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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汤姆·威尔逊的移民历程

小说:丛林中的艰苦岁月   作者:苏珊娜·穆迪   更新时间:2012-10-22 11:28:06   阅读次数:

  这人是所有怪人中最怪的一个。在我的一生中,我见过许多怪人,但

  没见过像他这么怪的。

  大约在我们移民加拿大前一个月,丈夫对我说:“今天你不用等我回来吃晚饭了,我要和老朋友威尔逊去一个地方听一位先生关于移民加拿大的报告。这位先生刚从北美游历归来,去听他的讲座的人特别多,大家都想获得一些这方面的信息。今早,我从你朋友留的便笺中得知此事,他请我过去听听这位先生的高谈阔论。威尔逊想在春天移民,所以他和我搭伴一块儿去。”

  “汤姆·威尔逊要去加拿大!”我说,这时我丈夫已经关门出去了。“他会变成一个十足的乡巴佬!这对那一带的单身女士们来说是多么大的一个损失呀!舞会和野餐时少了他,她们该怎么办?”

  我的一个姐姐正在旁边的一张桌子上写信,听了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异常高兴。她靠在椅背上,开怀大笑了一阵。如果读者们熟悉汤姆,这个引起我姐姐大笑的人,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跟她笑个没完。“可怜的汤姆真是一个空想家,”我姐姐说道,“劝他别去干这徒劳的事倒算是穆迪积德,只是奇怪我那好哥哥也得了同样的狂躁病。”

  “噢!但愿上帝不要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我说:“我希望这位名字拗口的先生花言巧语倒使大家反胃,因为丈夫的朋友用滑稽的口吻写信给我说那人是个庸俗下流的家伙,恬不知耻,不如一头野熊。噢!我肯定他们回来时,会对什么加拿大移民计划感到十足的厌恶。”我心里这么安慰着自己,做梦都没想到我和家人会与这个怪人中的怪人共历奇特的探险。

  如果在文学作品里出现了一个荒唐透顶的人物,跟日常生活中我们见到的一样滑稽可笑,那就会引起关心人间怪事之人的好奇,问问是真是假了。大千世界里见到的怪人是小说中描写的怪人所无法比拟的。要是把常人那奇言怪行一一记录下来,那定可与胡德①或乔治·柯尔曼②笔下的荒诞人物相媲美,也定会使闵希豪生男爵③的奇思妙想黯然无光。汤姆可不是个空想出来的人,噢,绝对不是。他是个最平常不过的人,迷迷糊糊,好像不敢四处走动,怕一头撞到树上,并发现一个绞索正挂在树杈上。说是个男子汉,其实和个婴儿一般又懒又依赖他人。

  ①托马斯·胡德(1799—1845),英国诗人,其诗作多为抗议不合理社会现象,其幽默诗亦久负盛名。

  ②乔治·柯尔曼(1762—1835),英国剧作家,杂文作家及剧院经理人。

  ③闵希豪生男爵(1720—1797),德国乡绅,曾在俄国军队服役,以擅讲故事著称,根据所述故事编书存有《闵希豪生男爵的奇遇》等。

  托马斯先生,也就是汤姆·威尔逊,熟人及朋友都这样称呼他,他的父亲在附近曾有块不小的地产。那是一份父业子承相传了多少代的好家业,但由于其收入开销无度,挥霍浪费,使得老威尔逊的家境大不如前。不过他在本地声名依旧,地位尚存。他的为人虽然不好,但还不至于使他家名誉扫地。他家里儿女非常多,共有十二个,了解他家事的人对这些小字辈既感兴趣,又抱同情,可不中用的老威尔逊却遭人轻视,这也挺合理。我们的主人公是六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从小就因无所事事而闻名。因为太懒,他从来未用心于同龄男孩子们玩的游戏,课都上了一个小时,他才想起本该开始看书。当他成年后,要么身着黑色礼服大衣,穿着细纹布裤子,戴着白色小山羊皮制成的手套,悠闲地逛着,懒洋洋地向那些熟悉的漂亮姑娘鞠着躬;要么身着绿色打猎服,肩上扛条枪,在林荫小路上溜达,还有一条棕色长毛垂耳狗在脚旁蹦来跳去,这家伙也跟它主人一样无精打采,懒洋洋的。

  汤姆慢条斯理的动作与苗条的身材、优雅的举止和匀称的体态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样的身材、举止、体态似乎在随时待命,只要主人愿意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机体,它们就来响应青春与健康的脉博。然而那张脸不争气,有时滑稽、有时忧愁。一会儿特别严肃庄重,一会儿又大肆欢笑,怪诞而又荒唐,什么样的画笔才能生动地描绘出这张脸呢?他的情况好像是事事都走极端,是个自相矛盾的人。他寡言少语,又太懒,以至于费了很大的劲才张嘴回答朋友的问话,当最终他动心想展示一下表达能力时,那新颖独到的回答会使问话人忍俊不禁。当他把盯着地面的那双大而突出、铅灰色的眼睛抬起,直直地看着问话人的脸,那效果不可抗拒,对方肯定会大笑——你千万别笑出来。

  可怜的汤姆见对方在不该笑的时候笑,也不生气,总是歪着脸,其实是想笑一下做为回应。他要是不辞劳苦地说上几句话,那准是“啊?真可笑!你笑什么?我清是笑我吧?我并不奇怪,我经常笑话自己。”

  汤姆要是当殡仪员准是块好料,要是被人雇去送丧一定干得出色,因为他的表情就像生在裹尸布里,棺材是他的摇篮一般。他回答那些无聊或不太礼貌的问题时表现出的庄重神情,会完全把不怀好意的矛头消除或回敬给对方。如果说汤姆自己是大家的笑料,那么他也有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来讽刺射人,以不变应万变。他会笑着挖苦人,他那怀疑的目光会使别人的傲慢劲荡然无存。他朦胧的眼睛慢慢地一眨,会使一个见多识广的公子永远失去信心。

  在汤姆生活的年代里他并不是个废人。他有些古怪愚笨,但内心诚实,也好面子。你可能怀疑他神智是否健全——这经常值得怀疑——但他诚实的心地与好意是不容怀疑的。

  当你在街上见到汤姆时,他总是衣衫整洁,精心打扮(当然了,他是花了半天的时光来打扮自己),这会使人们想这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自以为是阿多尼斯①,但我必须承认我倒是同意这种看法。他总是迈着慢慢悠悠,怡然自得的步子在街上溜达,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地面——好像一个丢了魂的人又煞费苦心地要把它找回来。一天他正处在这种朦胧的状态中,我碰巧遇上了他。

  ①阿多尼斯,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美少年。

  “你好,威尔逊先生。”他盯着我足有几分钟,好像拿不准我是否在他眼前,或者我究竟是谁。

  “你说什么?”

  我又二次向他问好,他疑惑地笑了一卞,答道。

  “你是在跟我说话吗?噢!我非常好,哦,我本不该在这儿溜达。顺便问一下,你看见我的狗了吗?”

  “我怎么会看到你的狗呢?”

  “他们说那狗挺像我,也有点怪,可我始终找不出到底哪儿像。晚安!”

  这是在中午时分,但汤姆有个习惯,他做事或说话时爱颠倒早晚。与他同类相比,汤姆可能长着别样的眼睛及耳朵,所以他用不同的方式去看、听、揣摩。他的心智如此恍惚,以至于他经常一句话说一半就转身而去。如果你几周后又碰巧见到他,他会接上次中断的话头,又与你攀谈起来。

  一次有个女士开玩笑地对他说,她有个小弟弟,今年十二岁,管自己的驴叫布拉汉姆,以表示对那个叫布拉汉姆的著名歌唱家的敬意。汤姆一言不发,却突然撤身离去。三个月后,那女子碰巧在同一地方又遇到了他,汤姆也没有先打招呼,便上前跟她讲话——

  “你跟我说起一头驴——小姐,你弟弟的驴,——布拉汉姆,我想你是这么叫它——对,布拉汉姆,用这名字称呼驴真奇怪!我真想知道著名的布拉汉姆先生对此做何评价。哈,哈!”

  “你的记忆力真好,威尔逊先生,这么长时间了你还记得这件小事。”

  “小事,你这么认为吗?告诉你,这三个月来我就没想过别的事。”

  从这些特征上看,读者可能会认为汤姆就和那头他一直惦记着的动物差不多。但有时他也能摆脱这种失神状态,像其他正常人一样,说话做事有条有理。

  汤姆的父亲死后,他移民去了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在那里糊里糊涂地过了七年无聊的生活。他仆人偷走了他所有的东西,最后还一把火烧了房子。他回到了故乡,衣着像个意大利乞丐,肩膀上蹲着只猴子,用手风琴拉着自编的曲子。穿着这副装束,他找到一个老光棍叔父的住处,并得到了接济。但凡见过我们的朋友一面的人,是不会忘了他的!天下真是不会再有像他这样神形古怪离奇的人了。那心地善良的老兵一眼就发现他这个侄儿很有希望,于是把他接到家中,从那以后汤姆就有了个避风港。

  在那日子里,有个关于他的小趣闻能刻画出他是多么喜好开玩笑,搞恶作剧。一次他乘驿车(那时还没有铁路)从某地去伦敦,与坐在一旁的一位聪明的农夫聊了起来,新南威尔士的风土及他在那里度过的时光成了话题。一个不信奉英国国教的牧师坐在对面。他有几次不礼貌的插话,使汤姆很恼火,突然那牧师不怀好意地问汤姆在那儿呆了多少年①。

  ①18世纪至19世纪澳大利亚是英国流放犯人之地。

  “七年,”汤姆看都没看那牧师一眼,就郑重其事地答道。

  “我想也差不多,”他应道,而且把手插到马裤口袋里,“噢!上帝,你为什么被送到那里去?”

  “偷猎,”不可救药的汤姆答道,并带着法官那般郑重的神情。此话一出口,牧师忙叫车夫停车,他宁愿在雨地里赶路,也不愿与小偷坐在一起。这骗局是汤姆的得意之作,他过去常讲这个事情,把那些神情庄重的人逗得哈哈大笑。

  他不仅是个倾慕漂亮女性的人,还时常幻想自己爱上了某位求之不得的美人。他疯狂迷恋着音乐,能熟练演奏小提琴和长笛了还奏得颇有味道。那些管子风箱中变魔术一般奏出美妙的音乐,汤姆麻木的官能突然活跃起来,一时间生命的激流飞跃跳荡,不可阻拦。他笑着、跳着、唱着,一时间充满柔情蜜意,手舞足蹈,千姿百态,好让你知道他的存在。

  我丈夫有个音色极佳的笛子,这笛子成了汤姆崇拜的对象。

  “每当我听你吹这笛子,我就要破第十诫①。穆迪,你可要照管好‘黑夫人’(这是汤姆给他倾慕的宝贝起的名字),不然我可要带她私奔了。”

  ①《圣经·旧约》中《出埃及记》20章载,第十诫为“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我真有点怕你了,汤姆。我相信如果我死了,并把黑夫人留给你做纪念,你可能会乐得忘了给我致哀。”

  这就是那个古怪、不能自立、又常想入非非的人,他正盘算着移民加拿大。他的计划进行得怎么样,下文再做交待。

  那天晚上我丈夫与他的朋友汤姆·威尔逊从外地回来已经很晚了。我为他们长途跋涉之后,准备了热气腾腾的晚餐与咖啡,他们吃得很满意。

  汤姆的兴致出奇地高,同时也显出全身心地沉浸在加拿大之行中。

  “做报告的先生一定特别健谈,威尔逊先生,”我说,“使得你们全神贯注地听了几个小时。”

  “他可能是,”汤姆停顿了几分钟后说。他似乎是把该说的都说完了,可还想补充几句,这就好比是把腌肉罐头里的东西都摆到台布上之后,还煞费苦心地在空罐里搜寻。“走了这么远的路我们挺饿,他让我们享用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可这与他演讲的内容毫无关系。”

  “有饭吃毕竟实在,”穆迪边说边笑,“讨论时大家老说这顿饭,由此可见大家认为这顿饭不错。不过,威尔逊,现在给我妻子说说演讲里精辟的部分。”

  “什么!让我……我……我……我来叙述?唉!可笑的伙计,我一个字都没听!”

  “我想你去那地方,就是想了解一下移民加拿大的事?”

  “不错,是这样,那家伙拿出他的小册子并说他要讲的中心内容这册子里都有,每本只花一先令。我想抓住中心思想比费力去捕风捉影更好些,于是就买了一本,这就省得我咬着牙听他夸夸其谈。穆迪太太,他演说起来真吓人,装腔作势,声音粗俗,说起话来鼻音特重,使我一眼不想看,一句不想听。他语法错误百出,笑得我肋骨都疼了。噢!我希望你能见一回这个倒霉蛋,不过这书面材料,与他说的是一种风格,读一下将肯定是件难得的乐事。”

  我接过那本小册子。我不大喜欢做报告的那位先生,但汤姆刚才对这人的描述,我觉得挺有意思。

  “那么威尔逊先生,他的演讲又臭又长,你怎么自得其乐的?”

  “我当时在想有多少个傻瓜凑到一起,听一个更傻的人来演讲。顺便问一下,穆迪,你注意到了帕莫、弗利兹了吗?”

  “没有,他坐在哪里?”

  “坐在桌脚处,你应该看到他了。他块头大,挺显眼的。他长了一对多么可爱的斜眼啊!他和他正在切的那头烤猪真是出奇地相像。吃晚餐时,自始至终我都在好奇,他是怎么样努力切那猪的,因为他一只眼睛盯着天花板,而另一眼又朝我暗送秋波,非常滑稽,是不是?”

  “你到了加拿大,打算干什么?”我问。

  “找个大点的空心树,像布伦熊①一样过活,冬天舔自己的爪子,夏天只要不太贪吃,菜果、橡果就总能应付。”

  ①布伦熊是欧洲中世纪民间故事《列那狐传奇》中的熊。

  “别开玩笑了,我的好伙伴,”我丈夫说道,他迫切地想让汤姆放弃这个计划。“你有没有想过能否适应那种充满了艰辛与困难的生活?”

  “你能吗?”汤姆答道,高高地抬起长长的、浓黑的眉毛,铅灰色的眼睛定定看着穆迪,流露出古怪却又很庄重的神情,搞得我们开怀大笑起来。

  “你们笑什么?我知道我问了你们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你提出问题时的方法很特别,所以我们大笑,你不要见怪。”

  “我可不想让你们笑,”汤姆说,“但就是否能适应而言,穆迪,我认为咱俩其实条件差不多。我知道你不这么想,让我来解释清楚,我想想该怎么说:啊,想好了!你去因为你想开疆辟土,自食其力,成就一番大事业。我在新南威尔士就曾这么试了一次,但结果得不偿失。绅士干不了体力活,就是能干也不会去干,这是他们的本性,这你会发现的。你指望去趟加拿大,发展前途,或至少可以丰衣足食。我可没打算结果是这样。不错,我也想去,一半是出于狂想,一半是想看看那是不是一个比新南威尔士好的国家,以满足我的好奇心,最后是想稍微改善一下我的境遇,我现在混得糟得不能再糟了。上周我从典卖父亲的产业中得到三百镑,我想用这笔钱买个农场。如果加拿大的土地能有那位先生所讲的一半收成,我就用不着挨饿了。但你是在文雅的生活习惯中长大的,还有你那对文学的倒霉爱好。我称它为倒霉是因为在那里你很难遇到与你意气相投的人,那些不欣赏文学的人会因此而怀疑你,嫉妒你,你自己也会因为喜欢文学而长期苦闷沮丧。感谢上帝,我生就没有文学修养,但尽管有这个优势,我十有八九根本不思进取,可你的全部精力都会淹没在憎恶与失望之中,我好吃懒做结果也跟你一样。我们都会像两个一钱不值的人一样回到老家。但我没有妻子儿女,无牵无挂,不是我自吹自擂,我的处境还比你强多了。”

  这实在是我所听到的汤姆最长的一番话,显然,他自己也很吃惊,他猛地从桌旁站起来,把咖啡都碰翻了,溅在我的大腿上。他说了句午安(那时已是夜里十一点了),跑出了房间。

  可怜的汤姆是讲了不少真话,只是那时我们不愿那么想。因为那时候我们年轻,又充满希冀,所以就听任自己年轻的梦想。

  最后,我丈夫决定移民加拿大。启程前的准备匆忙、慌乱,汤姆和他讲的事情就暂时抛到脑后了。

  那些可怕的预感压在我的心头,使我心情阴郁、沉重。随着启程的日期一天天临近,想到要告别朋友,别离故土,我就感到十分难受,就连在梦中都难以释怀,醒来通常泪湿枕巾。到了美好的五月——英国的五月,树上新叶细长,草丛和灌木丛中开满鲜花,树丛、矮林都回响着婉转的鸟语与嗡嗡的蜂鸣。别离英伦万分痛苦,在这样的季节别离更是难受。我去看了老房子,那是我儿时、少女时代可爱的家,又一次在老橡树的绿荫下徘徊了一会儿,又一次在茸茸绿草覆盖下的树根上小憩片刻。正是在这些高大的树木下休息时,我第一次沉浸于这些遐想,预测着那片国土上的欢娱生活。在那些梦里,心灵用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语言,抒发着自己的渴望。这语言是诗,我就是在这里年复一年重温着与初开的报春花和紫罗兰的友谊,不知厌烦地倾听五月的花荫中画眉婉转的鸣叫。在这里我曾向丁冬的泉水诉说心事,从流水的低吟中领悟了自然的乐章。在这远离尘嚣之时,所有能打动人类心灵深处的高尚情感都奔流而出,并在自然的和声中得到回应,并将这尘世间的欢歌高高地送到造物主的阶前。”

  让那些爱我所爱、愁我所愁的人说说,这美景是用美丽与忧伤的记忆编织而成的,我与它们真是难舍难分。尽管曾历尽艰难,大自然穿着那美丽的绿色盛装,总是向我微笑,好似一位宠爱孩子的母亲,伸开慈爱的手臂,将做了错事但仍爱着她的孩子揽人怀中,贴在心头。

  可爱的英伦,为什么我非要禽你而去?我崇拜你,但我究竟干了什么可耻的错事,使我必须离开你神圣的心胸,落落寡欢独处异国他乡。噢!也许我可以叶落归根,长眠在你那波涛翻滚的海岸,让疲乏的心智最终在开满雏菊的泥土中得到安歇。啊,这些就是我感情的一点宣泄——再次萌生的一点忧郁的春日乡愁。加拿大,你是伟大、自由、蒸蒸日上的国家,——是文明世界弃儿的再生父母。你脱胎于不列颠,你定会伟大,我将依恋着你,你是收养我的国家,是我世代生息的国度,对于一个母亲而言,更加珍贵的是你是我子孙长眠的国度。

  我和姐姐正商议着即将到来的离程时,看到汤姆·威尔逊正慢慢地沿着通往我家的小路走过来。他穿着一件崭新的打猎服,把枪懒洋洋地扛在肩上,不远处还跟着一条其貌不扬的猎狗。

  “好,穆迪太太,我走了,”汤姆一边对我说,却一边握了一下我姐姐的手,“我想我会在伦敦见到穆迪,你觉得我的狗怎么样?”他边说边怜爱地拍着狗。

  “我觉得它挺难看的,”我姐姐说,“你打算把它也带走吗?”

  “很丑!——动物女公爵很丑?瞧!它是个十足的美人,——美人动物!哈!哈!哈!昨晚我花两畿尼买的。”(我想起了他早晚不分的老毛病。)

  “穆迪太太,你姐姐可不太会相狗。”

  “一点不错,”我姐姐一边大笑一边说,“你今晚就去伦敦吗,威尔逊先生?你走进这屋时我还以为你正整装齐备要去打猎。”

  “当然了,在加拿大有绝好的猎场。”

  “我已经听说了,那里的熊和狼多得很。我想你这是有备而行,带好了猎狗和枪。”

  “没错,”汤姆说。

  “但你肯定不会把那条狗带在身边吧?”

  “说实在的,我会带它,它是条不错的狗。这一趟是我能做到的最好一笔投资,我兄弟查尔斯已为我们定好了票,我和我的狗同船前往。”

  “要离开你了,真遗憾,”我说,“但愿你俩像威廷顿和他的猫那样吉星高照。”

  “威廷顿!威廷顿!”汤姆边说边盯着我姐姐,开始遐想起来,与妇女们在一起时他经常会这样,“这位先生是谁?”

  “一个老朋友,当我还是小姑娘时就认识他了,”我姐姐说道,“但现在我没时间跟你聊他,如果你去圣保罗教堂的广场,打听一下理查德·威廷顿爵士和他的猫,你就会毫不费力地了解到他的历史。”

  “她的话你别在意,威尔逊先生,她在挖苦你,”我说,“我希望你能平安渡过大西洋,也希望你能高高兴兴地见到你的朋友们。可是在那陌生的土地上,到哪儿去找老朋友呢?”

  “别急,”汤姆说,“我愿一季度未过完就能在加拿大丛林中见到你,那时有多少探险经历我们要迫不及待地互相诉说!真是太棒了,再见!”

  查尔斯·威尔逊上尉跨进了我的小客厅说:“汤姆已经走了。”他几天前与他那古怪的兄长最后道别。“我看着他和女公爵安全上船,尽管他有些古怪,但离开他时,我心里挺沉重的。我觉得好像我们永远无法相见了,可怜的汤姆!你是现今我的几个兄弟中我惟一爱的一个。罗伯特和我一向不怎么合得来,现在也难得见上几面。他结婚了,在新南威尔士安家落户。其他几个呢——约翰、理查德、乔治——他们都走了——全都走了!”

  “你们分手时汤姆情绪好不好?”

  “好!他真是个自相矛盾的人,该哭不哭,不该笑却笑。‘查尔斯’,他大笑着说,‘告诉姑娘们在我回来之前,去找些新的好曲子听听。你听着,如果我永不回来了,我就把我的袋鼠华尔兹留给她们做纪念。’”

  “真是个奇怪的人!”

  “的确够奇怪的,你还不完全了解他有多怪。他走时只带了一点钱,但他居然在船上买了两个铺位,因为这样就不会遇上一个睡觉打呼嗜的人躺在身边。怕万一碰上打呼嗜的人就扔了三十英磅!另外,‘查尔斯’,他说,‘这么小的船舱再装下另一个人,实在受不了,他们会用我的毛巾、梳子,还有牙刷,就像从新南威尔士回来时遇到的那个该死的家伙一样,他与我挤在一张床上,还厚颜无耻地拿我的牙刷刷牙。在这里我可以一个人高高兴兴、舒舒服服像个王子,我的女公爵可以睡在另一个铺上,当我的王后。’然后我们就分手了。”查尔斯上尉继续说道:“但愿上帝能关照他,因为他从不会照顾自己。”

  这倒使我想起他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走。他怕我们的小宝贝会吵得他整夜不眠,他不喜欢孩子,并说就为这他决不结婚。

  七月一日我们告别了英国,正如我前面所述,船于一八三二年九月二日停于魁北克的圣·路易斯堡。汤姆·威尔逊是五月一日起程的,很顺畅,从他朋友那里得知,他舒服地在丛林里安顿下来,买了个农场,打算秋季开始工作。这些都是好消息。因为他住得离我哥哥很近,所以我们庆幸我们的古怪朋友最终在荒蛮之地找到了家,我们也能很快与他重逢。

  九月九日,我们坐的“威廉四世”蒸汽船停靠在安大略湖畔的小镇上,镇子虽小,但日新月异。那天晚上天很黑,还下着雨,船上挤满了移民,当我们到这小客栈时得知已经没有房间,一张床也没有了。再往前走去找也不大可能有,因为几星期来此地的移民人数太多。穆迪要求用一下沙发,好让我晚上休息,但店主连这也不同意。当我在挤满陌生面孔的过道上等结果时,有双眼睛透过人群瞧着我。那会是汤姆·威尔逊?这可能吗?但谁还会有那样一双眼睛,眼中又流露出那样一种古怪神情。片刻之后,他便挤到了我身边,低声说道:“在这样的人群里我们又见面了。”

  “汤姆·威尔逊,是你吗?”

  “你不相信?我自信在这里不可能再找到我这么潇洒的小伙子,就是我,我发誓!——尽管原来的我所剩无几,我身上的精华已经在该死的丛林里孝敬了蚊子与蚋。穆迪在哪?”

  “他在那儿,正试着说服那位先生出于爱心或看在钞票的份上,给我张床过夜。”

  “你可以用我的,”汤姆说,“我可以裹条毯子睡在客厅的地板上,这是印第安人的习惯。这要交涉一下,我直接去和那个美国佬谈,他是这世上最好的人!这里正好有个小客厅,我们几个前途远大的青年暂时搭伙住在里头,到这儿来,我要去找穆迪。我盼着要告诉他我对这该死的地方的想法。你很快就会得出自己的看法。”说完擦了擦手掌,带着活泼调皮的神情跨过箱子、盒子,穿过焦虑的面孔,去告知我丈夫他热心为我们安排的一切。

  “接受这位先生的安排吧,先生,就到明天,”客栈老板说,“到明天我就能把你们一家人安排得舒服一些。不过我们也够挤的了,挤得过分了。我的妻子和女儿只能睡在马棚上的小阁楼里·这样可以给客人们多留些房间,我猜让那些体面人睡在马棚里,真是够损的”

  事情安排妥当后,穆迪和汤姆·威尔逊一同回到小客厅里,这地方我已经觉得很不错了。

  “哈,这是不是有些滑稽?我竟然是第一个欢迎你们到加拿大来的人!”汤姆说。

  “但你在这儿干什么,我的好伙计?”

  “害疟疾整天打哆嗦。但尽管我能听到牙齿令人讨厌地咯咯作响,我还可以笑,你会猜想这堆牙齿正争吵着看谁先从嘴里掉出来。这种哆嗦狂是这个新国度吸引人的主要方面。”

  “恐怕,”我说,看出他变得那么苍白,消瘦,“这里的气候适应不了你?”

  “我也适应不了它。好,我们应该马上逃离这儿,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正要回英格兰。”

  “不可能!”

  “千真万确。”

  “那农场——你打算怎么办?”

  “卖掉。”

  “你的设备呢?”

  “也卖掉!”

  “卖给谁?”

  “卖给能把它们照看得比我强的人。啊!如此的国度,如此的人民,如此的流氓!还比不上澳大利亚。在那儿,你知道谁是老主顾,而在这里要辨别才知道,他们竟如此行骗!上帝原谅他们吧!我根本没法把钱看住,他们想方设法骗走了我所有的东西,我回家的钱都快不够了。我买了只小狗熊,以应付最坏的事情发生,那可真是只好熊,能保证我和我叔父彼此之间相安无事。你应该去看看熊,他就呆在隔壁马棚里。”

  “明天我们再去看布伦熊,今晚还是说说你的事,还有你在丛林里的生活。”

  “慢慢地你会知道。我不擅长讲述历史,”他伸了伸腿,打了个呵欠,继续说道,“更不会写传记,我从来就找不到合适的词去描述事实。不过我还是尽我所能试一下,注意说错,不要笑话我。”

  我们保证要严肃听讲。看着汤姆·威尔逊,听他说话,此时想严肃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给我们不连贯地讲了他的经历:。

  “我的麻烦是从海上开始的,一路很顺,诸事都顺。就是我那可怜的狗,美丽的女公爵。四足动物中的美人,与世长辞了。我想为她举行葬礼,但大副不让,那个狗娘养的!他还威胁要把我和那死狗一道扔到海里去,那个粗鲁的恶棍坚持把我的狗朋友叫死狗。余下的航程中,我再也没跟他说话。在我到这里之前,再没发生过什么值得一说的了。在这里我碰到一个朋友,他认识你兄弟,我就和他一同出发去丛林地带。在路上我们遇到许多愚人村来的聪明人,他们大多都是要去丛林,因此我也觉得挺高兴,因为至少可以说我没有落伍。有位先生为人和善,着迷地谈论著丛林的一切,这就成了我们一路上闲聊的中心内容——丛林多么美丽,多么宽阔,定居在那里的人们生活多么舒适,自食其力。他的话说得我心旷神怡,整天什么事都没干,一路唱‘丛林生活之歌。’我唱着进入了丛林,但不久便如爱尔兰人所说的,学会用悲腔唱老调了。”

  他又停了好一阵子,此间汤姆似乎是让往事搅得心烦意乱,他靠在椅背上,情不自禁地不时发出空洞的大笑。

  “汤姆,汤姆!你疯了吗?一我丈夫摇着他说。

  “我从来没正常过,这点我知道,”他答道。

  “你知道我们全家都这样,还是让我笑个够吧。丛林,哈。哈!我过去时常在林子里漫步,打猎,尽管我从未找到一只猎物,因为那里的鸟兽可不像我们这些英国移民这般傻。我偶然想起你们要来这儿的林子里度过后半生,就会停下脚步,捧腹大笑,笑得林子里都回响着笑声。这成了我惟一的慰藉。”

  “噢!我的老天!”我说,“我们别去丛林地带了。”

  “要是去了你会后悔的,”汤姆接着说,“不过先让我接着往下说。在到目的地之前,我累得快要散架了。最后十二英里断断续续全是泥坑,泥坑上搭着木排,用来支撑肢体,叫做木排桥,真是有独创性的发明。请注意这东西比衣服裤子还重要,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上面,心想没裤子也可以到达目的地,没这些木排桥就到不了。到那位先生那里时已是夜里了,我又累又饿。从河上飞起一群又一群的蚋,对我始终关怀如一,叮得我满脸起泡,面目全非。我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洗洗,换换衣服,但这地方毫无隐私可言。在丛林里什么东西都是公共的,就连床都不得不与人共享。床就放在公共寝室的地板上,想想吧!一个公共寝室!——男的、女的、孩子只隔着个帘子摆摆样子。噢,上帝!想想那些声音,呼噜、啼笑、嘟囔。还有喷烟吐雾的,再想想腿踢、肘撞,挤作一团,那令人窒息的热气,还有蚊子伴着该死的嗡嗡叫声,加在一起你就能想象出我到达丛林第一晚所受的煎熬。

  “同你要对付的恶劣行径相比,上面这些连一半都算不上。夜半时分还有人打搅你,他们比蚊子还讨厌,你必须压住恼火,但这比又热又问的房间还令人难受。一天三顿,全是猪肉,难怪犹太人要避开这种肮脏的畜牲,他们真是美食家。猪肉,早上、中午、晚上全是猪肉,泡在猪油里。真应该治一治那成天吃美味鹑鸡还满腹牢骚的主教,让他整天吃猪肉。在丛林里呆上三个月后,他准会去当隐士,以避免见到可怖的猪肉。难怪我这么瘦,我总是饥肠辘辘,因为不爱吃油馅饼和猪肉,还有那没发酵的恶心的面包,以及用煎锅制成的美其名曰蛋糕的东西。

  “我从前对尽是猪肉的饭食恐怖至极,所以,每当我看到有人做饭时,我就赶紧跑到独木舟上,希望把头脑里与这猪肉饭相关的所有记忆都扔到水里。可是在这里,飞禽走兽都大着嗓门叫:‘猪肉、猪肉、猪肉!’

  那位先生劝他的朋友不要因为诸如此类的小不如意而放弃这片国土,毕竟这些只是小痛痒,很容易承受。

  “容易承受!”威尔逊义愤填膺地大嚷道,“你去尝尝那滋味,再来跟我谈这个。我可曾试着用极大的涵养来忍受,但没用。我嘟嘟暧嚷搅烦了所有的人,房子里的妇女们也经常告诉我绅士老爷要是不能忍受这些小痛痒,就不该跑到这个国家来。我应该像蝴蝶飞到蜂房一样,在这里当个好居民。在丛林里不可能吃好穿好,人们应该学会能找到什么就吃什么,尽管衣衫褴褛、肮脏不堪也应心满意足,就像丛林中的邻居一样。他们总是这样说,以至‘丛林’这个可怕的词成了我们头脑中所有可憎、令人反感的词汇的同义词。

  “根本不可能拥有自己的东西。小孩子把我的书拆散了架,为的是要看其中的图片。一个冒冒失失、光着腿的爱尔兰女佣拿我的毛巾擦碟子,用我的衣服刷给皮鞋擦油,那油是她用煤灰和油脂拌成的。我想我还是离开,到属于我自己的地方呆着为好,所以经人介绍我就买下了一个荒凉的农场,花了两倍的价钱。我去察看我那块地产,发现那里没有房子,要等到秋天才能盖起一座,清理出几亩地来耕种,所以我还是回老家算了。

  “树林里打不到什么东西,我决定去钓鱼,聊以自慰。但那位先生不能总将他的独木舟借给我,除此又找不到其他的船。我就着手自己造一个,以打发时光。我买了斧子,又到树林里去找棵树,在离湖大约有一英里远的地方,我找到一棵从未见过的大松树。我一辈子就砍过这么一棵树,也只会砍这么一棵,所以,我真是不太情愿动用我从未干过这种事的手。但我还是干了,并向上帝祷告,希望树倒下来时,别把我砸死。开始干时,我想我还是满可以造个大点的船,但我算错了树干的长度,也忘了去量一下那位先生的船有多长。我花了六个星期才将树干掏空,完工了。它有小军舰那么长,太笨拙了,就是全村里的牛一齐上阵也没法将它拖到水里。在我辛勤劳动并与林中恶魔般的纳、白岭还有蚊子的殊死搏斗之后,我的船却成了个毫无用处的纪念碑,记载着我的辛勤劳累。但更糟糕的是,早起晚归的干活弄得我精疲力尽,结果染上了疟疾,这就使我更加厌恶这块土地,于是我以低价卖了农场和所有破烂东西,买了布伦熊好在回家路上给我做个伴。折磨人的发烧好了后,我就启程了。”

  给他讲道理或劝谏都是徒劳的,不能阻止他回家,他简直和那熊一样固执。

  第二天早晨汤姆带着我们去马棚看那只熊。这个来自森林的居民被拴在食槽上,手掌中抓着个玉米棒子,老老实实地啃着。它蹲坐在地上,真是与人有些相似,还用一种严肃、又加点忧伤的眼神望着我们。尽管荒唐透顶,汤姆与那熊确实非常相似。我们交换了一下眼神,什么也没说,不过汤姆明白我们的意思。

  “不错,”他说道,“是极像;我买他的时候,就看出来了,可能我们是哥俩。”说着就把拴熊的链子抓在手中,不断地抚着那熊,友爱得像兄弟一般,但那熊低声吼叫着,一点儿都不领情。

  “他不会拍马屁,只会讲实话,还挺忠诚,大自然的孩子,当我的朋友大合适了。我真正认可的加拿大人就这么一个。”

  随后的一小时中,疟疾发作,可怜的汤姆抖个没完,以后的几天里他都情绪低落,于是我开始寻思他可能再也没法见到故土了。不过汤姆在这些痛苦面前倒十分达观,身体好些的时候总是与我们在一起。

  一天我丈夫出去了,他是陪一位先生去看一块农场,就是后来买下的那块农场,这样我们就不得不鼓起饱满的精神自己打发这一整日的漫长时光。当地的报纸无聊乏味,那时我对它简直毫无兴趣。但那些恶语伤人式的手笔着实让我既吃惊又恶心,在这里出版自由登峰造极,在比较文明的社区里达不到这么自由的程度。

  在加拿大,男人可以通过报纸用大家都明白的下流话管别人叫流氓、恶棍,报纸是种安全阀,从中发泄出极坏的情绪和恶劣的情感,使之四处弥漫,却不担心挨鞭子抽,这样便导致了在本地司空见惯的事,某位编辑骂与之对立的同行为小偷,叫他卑躬屈膝的小人——爬虫——诽谤者——受雇的撒谎小贩;骂他的报纸是制造污言秽语的机器,可耻的腐败机器,和他的业主与公司一样卑贱、无耻。我现在手中拿着的这张报纸就充斥着这样的词句,但却厚颜无耻地美其名曰“改革者”——通过刚才那篇字里行间尽是污言秽语的谩骂文章来判断,此报当然不是对礼貌道德的改进。我立即把它甩了出去,心想当年许多比这还强些的作品都被刽子手们一把火烧掉,这报纸真该落得如此下场。不过还好,加拿大没有刽子手这一行,所以这些优雅杂志的编辑们可以泰然自若地挖苦、嘲笑比自己高明的人。

  我一本书都没有,所以希望汤姆能来,讲讲奇闻怪事逗逗乐,但他前天刚发过一场疟疾,特别厉害,所以当他走进屋来带我去吃晚餐时,他看上去真有点像走动的僵尸——一个活人堆里的死人,脸色很黑,青灰色,伤感忧愁,看到后真令人太难受了。

  “但愿那些经常出入小旅馆的女士们别钟情干我,”汤姆说,还冲着那糟糕的镜子中的自己龇了一下牙。那镜子镶在老板的钟上,放在显眼的侧桌上,故意卖弄。汤姆接着说:“今天我看上去很惹人注目,赛过了所有竞争对手,真舒服。”

  晚饭吃了一半,大家被打断了一下,因为这时走进来一个人。他长得像个绅士,可显然多喝了点,脸色发红,在桌子头上两个绅士中间插着坐下来,嘴里大声叫嚷着上鱼。

  “鱼,先生?”那个挺会巴结人的跑堂的说道,酒店的常客都挺喜欢这个跑堂的。“没有鱼了,先生,如果你早点来,这还有麻哈鱼,可现在早就吃光了,先生、”

  “那就随便找点东西,小子!”

  “我会尽量为你效劳,先生,”殷勤的蒂姆说着一溜烟出去了。

  汤姆·威尔逊恰好坐在桌子的一头,正帮着一位女士切烤猪肉,这时刚进来的那个鲁莽家伙伸过叉子叉住那烤猪,嘴里喊着:

  “等会儿,先生,把猪肉分给我点,你们已经吃了不少鱼,现在你们又要享用最好的猪肉。”

  汤姆抬起了眼皮,用他特有的眼神盯着这个陌生人,然后冷冰冰地把所有的猪肉都倒到他盘子里,说:“我以前听说过狗咬狗,可从来没见过猪啃猪。”

  “先生,你是不是想羞辱我?”那陌生人大叫道,脸气得通红。

  “只是想告诉你,先生你并不是个绅士。过来,蒂姆,”汤姆冲跑堂的叫道,“去马棚把我的熊拉来,我们把它安排在桌边就坐,让这位先生学学在女士面前举止应该如何。”

  接着人们一阵哄叫,妇女们纷纷离席,这时那狗熊进来了,弄得绅士们都狂笑起来。对这个两足的男人来说,可受不了这个,他不敢惹狗熊,没办法只好跑出了屋子。

  我丈夫办完了购买农场的事,请威尔逊和我们一同去那里,看换换空气是否对他的健康有好处。此时汤姆身体虚弱,不可能回到英国。他也没有多少钱了,所以就高兴地接受了邀请。他把熊交给蒂姆照管(蒂姆对这位奇怪的英国绅士的荒唐行为倒是十分高兴),汤姆就和我们一同去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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