒,〔二〕尝因朝会帝读隗嚣、公孙述相与书,歆曰:“亡国之君皆有才,桀、纣亦有才。”上大怒,以为激发,免归田里。上犹不释,复诏就责,歆及子婴皆自杀。御览卷四八三
〔一〕 “韩歆”,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侯霸传略载其事。

〔二〕 “为司徒”,建武十三年,从沛郡太守代侯霸为大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宋弘
  上尝问宋弘通博之士,〔一〕弘荐沛国桓谭才学洽闻,几及杨雄、刘向父子。于是召谭拜议郎、给事中。上每宴,辄令鼓琴,好其繁声。弘闻之,不悦,悔于荐举。闻谭内出,正朝服坐府上,〔二〕遣吏召之。谭至,不与席而让之曰:〔三〕“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四〕而今数进郑声以乱雅乐,〔五〕非颂德忠正也。”〔六〕后大会群臣,上使谭鼓琴,见弘,失其常度。上怪而问之,弘乃离席免冠谢曰:“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七〕臣之罪也。”其后不复令谭给事中。〔八〕御览卷六三一
  宋弘为司空,〔九〕常受俸得盐豉千斛,〔一0〕遣诸生迎取上河,令粜之。盐贱,诸生不粜,弘怒,便遣,及其贱,悉粜卖,不与民争利。〔一一〕御览卷八二八

  宋弘尝燕见,御坐新施屏风,图画烈女,〔一二〕帝数顾视之。弘正容言曰:“未见好德如好色者。” 上即为撤之。时上姊胡阳公主新寡,〔一三〕上与共论朝臣,微观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 ”上曰:“方且图之。”后弘见上,令主坐屏风后,因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 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上顾谓主曰:“事不谐矣。”类聚卷六九

〔一〕 “宋弘”,字仲子,京兆长安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袁山松后汉书。“上尝问宋弘通博之士”,当在建武初年宋弘为大司空时。“通博”,书钞卷一0九、类聚卷四四引作 “通儒”。四库全书考证云:“按‘通儒之士’,或传写有讹,考范书本传作‘通博之士’,太平御览引本书与范书同,文义较妥。”

〔二〕 “正朝服坐府上”,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七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五七七引无“正朝服”三字,而有“坐府上”三字。

〔三〕 “与”,原误作“举”,聚珍本作“与”,书钞卷三七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作“与”,今据改正。

〔四〕 “德”,原无此字,书钞卷三七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宋弘传载弘让桓谭曰:“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也。”

〔五〕 “郑声”,史记乐书云:“ 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汉书礼乐志云:“周室大坏,诸侯恣行,设两观,乘大路。陪臣管仲、季氏之属,三归雍彻,八佾舞廷。制度遂坏,陵夷而不反,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内则致疾损寿,外则乱政伤民。”颜师古注云:“郑、卫、宋、赵诸国,亦皆有淫声。”

〔六〕 “颂”,聚珍本作“硕”。

〔七〕 “令”,原误作“今”,“ 耽”,原误作“钦”,皆据聚珍本改正。范晔后汉书宋弘传载弘言云:“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臣之罪也。”

〔八〕 “其后不复令谭给事中”,此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四四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御览卷五七七引作“故不复令谭给事”。此条书钞卷三三、事类赋卷一一亦引,字句较略。

〔九〕 “宋弘为司空”,原作“司空宋弘”,书钞卷三八引作“宋弘为司空”,今从改。

〔一0〕“常”,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五引作“尝”。按二字通。

〔一一〕“不与民争利”,此条姚本作“宋弘为司空,尝受俸得盐,令诸生粜,诸生以贱不粜。弘怒,悉贱粜,不与民争利”。系据书钞卷三八所引辑录。聚珍本同,只是删去首句。

〔一二〕“图画烈女”,原脱“图” 字,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二,六帖卷一四,御览卷七0一、卷七五0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烈” ,书钞卷一三二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列”,六帖卷一四,御览卷七0一、卷七五0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作“列”。按二字通。

〔一三〕“胡阳公主”,姚本、聚珍本作“湖阳公主”,御览卷七0一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同。按当作“湖阳公主”,史书一般都作“湖阳公主”,然而也偶有作“胡阳公主”者,如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云:“光武即位,令侍中傅俊迎后,与胡阳、宁平主诸宫人俱到洛阳。”湖阳公主名黄,建武二 年,封为湖阳长公主。见范书北海靖王兴传。


   冯勤
  冯勤,〔一〕字伟伯,〔二〕魏郡人。曾祖父杨,宣帝时为弘农太守,有八子,皆为二千石,赵魏间荣之,号“万石”焉。〔三〕兄弟形皆伟壮,唯勤祖偃长不满七尺,〔四〕常自谓短陋,恐子孙似之,乃为子伉娶长妻,〔五〕生勤,长八尺三寸。御览卷三七七
  偃为黎阳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初为太守铫期功曹,有高能称。〔六〕书钞卷七七

  魏郡太守范横上疏荐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为郎中,给事尚书。以图议军粮,在事精勤,遂见亲识,由是使典诸侯封事。勤差量功次轻重,〔七〕国土远近,地势丰薄,〔
八〕不相逾越,莫不厌服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御览卷一九八

  冯勤迁司徒。〔九〕是时三公多见罪退,上欲令以善自终,〔一0〕乃因宴见从容戒之曰:“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终以中伤,放逐受诛,〔一一〕虽复追加赏赐,不足以偿不訾之身。〔一二〕忠臣孝子,览照前世,〔一三〕以为鉴戒。〔一四〕能尽忠于国,事君无二,则爵赏光乎当世,〔一五〕功名列于不朽,〔一六〕可不勉哉!” 御览卷四五八

  中元元年,车驾西幸长安,祠园陵还,勤燕见前殿尽日,归府,因病喘逆,上使太医疗视,赏赐钱帛,遂薨。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奋弟由,黄门侍郎,尚安平公主。〔一七〕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一〕 “冯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

〔二〕 “伟伯”,原误作“卫伯” ,聚珍本作“伟伯”,御览卷二五九引同,与范晔后汉书冯勤传相合。

〔三〕 “号‘万石’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号为冯万石”,类聚卷五0引同。书钞卷七四引作“号曰冯万石”。

〔四〕 “祖偃”,原误作“祖优知 ”,聚珍本作“祖偃”,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勤祖父偃。”

〔五〕 “伉”,原误作“泛”,聚珍本作“伉”,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六〕 “有高能称”,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七〕 “勤差量功次轻重”,此下七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亦引,今据增补。

〔八〕 “薄”,原误作“王”,姚本、聚珍本作“薄”,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九〕 “冯勤迁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冯勤为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一0〕“上欲令以善自终”,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上贤勤,欲令以善自珍”。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帝贤勤,欲令以善自终。”

〔一一〕“终以中伤,放逐受诛”,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竟以中伤人臣,放逐遭诛”。类聚卷二三引作“竟以中伤人臣,放逐受诛”。按范晔后汉书冯勤传载光武帝言云:“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竟以中伤至今,死生吉凶未可知,岂不惜哉!人臣放逐受诛,虽复追加赏赐赙祭,不足以偿不訾之身。”可见此文有节删。

〔一二〕“不足以偿不訾之身”,范晔后汉书冯勤传李贤注云:“‘
訾’,量也。言无量可比之,贵重之极也。‘訾’与‘资’同。”

〔一三〕“览”,原作“鉴”,姚本、聚珍本作“览”,书钞卷一八、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览”,今据改。

〔一四〕“鉴”,姚本、聚珍本作“ 镜”,书钞卷一八、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镜”。

〔一五〕“光”,原误作“先”,姚本、聚珍本作“光”,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光”,今据改正。

〔一六〕“功”,原脱,姚本、聚珍本有此字,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七〕“尚安平公主”,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勤中子顺,尚平阳长公主,“建初八年,以顺中子奋袭主爵为平阳侯,薨,无子。永元七年,诏书复封奋兄羽林右监劲为平阳侯,奉公主之祀。奋弟由,黄门侍郎,尚平安公主。”李贤注云:“章帝女也。臣贤按:东观记亦云安平,皇后纪云由尚平邑公主,纪、传不同,未知孰是。”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李贤注引作“安平”,范书作“平安公主” ,亦相互有异。


   郭贺
  郭贺,〔一〕字乔卿,为荆州刺史。明帝到南阳巡守,赐三公之服,去幨帷,使百姓见之,以彰有德。〔二〕书钞卷七二
〔一〕 “郭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蔡茂传附载郭贺事迹。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

〔二〕 “以彰有德”,此条文字聚珍本作“郭贺,字乔卿,洛阳人,为荆州刺史,百姓歌之曰:‘厥德文明。’治有殊政。显宗巡狩,赐以三公之服,黻冕之旒”。书钞卷三六引作“郭贺为荆州刺史,百姓歌之曰:‘厥德文明。’”卷三九引作“郭贺为荆州刺史,治有殊政。显宗巡狩,赐以三公之服,鳖冕 之旒”。“鳖”,即“黻”字之误。姚本、书钞卷三0引皆较简略。


   赵□
  赵□,〔一〕字伯阳,南阳宛人也。〔二〕少有节操,从兄为人所杀,无子,□十五,常思欲报之。乃挟兵结客,后遂往复仇。而仇家皆疾病,无相拒者。□以因疾报杀,非仁者心,且释之而去,顾谓仇曰:“尔曹若健,远相避也。”后病愈,悉自缚诣□,不与相见,后竟杀之。〔三〕御览卷四八一
  更始即位,舞阴大姓李氏拥城不下,更始遣柱天将军李宝降之,不肯,云:“闻宛之赵氏有孤孙□,〔四〕信义着闻,愿得降之。”更始征□,使诣舞阴,李氏遂降。御览卷四二0

  赵□为赤眉兵所围,〔五〕迫急,乃亡走,与友人韩仲伯等数十人,携小弱,越山出武关。仲伯以妇色美,虑有强暴者,而己受其害,欲弃之于道。□责怒仲伯,〔六〕不听,以泥涂仲伯妇面,〔七〕载以鹿车,身自推之。〔八〕每逢贼欲逼夺,□辄为求哀,〔九〕言其病,〔一0〕以此得免。〔一一〕御览卷四0七

  赵□为赤眉所迫,亡走,遇更始亲属,皆裸跣涂炭,饥困不能前。□见之悲感,所装缣帛资粮,悉以与之。御览卷四一九

  敕□从骑都尉储融受兵二百人,〔一二〕通利道路。□白上,不愿受融兵,单车驰往,度其形况。上许之。范晔后汉书卷二六赵□传李贤注

  赵□,〔一三〕字伯阳,为平原太守,〔一四〕后青州大蝗,入平原界辄死,岁屡有年,百姓歌之。类聚卷五0

  建武二十六年,上延集内戚宴会,诸夫人各前言为赵□所济活。〔一五〕帝甚嘉之。后征□入为太仆,引见谓曰:“卿非但为英雄所保也,妇人亦怀卿之恩。 ”厚加赏赐。御览卷四七九

  草创苟合,〔一六〕未有还人,盖□至此,请徙之令尽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六赵□传李贤注

  太尉赵□上言宜登封岱宗,正三雍之礼。玉海卷九五

  太尉赵□以日蚀免。〔一七〕书钞卷五一

  赵□,〔一八〕字伯阳,为卫尉,行太尉事,〔一九〕性周密,尽心事上,内典宿卫,夙夜匪懈,恩宠甚厚。遭母忧,上疏乞身行服,〔二0〕帝不许,〔二一〕遣使者为释服。〔二二〕书钞卷五三

  □内典宿卫,外干宰职,正身立朝,未尝懈惰。及帝崩,复典丧事,再奉大行,礼事修举。肃宗即位,进为太傅。〔二三〕聚珍本

  诏云:“行太尉事卫尉赵□,〔二四〕三叶在位,〔二五〕为国元老,其以□为太傅。”时年八十,而心力克壮,继母在,〔二六〕朝夕瞻省,傍无几杖,言不称老,达练事体,明解朝章,虽无謇直之风,屡有补阙之益。〔二七〕初学记卷一一

  赵□奋迅行伍。〔二八〕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

〔一〕 “赵□”,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八亦略载其事。“□”字原作“喜”,本条下文同,姚本、聚珍本作“□”,他书或引作“□”,或引作“ 喜”。按当以“□”字为是。

〔二〕 “南阳宛人”,原脱“阳” 字。范晔后汉书赵□传云:“南阳宛人也。”今据增补。

〔三〕 “后竟杀之”,此条类聚卷三三亦引,字句稍略。

〔四〕 “□”,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五〕 “赵□为赤眉兵所围”,据范晔后汉书赵□传记载,更始拜□为五威偏将军,以功拜中郎将,封勇功侯。更始败,□为赤眉兵所围。“□” ,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六〕 “□责怒仲伯”,原作“喜怒”,聚珍本作“□责怒仲伯”,今从改。御览卷三八0引与聚珍本同,惟“□”字作“喜”。

〔七〕 “仲伯”,原脱“伯”字。此二字聚珍本作“其”,御览卷三八0引同。

〔八〕 “自”,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0引同,范晔后汉书赵□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九〕 “辄为求哀”,此四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0引亦有此四字,今据增补。

〔一0〕“其”,此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0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一〕“以此得免”,范晔后汉书赵□传同,聚珍本作“遂脱”,御览卷三八0引同。

〔一二〕“敕□从骑都尉储融受兵二百人”,范晔后汉书赵□传云:“时江南未宾,道路不通,以□守简阳侯相。□不肯受兵,单车驰之简阳。” 其下李贤引“敕□”云云作注。此句上姚本有“帝以□守简阳侯相”一句,聚珍本有“光武以□守简阳侯相”一句,皆系酌取范书文字增补。

〔一三〕“□”,原作“喜”。

〔一四〕“为平原太守”,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于是擢举义行,诛锄奸恶”二句。按书钞卷七六引东观汉记云:“赵君□为平原太守,百姓歌之。”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六此条已改引后汉书,有“ 于是擢举义行,诛锄奸恶”二句,与今本范晔后汉书赵 □传相合。姚本、聚珍本“于是”云云二句,系据陈本书钞或范书增补。

〔一五〕“□”,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一六〕“草创苟合”,范晔后汉书赵□传云:建武“二十七年,拜太尉,赐爵关内侯。时南单于称臣,乌桓、鲜卑并来入朝,帝令□典边事,思为长久规。□上复缘边诸郡,幽、并二州由是而定。” 其下李贤引“草创苟合”云云作注。按范书光武帝纪载,建武十五年二月,徙雁门、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二十年,省五原郡,徙其吏人置河东。二十五年,南单于臣服于汉,遣子入侍。乌桓大人率众内属。二十六年,遣中郎将段郴授南单于玺绶,令入居云中。至此,原来先后被迁徙的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雁门、上谷、代八郡民,亦令归还本土,并使谒者带领弛刑徒修理城郭。但返回边郡的人并不多。所谓“草创苟合,未有还人”,就是指这种情况来说的。二十七年,赵□上奏复缘边诸郡,八郡民才又徙还本土。

〔一七〕“太尉赵□以日蚀免”,此句聚珍本作“拜太尉,以日蚀免”。注云:“范书本传,建武二十七年拜太尉,明帝永平三年,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实免,非因日蚀也。且以灾异策免三公,自安帝时徐防始,光武时未有此,此文疑误。”

〔一八〕“□”,原作“喜”。

〔一九〕“行太尉事”,此句原无,书钞卷五三别处引此条有此句,今据增补。据范晔后汉书赵□传载,明帝永平三年春,□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实免,同年冬代窦融为卫尉。八年,代虞延行太尉事。

〔二0〕“遭母忧,上疏乞身行服” ,此二句原作“母殁,故乞身行服”。书钞卷九三引作 “遭母忧,上疏乞身行丧”。今参酌书钞卷九三所引校改。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母殁,乞身行服”。

〔二一〕“帝”,姚本、聚珍本作“ 显宗”,书钞卷九三引同。

〔二二〕“遣使者为释服”,此句原无,书钞卷九三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亦有此句,只是无“者”字,此句下又有“赏赐恩宠甚渥”一句。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九三引云:“遣使者为释服,赏赐恩宠甚渥。”可见姚本、聚珍本系据陈本书钞辑录,又偶脱“者”字。

〔二三〕“进为太傅”,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文字与范晔后汉书赵□传全同。

〔二四〕“卫尉”此二字原无,类聚卷四六引有,今据增补。“□”,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二五〕“叶”,类聚卷四六、合璧事类后集卷一一引作“世”。

〔二六〕“继母在”,此句下合璧事类后集卷一一引有“堂”字。

〔二七〕“屡有补阙之益”,此条姚本、聚珍本作“诏曰:‘行太尉事赵□,三叶在位,为国元老,其以□为太傅。’”“时年八十”以下各句漏辑。御览卷二0六亦引此条,字句与姚本、聚珍本略同。

〔二八〕“赵□奋迅行伍”,聚珍本将此句编于传首“赵□,字伯阳”二句下。四库全书考证云:“此条永乐大典及姚本无之,当是序中语。”


   牟融
  牟融,〔一〕字子优,迁大司农,居职修治,又善论议,朝廷皆服其能。帝数嗟叹,以为才堪宰相。〔二〕唐类函卷四七
〔一〕 “牟融”,北海安丘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

〔二〕 “以为才堪宰相”,此条姚本全同。书钞卷五四引作“牟融,字子优,为大司农,性明达,朝廷称为名卿”。书钞卷三六,类聚卷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六帖卷七五,万花谷别集卷八,记纂渊海卷三一,合璧事类后集卷三三、卷三五,翰苑新书卷二一、卷二二亦皆引此条,字句与书钞卷五四所引大同小异。聚珍本作“牟融,字子优,迁大司农,性明达,居职修治,又善论议,朝廷称为名卿。帝数嗟叹,以为才堪宰相”。内容详于诸书所引,系综合各书所引连缀而成。御览卷二三二引云:“羊融,字子优,为大司农,性明达,称为名卿。”“羊融”即“牟融”之讹,聚珍本辑者不加细考,遂以羊融另立一传,辑入此条文字,编于不明时代的人物之列,大误。


   韦彪
  韦彪上议曰:〔一〕“二千石皆以选出京师,剖符典千里。”〔
二〕文选卷二九嵇康杂诗李善注
〔一〕 “韦彪”,字孟达,扶风平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略载其事。据范书载,建初中,韦彪为大鸿胪,当时上书言事者,大多认为郡国贡举率非功次,吏事日坏,咎在州郡,有诏下公卿朝臣议。韦彪上议,认为贡举关键“在于选二千石,二千石贤,则贡举皆得其人矣”。文选李善注所引韦彪议中二语,已被范书节删。

〔二〕 “剖符典千里”,此条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汧督诔李善注亦引,文字与此全同。


   韦豹
  韦豹,〔一〕字季明。数年辟公府,〔二〕辄以事去。司徒刘恺辟之,谓曰:“卿轻人,好去就,故爵位不逾。〔三〕今岁垂尽,当辟御史,意在相荐,子其留乎?”豹曰:“犬马齿衰,〔四〕岂敢久待。荐之私,〔五〕非所敢当。”遂跣而起,恺追之,遥去不顾。〔
六〕御览卷六三一
〔一〕 “韦豹”,韦彪族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六韦彪传附载其事。

〔二〕 “数年辟公府”,聚珍本无 “年”字。按“年”字系衍文,范晔后汉书韦彪传无此字。下文云:“卿轻人,好去就。”正承“数辟公府” 为言。

〔三〕 “逾”,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跻”。

〔四〕 “犬”,聚珍本作“夫”。按“犬”字是,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犬”。

〔五〕 “荐之私”,从上下句来看,此当四字为句。聚珍本“荐”上有“论”字,于义不通,必是误字。范晔后汉书韦彪传载韦豹言云:“犬马齿衰,……不堪久待,选荐之私,非所敢当。”是“荐 ”字上脱“选”字。

〔六〕 “遥”,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径”,于义较长。


   桓虞
  桓虞,〔一〕字伯春,〔二〕时迁尚书仆射,〔三〕据法断事,周密平正,以为能,擢为南阳太守。〔四〕书钞卷五九
〔一〕 “桓虞”,范晔后汉书无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一略载其事。

〔二〕 “字伯春”,范晔后汉书章帝纪章和元年李贤注:“桓虞,字仲春,冯翊万年人。 ”建初四年注亦云“字仲春”。又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云:“虞字仲春。”

〔三〕 “时迁尚书仆射”,陈禹谟刻本书钞无“时”字,姚本、聚珍本亦无“时”字。此句上聚珍本有“冯翊万年人”一句,疑是据上引范书李贤注增入。

〔四〕 “擢为南阳太守”,范晔后汉书章帝纪云:建初四年五月甲戌,“南阳太守桓虞为司徒”。据此,桓虞擢为南阳太守当在建初四年前。


   赵勤
  赵勤,〔一〕字益卿,〔二〕刘赐姊子。勤童幼有志操,往来赐家,国租适到,时勤在旁,赐指钱示勤曰:“拜,乞汝三十万。”〔
三〕勤曰:“拜而得钱,非义所取。”终不肯拜。〔四〕御览卷八三五
  赵勤,字孟卿,南阳棘人。〔五〕明达好学,介然特立。太守骆珍召署曹吏,至掾督邮。太守桓虞下车,叶令雍霸及新野令皆不遵法,乃署勤督邮,〔六〕到叶见霸,不问县事,但高谈清论以激厉之,霸即陈责解印绶去。〔七〕勤还入新野界,令闻霸已去,遣吏奏记陈罪,复还印绶去。虞乃叹曰:“善吏如良鹰矣,下□ 即中。”〔八〕御览卷二五三

  赵勤,南阳人,太守桓虞召为功曹,〔九〕委以郡事。尝有重客过,欲讬一士,令为曹吏。虞曰:“我有贤功曹赵勤,当与议之。”□于内中听,〔一0〕虞乃问勤,勤对曰:“恐未合,众客曰止,〔
一一〕止,勿复道。”〔一二〕御览卷二六四

〔一〕 “赵勤”,范晔后汉书未见。

〔二〕 “字益卿”,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二五三引作“字孟卿”。

〔三〕 “乞”,给与。“三十”,姚本同,事类赋卷一0引亦同。聚珍本作“二”。

〔四〕 “终不肯拜”,此句下聚珍本注云:“此段一本作‘勤少孤,尝从人贷钱。或以钱示勤曰:“汝起拜,即与汝。”勤曰:“拜汝得钱非义。”终不肯拜。’”所谓“一本”,即指姚本。姚本辑有这段文字。此条书钞卷八五引作“勤少孤,往来刘赐家,赐指钱示勤曰:‘汝起拜赐汝。’勤曰:‘拜而得钱,非义所取。’终不肯拜”。

〔五〕 “棘”,南阳郡无棘县,当作“棘阳”。

〔六〕 “署”,原误作“复”,姚本、聚珍本作“署”,书钞卷七七引同,今据改。

〔七〕 “陈责”,当作“自责”。姚本、聚珍本无,书钞卷七七引亦无此二字。

〔八〕 “下□即中”,此条御览卷九二六、事类赋卷一八、文选卷二八鲍照东武吟李善注亦引,文字疏 略。“□”,臂套,以皮为之。

〔九〕 “功曹”,即郡守下的功曹史,主要掌管人事,也与闻一郡政务。汉代县也置功曹。

〔一0〕“听”,与“厅”字通。

〔一一〕“众客”,据上文,当作“ 重客”。

〔一二〕“勿复道”,此条书钞卷三四、卷七七亦引,仅有前四句,文字微异。


   王阜
  王阜,〔一〕字世公,蜀郡人。少好经学,年十一,辞父母,欲出精庐。〔二〕以尚少,〔三〕不见听。后阜窃书诵尽,日辞,欲之犍为定生学经,取钱二千、〔四〕布二端去。母追求到武阳北男谒舍家得阜,将还。后岁余,白父升曰:“令我出学仕宦,〔五〕傥至到今,毋乘跛马车。”升怜其言,听之定所受韩诗,年七十为食侍谋,童子传授业,声闻乡里。〔六〕书钞卷一三九
  王阜,字世公,为重泉令,政治肃清,举县畏惮,〔七〕吏民向化,鸾鸟集止学宫。〔八〕阜使校官掾长涉叠为张雅乐,〔九〕击磬,鸟举足垂翼,应声而舞,〔一0〕翾翔复上县庭屋,〔一一〕十余日乃去。〔一二〕御览卷二六七

  王阜为益州太守,边郡吏多放纵。阜以法绳正吏民,不敢犯禁,政教清静,百姓安业,时有神马见滇河中,〔一三〕甘露降,芝草生,〔一四〕白乌见,连有瑞应。世谓其持法平,政宽慈,〔一五〕惠化所致。〔一六〕御览卷二六0

  王阜为益州太守,大将军窦宪贵盛,以绛罽襜褕与阜,阜不受。〔一七〕尝移书益州,取六百万。阜疑有奸诈,以状上。宪遣奴驺帐下吏李文迎钱,〔一八〕阜以诏书未报,距不与文。积二十余日,诏书报,给文以钱市马。 御览卷八三五

〔一〕 “王阜”,范晔后汉书无传,西南夷传略载其事,但“阜”字作“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华阳国志先贤士女总赞。

〔二〕 “父”,孔广陶校注本书钞无此字,但明正德竹东书舍抄本、结一庐藏旧抄本等皆有“父”字。聚珍本和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亦有“父”字,今据增补。“精庐” ,亦称“精舍”,集生徒讲学之所。

〔三〕 “以尚少”,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原误倒为“尚以少”,明正德竹东书舍抄本、结一庐抄本等尚不误,今从之。此句聚珍本作“以少”,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作“以尚幼”。

〔四〕 “取”,聚珍本作“携”。

〔五〕 “令”,聚珍本作“今”。按“令”字是。

〔六〕 “年七十为食侍谋,童子传授业,声闻乡里”,聚珍本注云:“此段文义难明。” 按前二句有讹脱,文义大致是说王阜以少年传授生徒。 “七十”当作“十七”。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九引谢承后汉书云:“王阜幼好经学,年十一,辞父母,欲出就学,父母以阜少不允。阜窃书负箧,乘跛马车,从安定受韩诗。年十七经业大就,声闻乡里。”辞虽与东观汉记多所不同,但“七十”二字足可据此得到纠正。

〔七〕 “政治肃清,举县畏惮”,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七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鸾鸟集止学宫”,聚珍本有巴异传,辑有以下一段文字:“巴异为重泉令,吏民向化,鸾鸟止学宫。”“巴异”即“王阜”之讹。辑者不察,遂误以为东汉有巴异一人。

〔九〕 “阜使校官掾长涉叠为张雅乐”,此句字有舛误。县令属官没有以“校官掾”为称者。六帖卷九四、合璧事类别集卷六二引作“
授官椽”,亦误。汉无“长涉”, “涉”或是“沙”字之讹。姚本作“阜使官掾沙叠为张雅乐”,聚珍本作“阜使五官掾长沙叠为张雅乐”,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九0、卷九九引作“阜使掾汝叠为张雅乐”,御览卷九一六引作“阜使掾沙叠为乐”,孰是孰非,不能确考。

〔一0〕“应声而舞”,此句合璧事类别集卷六三引作“应乐声而飞舞”。

〔一一〕“翾”,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九九皆引作“翱”。

〔一二〕“十余日乃去”,此条书钞卷三五、卷一0八,初学记卷一六,御览卷五七六,记纂渊海卷七八、合璧事类外集卷一四亦引,字句较此简略。

〔一三〕“时有神马见滇河中”,原无此句,书钞卷七五引有,今据增补。此句聚珍本作“ 神马四出滇河中”,类聚卷五0引作“神马四出镇河中 ”,是聚珍本据类聚,又校正了“镇”字之讹。

〔一四〕“芝草生”,原无此句,聚珍本亦无,书钞卷七五引有,今据增补。

〔一五〕“世谓其持法平,政宽慈” ,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世谓其用法平正宽兹”,类聚卷五0引同。

〔一六〕“惠化所致”,“惠”字原误作“有”,聚珍本、类聚卷五0引尚不误,今据改。此条稽瑞引作“章帝元和二年,王阜为益州牧,白乌见 ”,字句极略。

〔一七〕“以绛罽襜褕与阜,阜不受 ”,此二句原无,聚珍本、御览卷六九三引有,今据增补。

〔一八〕“遣”,原误作“追”。聚珍本作“遣”,甚是,今据改。


   宋杨〔一〕
  宋义后有宋昌。〔二〕史记卷一0孝文本纪索隐
  安帝永宁元年,〔三〕遣大鸿胪持节至墓赐印绶,追封当阳侯。〔四〕书钞卷四七

〔一〕 “宋杨”,“杨”字姚本同,聚珍本作“扬”,书钞卷四七引作“阳”。范晔后汉书卷五五清河孝王庆传略载宋杨事。

〔二〕 “宋义后有宋昌”,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云:“清河孝王庆,母宋贵人。贵人,宋昌八世孙,扶风平陵人也。父杨,以恭孝称于乡闾,不应州郡之命。”据此可知宋杨为宋昌七世孙。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永宁元年”,姚本同,聚珍本作“永宁二年”。

〔四〕 “追封当阳侯”,据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记载,殇帝死后,庆子祜嗣立,是为安帝。安帝追谥宋贵人曰敬隐后,追封宋杨为当阳侯,谥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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