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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老撒旦和汤姆·威尔逊的鼻子

小说:丛林中的艰苦岁月   作者:苏珊娜·穆迪   更新时间:2012-10-22 11:28:06   阅读次数:

  一只鼻子,仁慈的先生!纵使大自然,

  千变万化,也从未造化出如此长相。

  如果是我,我会把它卖掉,

  敢夸口这东西连神仙也造不出。

  等我们把小木屋收拾得多少有些眉目之后,就策划着利用一堆木板给可怜的汤姆·威尔逊建个小房子。汤姆还是因为疟疾整天打着哆嗦,这间小房子连通着大卧房,而光线只能通过厚板上的一个方洞射进来。这个洞只有人脑袋那么大,就靠它吸收光和新鲜空气。在这屋内我们给汤姆搭了张挺舒服的床,并尽我们的可能照料他摆脱病痛。他那张又瘦又长的脸让疾病折磨得惟淬不堪,满脸又浓又黑的络腮胡子,下巴上的也有一星期没刮了,因此,看上去挺吓人的,他只需盯着我的小宝贝看一眼,就会把她吓得灵魂出窍。

  “那个小家伙特别喜欢我,”他总这样说,“她一看到我就高兴得大哭起来。”

  汤姆有许多小收藏品,其中他最看重的是一个大鼻子。这鼻子是镂空的,正好能贴脸上,这是他那位与他差不多荒唐的父亲用黄羊木刻成的。当他把假鼻了戴到真鼻子上(他的真鼻子并非该类器官中的漂亮典型,那假器官便显得十全十美,真可谓以假乱真,就连他亲生母亲也会认不出他这个才貌出众的儿子。

  他用这个假鼻子开玩笑已数不胜数。一次,他在街上走着,把那个大鼻子戴在脸上。“好大的鼻子,快看那男人的大鼻子!”大街上的孩子们都叫了起来。正在那时,一伙爱尔兰移民路过,那几个男人带着他们民族天生就有的礼貌,强忍着没有当着他的面大笑。可当他过去之后,汤姆回头一看,见那伙人在捧腹大笑,笑得弯了腰。汤姆冲着这伙人深深鞠了个躬。郑重其事地摘下了假鼻子,装回口袋里。

  这个玩笑开过后的第二天,汤姆的疟疾病就厉害地发作了一次。看上去病得不轻,以致于我真的为他的性命担忧。后来热症解退,他躺在床上,冷汗都沾湿了床单,人已经陷入极度虚弱的状态中。

  “可怜的汤姆,”我说,“他熬过了最可伯的一天、最危险的阶段已经过去了。我得给他煮杯咖啡来。”正在我煮咖啡的时候,老撒旦走进屋和我丈夫说了起来。他碰巧坐在墙上那个洞的对面,而阳光与空气正是通过这个洞来到汤姆的床前。这男人长得奇丑无比,他在一次争吵中弄瞎了一只眼,那是在没人管的打斗中让人用手抠掉的。脸的一侧有一条可怕的断断续续的伤疤、这是他那野蛮的对手用牙咬的。他得到的外号就足以证明在此地他这个人声望如何,在邻居们讲述的关于他的可怕传闻里,他既让人怕、又遭人恨。

  这个粗鲁的家伙,带着他贯有的目空一切的神情,开始咒骂旧大陆上的人们。

  他说,英国人是大恶霸,他们以为只有自己才能打仗,可美国佬让他们尝了鞭子的滋味,而且还可以再给他们一顿鞭子。他从来不伯英国人,这一生中他就从来不知道害怕。

  他这番话刚出口,就出现了一个骇人的鬼影,映入他的眼帘。那是汤姆,他慢慢地从床上起来,带上那个假鼻子。当把白色的睡帽盖到鬼一般青灰的额头上之后,汤姆的脑袋冲过那个窟窿伸了进来。还发出一声恶鬼般的嚎叫。然后就像刚才一声不响地起来一般,又悄无声息地躺回到别人看不见的床上。那嚎叫可真不像人的声音,我和女佣也不由自主地跟着张嘴怪叫了一声。

  “伟大的上帝,那是什么?”老撒旦身子跌倒在椅子上,指着那个窟窿叫道:“你听见了吗?你看见了吗?真是让人无法相信!我以前从没见过什么鬼呀怪的!”

  穆迪已经认出了那鬼,而且挺喜欢这个小玩笑,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并且冷冰冰地暗示是老撒旦自己丧失了理智。老撒旦十分困惑,他盯着那个空洞,然后逐个地看着我们,好像是怀疑自己的眼力。“见鬼,真奇怪,”他说,“可女人们也听到了。”

  “我听见声音了,”我说,“可怕的声音,可没见到魔鬼。”

  我那来自苏格兰低地地区的女仆也知道这是汤姆开的玩笑,便说道:“当然有鬼,老是吓唬我们这些可怜的人。“

  “你患这种发作病有多长时间了?”我说:“你最好把这事跟医生讲讲。你这些奇怪的幻想要是不好好治,最后会疯的。”

  “疯了!”(十分生气),“我猜我没疯,跟你们一样清醒。难道不是我亲眼所见吗?然后就是一声鬼叫。我喊救命也发不出这么难听的声音。但不管他是人是鬼,我才不在乎,也不害怕。”然后握紧拳头犹犹豫豫地冲那个洞挥了一下。那个可怕的脑袋又伸了出来,——令人生畏的大眼睛在深陷的眼窝里骨碌骨碌乱转着,一声怪叫震动全屋,这声比刚才那声更吓人、老撒旦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惊吓之中把椅子都弄翻了。他站了一会儿,瞪圆了的眼睛差点儿破眶而出,盯着那个洞,两颊惨白。脸上淌着冷汗、张着嘴、一嘴牙都在打颤。

  “那——那——在那儿,看——看看,它又来了!——鬼,鬼啊!”

  这时汤姆仍旧直勾勾地盯着这个倒霉蛋,狡猾地眨了一下眼,一张嘴把舌头吐了出来。

  “它来了,它来了!”这个被吓坏了的家伙大叫着,一步跳出开着的大门,用最快的速度落荒而逃。一条小河拦住去路,他一跃而过,冲进林子,再也看不见了。

  “哈、哈、哈!”可怜的汤姆边哆嗦边笑,而后精疲力尽地瘫倒在床上。“噢!如果还有力气乘胜追击的话,我定会好好迫他一阵,让他以为真有个老撒旦在他背后。”

  我们在这个破屋子里住了六个星期,老撒旦再也没来打搅。

  汤姆的身体逐渐康复,胃口也渐渐好起来,可他打心眼里厌烦腌牛肉和猪肉,因为我住得离城镇挺远,所以只能以此为食。我们的美国邻居管平底锅里做出来的没有发酵的蛋糕叫粘面包,这倒也挺恰当,可汤姆坚决一口都不吃。当然派个人骑马跑八英里弄回一条面包也不是件容易事。

  “我亲爱的穆迪太太,像个好基督徒应该做的那样,给我一小口孩子吃的饼干,再试着给我们做点像样的面包,你仆人给我们做的东西无法下咽,”威尔逊对我说,话语里带着乞求的腔调。

  “我当然愿意,可是没有酵母,我一生中从没有在那样奇怪的锅里烘过面包。”

  “我要去老乔的妻子那儿借一些来,”他说,“他们经常朝你借东西。”他穿过了田野,离开了,可很快就回来了。我看了一眼他的大罐子,空空如也。“运气不好,”他说,“那些小气鬼刚做好了一炉面包,可是既不肯借,也不愿卖一条给我。但他们告诉我怎么用牛奶做酵母。”

  “好,就说说这个。”可我很怀疑他是否还记着那配方,

  “你得拿个旧马口铁平底锅,”他边说边坐在凳子上,用手杖拨弄一下炉火,使火旺了一些。

  “非得用旧的吗?”我边说边笑。

  “当然,他们是这么说的。”

  “那我往锅里放什么呢?”

  “耐心一点儿,让我从头说起。放些面粉,放些牛奶,噢!我的老天!我全给忘了。我穿过田野回来时一直想他们为什么管这东西叫牛奶酵母,于是就把制作方法忘得一干二净。不过没关系,我的表现在才十点钟,也没什么事干,我再去一趟。”

  他走了,要是我在场听到他和乔太太的对话就好了。他给我描述了一下,大概是这样;

  乔太太:“噢!陌生人,现在你又想要什么?”

  汤姆:“我忘了你跟我讲的做面包的方法。”

  乔太太:“我从来没跟你讲过怎么做面包。我猜你是个笨蛋,在烤面包之前必须先让面包发酵。是谁让你来捉弄我的,我猜是个跟你一样伶俐的家伙。”

  汤姆:“是位女士,我住在她家里。”

  乔太太:“女士!我可以跟你说,在这儿没有什么女士,住在这山谷小破屋里的那个女人竟不知怎样做面包,真是个聪明的老婆!你是她丈夫吗?”(汤姆摇了摇头)——“她兄弟?”——(又摇摇头)——“她儿子?你听见了吗?你聋了吗?”(说着走到汤姆的近前)。

  汤姆(往后退了几步):“夫人,我不是聋子,我是谁,是干什么的,对你来说无关紧要。你能帮帮忙告诉我怎么做‘磨坊’酵母吗?这回我要把它记在本子上。”

  乔太太(使劲地讥笑):“‘磨坊’酵母!我跟你说的是牛奶酵母。你指望我回答你的询问,然后什么表示也没有。滚开,我没有什么可说的,”

  汤姆(深深地鞠了一躬):“对您的礼遇我不胜感激。那个住在离苹果树不远的小破屋里的老妇人是不是更有善心?”

  乔太太:“那是我婆婆。你可以去试试,我想她会告诉你的。”(退了回去,当着汤姆的面,呼地把门关上)。

  “后来你干什么了?”我说。

  “噢,当然是接着走。那门开着,我没贸然进入,而是先侦察了一番。这老女人的脸比她儿媳妇的要顺眼多了,虽然样子很凶,既狡猾又好事多问,她正忙着给玉米剥皮,然后把剥过的扔到桶里。我敲着门,她让我进来,于是我就进去了。她问我是否需要她,我告诉她我的来意,她对此却开怀大笑。”

  老妇人:“我猜你刚从旧大陆来,否则就会知道怎么做牛奶酵母,可现在我一直用麸糠酵母,它们可以做出最好的面包。我认为牛奶有酸味,可麸糠几乎不会有这样的麻烦。”

  汤姆:“那我们就来说说麸糠吧,你是怎么做的?”

  老妇人:“我把一捧麸糠放到壶里,或者放在小锅里,大罐也可以,再放一茶匙盐,可你小心不要让盐把麸糠给腌了;因为你不注意的话,那麸糠就不会发酵了。然后往里加水,水要有与体温差不多的温度,加水一直加到把麸糠搅拌成粘稠的糊状。接着把壶放到装满温水的平底锅里,再把它放到壁炉上靠近火的地方。保持这样的温度直到发酵,如果留神,就会发现不出两三小时,它一般就会发酵。当你看到那些麸糠从顶端裂开,并且有白色的泡从里面冒出来时,你就可以把它过滤到面粉里,开始做面包。那将做出特别好的面包。”

  汤姆:“好心的夫人,我太感激作了。我们没有麸糠,你能借给我一些吗?”

  老妇人:“我从来不给别人东西。你们英国佬出来都带着大把大把的钞票,买得起。”

  汤姆:“卖给我一点吧。”

  老妇人:“我想可以。”(挪了几步走到汤姆近前,并用刁钻的眼睛盯着他。)“你肯定很有钱,才来买麸糠。”

  汤姆(神情有些古怪):“噢!很有钱!”

  老妇人:“钱是怎么弄来的?”

  汤姆(带着嘲讽的口吻):“我可不是偷的。”

  老妇人:“可能不是。我想如果你不注意的话,别人会偷走你的钱。和你一块儿住的是你的亲戚吗?”

  汤姆(再也无法保持那副庄重神情):“五百年前是一家,我们是朋友。”

  老妇人(十分惊讶):“他们养着你什么都不图?还是你得干活挣饭吃?”

  汤姆(有些不耐烦了):“麸糠准备好了吗?”(那个老妇人走到装吃食的箱子那儿,分出一夸脱麸糠)“我给你多少钱?”

  老妇人。“一个约克先令。”

  汤姆(想看看她是不是诚实):“一约克先令和英国货币的一先令有什么区别吗?”

  老妇人(有些含糊其辞):“我猜没什么区别。在英国有叫约克的地方吗?”(抬起头,狡黠地冲汤姆瞥了一眼)。

  汤姆(大笑起来):“你别想在美国货币还是英国货币上打小算盘,一磅麸糠给你三便士,你可赚了不少钱。”

  老妇人(追着他喊到):“可那配方呢,难道你不在配方上花点钱吗?”

  汤姆:“配方的钱已包括在麸糠钱里了。”

  “接着,”他说,“我笑着离开了,暗自高兴,因为我叫这个贪得无厌的老骗子失望了。”

  下一件该做的事就是让麸糠发酵。按着汤姆的方法,麸糠在咖啡壶里充分搅拌混合,然后放在一个马口铁的平底锅里,倒满了热水,放在了炉火旁。我常听人说“心急水不沸”。现在这里守候的人实在不少。汤姆坐在那儿好几个小时,睁着大大的却昏昏欲睡的眼睛,看着它,女佣也不时地检查一下。我几乎是每十分钟就看一下水的温度,还有发酵的程度。白天缓慢而平静地逝去,夜幕降临了,可这罐子东西并没有任何发酵的迹象。汤姆深深地叹口气,坐下来喝茶,吃那老一套饭食。

  “没关系,”他说,“明天早晨我们就可以弄到好面包了,麸糠到那时就会发酵,我一直等着。我宁肯饿死也不愿吃这铅块般的面包。”

  茶具撤了下去,汤姆拿起了笛子,开始吹奏起曲子来,那是人能吹出来的最豪放、无拘无束的曲调。这是疯狂的快步舞曲,就是那些最庄重的人也会做出怪诞的动作,蹦跳雀跃。我们都笑得前仰后合。就在这一系列荒唐可笑的举动中,汤姆突然像袋鼠那样齐足跳。(他这样跳时,踮起了脚尖,身体前倾,颠着向前走)一直跳到壁炉旁,用最古怪的神情往咖啡壶里斜眼看了一下,大声说道:“可怜的谷壳,如果这样你还不能发酵,那可就没办法了。”

  我把麸糠放在火边搁了一整夜,第二天一早我高兴地发现它发酵了,而且,漫过了壶边,周围一圈泡,好似皇冠一般。

  “迟做总比不做好,”我边想边把这些酵母全都倒在面粉里。汤姆还没有起床,我要让他高兴一下,给他做一条新面包,那种好吃的家制面包,给他当早饭。

  这是我的第一条加拿大面包,当我把它放进用来焙烘的古怪器具中时,觉得特别自豪。我不知道在这样的烤箱里做面包的不法,也不知道在架火之前应该把它在锅里再放上半个小时。等它第二次发酵,这样面包可以松软一些,这不仅需要经验知道什么时候该开始焙烘,也应该知道把烤箱加热到一定温度再放进面包。我对这些全然不知,把未发起来的面包放在凉锅里,然后把凉锅上上下下倒满了滚烫的火灰。我试制面包的第一个结果就是烤糊了的面包发出的难闻气味弥漫了整个房间。

  “这是什么味?真可怕,”汤姆叫着,只穿着衬衣从小屋里走了出来,”“快开门,摇铃(冲着佣人);我感到恶心。”

  “是面包,”我说道,同时用夹子夹住盖子把烤箱打开,“天啊!全都烤焦了”

  “味闻起来像醋一样酸,”他说,“真像斯巴达黑面包!”

  哎呀!我的处女作!我脸上带着后悔的表情,把这面包作为早饭放在桌上,“我本打算给你们做顿好饭,现在恐伯你们发现它还比不上平底锅里做的破蛋糕。”

  “肯定是这样,”汤姆边说边用刀切开面包,抽出一看,上面粘满了生面团。“唉!穆迪太太,我希望你写的书比你做的面包要强。”

  我们大家都很失望,但都善意地接受了这次失败,使它成为打趣的话题之一,说起来虽很滑稽可笑,但并不是成心笑话我。对我来说,我能更坚强地承受那最尖刻的批评家的最严厉的攻击,但那首次试做的面包被切开后的情景我真无法承受。

  早饭后穆迪和威尔逊骑马进城,当他们夜里回来时,给我带了许多长信。啊!那是第一次收到家乡来的充满慰藉的信件。我永远忘不了抓着信的那股着迷劲——迫切地、颤巍巍地赶紧把信打开,而那时热泪盈眶,一时间看不清信中的任何一个字。十六年悄然而逝——好像过了半个世纪——以后的家信再也没能像这次一样带给我巨大的欣喜。七年飘泊生涯过后,归乡的希望变得越来越渺茫。我们仍然力量微薄,没什么办法。朋友们也不再想我们还会回去,他们的来信日渐稀少,言语日渐冷淡,信中依恋的话语不再强烈,心里有了新的牵挂。可怜的移民差不多被人忘掉了。再过这么些年,就好像你已经笼罩在坟墓里,那些曾经了解你、依恋你的人们已经变得陌生了。

  汤姆也有一大包信件,他欢天喜地地读着,又读了一遍之后,他道出了打算,要第二天启程返乡。我们想说服他,让他一直呆到开春,再公道地判断这个国度,汤姆对这些意见充耳不闻,第二天早上,我们古怪的朋友准备出发了。

  “再见!”他说着,握了一下我的手,好像要把它从腕子上拽下来一样。“下次见面可能是在新南威尔士,我盼望着到时候你知道怎么把面包做得好一些。”

  这样汤姆·威尔逊在加拿大的移民历程就划上了句号。他带着三百英磅出来,在这个国度里只呆了四个月,可回英国时却连旅。费都差点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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