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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决斗

小说:狂野的爱   作者:罗斯   更新时间:2012-10-23 22:01:29   阅读次数:

  二 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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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间世界有了许多变化,珍妮由法国回到美国,在纽约的两星期象梦一样的不真实,如今躺在一张真正的床上,她才发觉从纽约到路易斯安那的火车和马车,几乎把她浑身的骨头都摇散了。她闭起眼睛就想起巴黎和比耶沮丧的面孔,以及他从来不愿意去喜欢的美囚,竟然是这样一个生气勃勃而又兴奋刺激的国家,见到父亲和继母时,她原有的担心便烟消云散了。

  父亲似乎是真正地欢迎她,她没想到他的妻了苏亚会那么年轻娇小,她自然流露的真情使人不能不喜欢她。

  “我想你叫我苏亚就好了。”她在珍妮第三次再呼她“夫人”时,偷偷地对珍妮说;而父亲只是骄纵地看着她们。

  她相信父亲喜欢她,也以她为荣,否则他不会对她推心置腹。珍妮躺在黑暗中微笑着,父亲的计划和野心使一切变的那样刺激。他们参加华盛顿的一次宴会时、她听见人家谈论父亲,说他是个投机份子,毫无禁忌,却有太多野心。可是这话却反而使她觉得骄做,她相信一定有许多人嫉妒她的父亲,羡慕他的财势,尤其是他的精力。他是那种想要就必定去争取的男人,她和苏亚一样,非常的崇拜他。

  想想看,他居然还费心地向她解释!

  “我要为自己建立一个帝国,”他说,“有人已经成功了。现在正是最好的时候,战后的人茫茫不知所从,而整片广大的地区正等待有人去征服。”所以她父亲为什么不能做别人已经做过、或正在做的事?麦西米伦(译注:奥国国王之弟,一八六四年以为墨西哥人民选他为帝,欣然前往就任,其实他是墨西哥保守派人士反对民主派党魁华瑞兹建立民主国家的手段,并在法皇拿破仑三世想苛征重税的野心支持下所设立的傀儡。

  一六五五年美国内战结束,门罗主义要求欧洲势力退出美洲,一八六七年三月,法军撤出墨西哥,麦西米伦被民主派革命军所逮捕,法国大文豪雨果、意大利的政治领袖加里波底及许多欧洲上室纷纷为他请命,结果仍在七月被处死)在法国军队的支持下己登上墨西哥的王座,她很高兴父亲跟法国方面有所联系。临近墨西哥的德州和加州已经加入联邦政府,但在这之间还有极广大的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和下加利福尼亚,如果能得到法国和麦西米伦的支持,谁敢说不能成就一番大事业?真正的强人是无所不能的……看看拿破仑一世!她为自己能在父亲的大计划中担任一个角色,不只觉得兴奋,甚至颇为受宠若惊。

  珍妮现在正在德州的圣安东尼奥,父亲说这是西班牙人创建的古城,处处都有新旧建筑的对比,旅馆、酒店和赌场杂陈,牧人卖掉牛羊群后来此喝酒赌博,牛仔、印第安人和枪手等摩肩接睡而过,使这个城市繁荣富庶,而且充满行动和危机。不过,苏亚和她当然没什么好怕的,父亲会保护她们,而且他已经雇好了几个替他工作的人。

  过几天,等白参议员计划完成,、珍妮和苏亚就要搭篷车前去加州,他本人则要回华盛顿。她父亲还买了一批新品种的白面牛,要她们顺便带回加州的牧场。不过,最刺激的是,她和苏亚乘坐的车子夹层里藏有金条,另一辆车则偷藏着军火,两样都是要运去墨西哥支持那儿的法国军队。路易拿破仑经常欠军队的薪水。而麦西米伦必会感激这种帮助,父亲的野心是想在美国和墨西哥边界建立一个帝国,珍妮和苏亚一样坚信他的梦想必定会实现。

  邻房又爆出大笑声,她皱起眉头,颇气她与父亲无法比邻而居。这样闷热的夜晚使她无法关窗,邻房想必也一样,所以他们喝酒吵闹的声音不绝于耳。她愤而起身要去关窗,听见邻房甚至有女人响亮而放浪的声音,她不以为然地撇撇嘴。美国这种未开化地方的女人,不是好的就是坏的。“好”的穿着古板丑陋的黑衣服,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老上许多,“坏”的就穿亮闪闪的缎质衣服,戴着硕大的羽毛帽于招摇过市,脸上涂有各种颜色。她不必问父亲和苏亚,就知道她们的身分了。

  这房间虽然宽敞凉快,还有个观赏风景的小阳台,不过这一噪音实在太过分了,明天她一定要让父亲帮她换一间.她伸手想要关上厚重的木片百叶窗时,人却楞住了。

  那两个男人好象就站在她身边说话似的,、想来也是站在邻房人开的窗前,淡淡的雪茄味使她厌恶地皱皱鼻子。

  其中一个人的口音重得她几乎听不懂。“烦啦?阿密哥(译注:西班牙语,朋友之意),不过那个金发妞好象真的喜欢你。”

  另一个不耐他说:“只要穿长裤的她都喜欢,当然最好还要有钱,既然我们的现金都被吉姆赢走了,她现在已经在向她他进攻了。你看吉姆会喜欢她吗?

  第一个笑起来:“可怜的吉姆,他好象很怕她呢!”

  “反正玩牌喝酒都是他的主意,我是宁可早早上床睡,大觉的。”

  “睡觉也许是最好的事,那个叫伯德的好象不相信你是篷车队向导,也不相信你姓韦,一副想找麻烦的样子。”

  “管他相不相信,他再找麻烦就会惹上杀身之祸!那冷酷肯定的声音使珍妮颤抖,更忍不住想听下去。

  “打伤他不就好了吗?

  “那是浪费时间,下一次他还会再来,那时我也许就居于劣势了。不行……如果他明天还要求比枪,我不能再退让。”

  “那最好小心些,听说这儿的警长不准人们在街上枪战,尤其我们还有些重要的客人。”

  “斯迪……心肝儿?你躲那么远干嘛?你不喜欢听我唱歌吗?撒娇的声音从房内传来,第一个人轻咳一声说:

  “你看,她喜欢你吧?”

  “天,希望不要太深,她不合我的胃口。我想要咪咪替我找那个法国女孩来……她说是一位来自路易斯安那州的红发美女。”

  “今晚?不要吧……这个金发的会杀掉你!”

  “斯迪!”叫声更尖锐了,“第二个人低声一笑后说:“也许还是等明天的好。

  声音远去,谈笑与碰杯声再起。珍妮重重地关上百叶窗,希望他们听到最好。这些男人不是喝酒闹事,就是杀人和谈些不名誉的女人,管他们是谁,但愿一辈于也不要认识他们才好。

  次日珍妮很晚才起床,沉重酸痛的两眼使她又诅咒了隔壁的住客一声,她真想再赖在床上但她和苏亚约好了要去探访这个城市。她赶紧跳下床,睡在她床前小床上的黑女仆阿丽已经不见了。她只好利用壶里的水大致拭过全身,挑了件看起来比较不皱的棉布衣服,淡淡的米色饰有红色和绿色的小花,她觉得自己脸上大白了些,可是苏亚说,这几的女人比较古板,不时兴化妆。她只好捏捏颊,对着自己皱皱眉头,如果她的嘴小一点、额头高一点的话该多好。其实镜中那张脸已经不错了,许多人说她美丽,虽然有时嫌过分夸张,但已颇使她心喜。她想,肩己的相貌该还过得去,至少耳朵长得还不错,现在流行挽上去的发型,正好让她露出她最喜欢的一对镶玉耳环,那是她母亲的遗物。

  她离开镜前,走到窗边撩起窗帘。昨天他们抵达时已经很晚,完全没看到外面的风景,如今宽阔的街道在灼灼烈日下发出闪光。大概是天气太热了,所以大家都躲在屋内,宽阔的街上没有什么人车,显得懒洋洋的,而且似乎有些太静了。

  阳台下有声音传来,似乎略显紧张,珍妮忍不住听下去。

  “他就在酒店里,伯德,从早上一直喝到现在,要我去叫他出来吗?”

  “不必,”第二个人淡淡他说,“这表示他害怕。我可以等,他迟早总要出来的。”

  好奇心使珍妮小心地探出头。她的窗下站着三个人,一个高而瘦,穿着东部人的黑西装,帽子也很时髦,他的两位同伴全部西部打扮。

  那个叫伯德的人又开口了:”你发现他是谁了吗?”

  “他,自称姓韦,人是跟着篷车由路易斯安那来的没有错。”

  “可是他带枪的样子不象向导,”第三个人说,“我四处打听过,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不过有人说他从前替山德森牧场当过枪手,警长的办公室没有他的贴照,不过我相信他一定是悬有赏格的通缉犯。”

  “这笔钱你该去领,伯德,我还没有见过拔枪比你更快的人,我相信他也知道,所以昨天你挑战时,他根本不敢出声。”

  穿黑衣的人以锋利而危险的声音说:“葛先生不喜欢他把篷车赶在他的前面进城,害他损失了宝贵的时间,而我只是不喜欢他那样子,你把我的话传到了吗,汤姆?

  “当然说了,你看着我进去的,他也许是害怕。或许是不喜欢跟你说话。”

  “如今我来找他,他就会更不喜欢了。”

  珍妮惊呆了,嘴里变干,心跳也开始加速。这些人等的就是昨夜说话的那个人,多巧呀!这个伯德显然就是姓韩的,他们说姓韦的害怕,不过从昨夜那冷酷的语气听来似乎不是那么回事。

  她知道自己应该赶紧下楼去躲在安全的地方,不过好奇和兴奋也使她想看看一场决斗是什么样子。不过仔细一想,这三个杀手未免太卑鄙了,他们等在外面,等那一出来就射杀他,她可不想看见这种事,可是既有开始,她又想看到结束,而且一件突然的行动吸引了她的注意,对面酒店的门忽然荡开,两个男人走了出来,伫立在门廊的阴影了。

  “现在动手,趁他的眼睛还不习惯阳光……”一个人紧急地叫了起来。

  黑衣男人傲慢地轻声笑了:“不必,我要看见他对着我拔枪,我想证实我比他快。”

  珍妮觉得自己象在看戏似的不真实,她盯住两个中较高的一位,这一定就是他们所说的姓韦的那个人。他已走到廊边,与他同时出来的人则在他的略后方站定,演员就位了姓韦的所戴的宽边帽遮了他的眼,枣红衬衫上一件黑背心,合身的深蓝色长裤塞在靴子内,他的枪袋斜吊在右臀微下方。令人惊讶的是,他似乎并不害怕,迳自伫立在前廊边,右手有意无意地拂着左轮的枪把,看热闹的人各门选好位置,默默地围上来或走开去。

  那个叫伯德的人跨步走到街上,也是一位瘦高个子,声音微显尖锐他说:“真难请呀,姓韦的,我想那不是你的本姓,我还以为我得亲自进去找你呢!”

  跟韦某一起出来的同伴则好玩地笑笑,一口白牙在黑胡须下灿然一闪,人则靠在酒店的墙上卷起烟:快去快回,阿密哥,别忘了你的酒还没喝完。

  先前跟伯德说话的一个人紧张地笑起来,不过姓韦的只是走出前廊向等待他的人慢慢上上,每一步都扬起一小撮灰尘。珍妮忍不住觉得他的身体向前移动时,。颇有一种猫似的优雅。他总该停下来、总该说点什么吧?他旁若无人、默默前行的样子,带着浓重的胁迫感,让人感到紧张。

  “他妈的!你干嘛……”

  “伯德,我只是在走路,你说你有事找我,,你先动手吧!”他轻柔的声音似乎一一切都无所谓的样子,不过他还是毫不迟疑地前行,两人之间的距离愈来愈近。

  珍妮原来认为伯德比较具有危险性,现在她的想法改变了,姓韦的让她想起正在觅食的野兽,虽然他一脸蛮不在乎,他却觉得这个男人具有无限的威胁性,显然伯德也觉察到了。

  他低沉而含混的诅咒了一声,侧身而退的同时闪电似地向枪袋抓去。

  他相信姓韦的也随即而动,吓人的震撼过后,他已握枪在手,护膝微蹲地开了三枪。一枪打掉对手的枪,另两颗子弹则使伯德的身体向后飞弹而去,咯然落在黄土地珍妮背倚窗框,闻到了火药燃烧后那股刺鼻的味道,也被黄土上那具血流如注的尸体吓得无法动弹。围观者纷纷发出各种评论:“天啊,伯德根本没机会出手呀!”“从没见过拔枪这么快的人。…该有人去找警长来,不过这得怪伯德自己招灾。”

  :如果警长要找我,我就在酒店里。”

  刚刚夺去一条人命的人怎么还能那么冷静而无情?决斗不是很罗曼蒂克、很戏剧化的吗?可是这场枪战什么都没有,即使闭上眼睛,珍妮也还看得见那个流血不止的人体躺在那里。

  胃里一阵骚动,她踉跄退后几步,;靠坐在床上勉强压往胃中的呕吐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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