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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斗剑操练——哈姆雷特独白——他们在镇上四处蹓跶——一个懒散的市镇——老博格斯——死

小说: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作者:马克·吐温   更新时间:2012-10-7 20:58:26   阅读次数:

  这会儿太阳已经升起了,可是我们一直往前开,并没有靠岸把木筏系好。到后来,国王和公爵走出棚来,脸色不大好看。不过,后来他们跳下水去,游了一下,显然高兴多啦。早饭以后,国王在木筏子一个角落坐了下来,把靴子脱了,裤脚管卷了起来,两腿在水里荡着,舒服舒服。他点起烟斗,心里默默念着罗密欧——朱丽叶的台词。背得挺熟以后,他和公爵开始操练起来。公爵还得一遍又一遍地教他,教他每句话该怎么讲,教他该怎样叹气,怎样把手按在心口上。隔了一会儿,他说他练得很不错了。“不过”,他说,“你喊罗密欧的时候,可千万不能象一条公牛那么吼叫——你务必说得那么轻柔,那么病恹恹的,心神恍惚的,吐出——罗——密——欧!就该这样,因为朱丽叶是那样可亲可爱,甜甜蜜蜜,还只是个孩子那样的姑娘家,你知道吧,她决不会象公驴般地呜呜叫唤。”

  好,到下一步,他们取出了一对长刀,是由公爵用橡木条做成的。他们开始练习斗剑——公爵自称是理查第三。他们那样一来一去开打,在木筏子上跳过来,又跳过去,那个模样叫人看得入迷。不过,后来国王摔了一跤。在这以后,他们就停下来休息了。他们谈到了他们在别的时候在河上那种种历险的事迹。

  吃过饭以后,公爵说:

  “好,卡贝①,你知道吧,我们要把这一场戏演成第一流的精彩节目。所以我看我们不妨添加点儿什么。反正人们一声‘恩各尔②’,你总得应付应付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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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文库》本注:马克·吐温喜读汤姆斯·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一书,书中说,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被废黜以后,革命者称他为公民路易·卡贝。卡贝是中世纪法国权势极大的一个家族。

  诺顿版注:在这里,冒充的公爵还可能把朱丽叶家的姓Capulet和法国国王的姓capet混为一谈了。

  ②法语:再来一个。

  “毕奇华特,‘恩各尔’是什么啊?”

  公爵对他作了解释,然后说:

  “我就来上一段苏格兰舞,或是水手跳的笛舞,你呢——啊,让我想一想——好,有了——你不妨念一段哈姆雷特的独白。”

  “哈姆雷特的什么啊?”

  “哈姆雷特的独白,知道吧,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台词。啊,这是多么辉煌,多么辉煌!每一回总是把全场给迷住啦。我这本书里没有这一段——我只搞到一卷——不过我看啊,我能凭了记忆凑齐它。我只需来回走走台步,走个把分钟,看能不能从记忆的仓库里回想起来。”

  于是他就来回走起了台步,一边思索。有时候间或把眉头紧锁,有时候眉毛往上一耸。接下来,一只手紧紧按住了额骨,踉踉跄跄倒退几步,仿佛还哼了几声。然后他会长叹一声,再后来他装成流下了热泪。这种种表演,煞是好看。慢慢地他回忆起了,于是他叫我们注意了。接着他摆出了一个最最高贵的姿势,一只脚往前探,两只胳膊往上往前伸,脑袋往后仰,眼睛望着天。接下来,他开始中了邪似地叫嚷,磨他的牙。然后,在念这段台词时,从头到尾吼叫着,两手摊开,胸膛鼓起,这样就使我过去见过的表演,都为之黯然失色。这段台词是这样的——他教国王念的时候,我很容易地便记住了的。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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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演莎剧时,把不同剧本中的著名台词随意拆散,东拼西凑,这在当时边疆地区演出时常有的情况。

  活下去呢,还是不活下去,这是一把出鞘的宝剑,

  使这漫长的一生成为无穷的灾难,

  谁愿挑着重担,一直到勃南森林,真是来到了邓西宁,

  可是对死后的遭遇深怀恐惧,

  害死了无忧无虑的睡眠,

  伟大天性的第二条路,

  使我们宁愿抛出恶运的毒箭,

  决不逃往幽冥去寻求解脱,

  正是为了这个缘故我们才不得不踌躇。

  你敲门吧,去把邓肯敲醒!但愿您做得到;

  谁愿忍受人世的鞭挞和嘲弄,

  压迫者的虐待,傲慢者的凌辱,

  法律的拖延,和痛苦可能带来的解脱,

  在这夜半死寂的荒凉里,墓穴洞开,

  礼俗的黑色丧服,一片阴森。

  但是那世人有去无还的冥界,

  正向人间喷出毒气阵阵,

  因此那刚毅的本色,象古语所说的那只可怜的小猫,

  就被烦恼蒙上了一层病容,

  一切压在我们屋顶上的阴云,

  因此改变了漂浮的方向,

  失去了行动的力量。

  那正是功德无量。且慢,美丽的峨菲丽雅:

  别张开你那又大又笨的大理石嘴巴,

  赶快到女修道院里去吧——快去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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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文库》本注:“公爵”自以为在背诵哈姆雷特这段著名独白,其实背得颠倒错乱,还胡乱插进了莎剧《麦克白》和《理查三世》中的台词。

  又,故意把莎剧弄得面目全非,是十九世纪喜剧惯用的手段。又,如果查一下,“公爵”怎样把不同莎剧的台词胡乱拼凑在一起,以获得逗笑的效果,是很有趣的。特别是怎样把《麦克白》一剧中的台词和《哈姆雷特》的台词拼凑在一起的。象第三行后一半,第五行,第六行,第十二行,第十八行后一半,都是如此。

  啊,那老头呢,倒也喜欢这段台词,很快便记住了,所以能够作出了第一流的表演。那情景仿佛他生来就是为了表演这段台词似的。等他练熟了,激动起来了,他演的时候那个狂吼乱叫、哭哭啼啼的模样,可真美妙。

  一有机会,公爵就印好了几份演出的海报。在这以后,有两三天的时间,我们在河上漂流,木筏子上显得很活跃,不同寻常,因为木筏子上整天在斗剑啊,彩排啊——是公路叫的这个名词——除此以外,没有干别的。一天早晨,我们到了阿肯色州下游老远的地方,可以望见前边一个大的河湾处,有一个巴掌大的小镇,我们就在离镇上游大约西分之三英里的地方,把木筏子系好了。那是在一条小河浜出口处,两边有柏树浓荫覆盖,仿佛象一条隧道似的。除了杰姆以外,我们都坐了独木舟前往那个镇子上,看看在那里能否有个机会好演出。

  我们可交了好运。那边下午恰好有一场马戏演出,乡下的人已经纷纷坐各式各样的旧篷车或是骑着马开始前来。马戏团要在夜晚以前离镇,这样,就给了我们的演出非常好的机会。公爵租下了法院大厅,我们便四处张贴我们的海报。海报上面写着①:

  莎士比亚名剧隆重再演!!

  惊人魅力!

  只演今晚一场!

  世界著名悲剧演员:

  伦敦特勒雷巷剧院的小但维·迦里克与伦敦匹凯特里·布丁巷白教堂皇家草料场剧院及皇家大陆剧院的老埃特蒙特·基恩演出莎士比亚出类拔萃之名剧《罗密欧——朱丽叶》中精彩的阳台一场!!

  罗密欧——迦里克先生

  朱丽叶——基恩先生

  由本剧团全体演员协力演出!全新行头,全新布景,全新道具!

  并演

  惊险万状、惊人绝技、惊心动魄

  《理查三世》中之斗剑场面

  理查三世——迦里克先生

  里士满——基恩先生

  加演

  (应观众特邀)

  哈姆雷特的不朽独白!

  由声名赫赫的基恩演出!

  在巴黎连续演出了300场。

  因欧洲各地有约在先,

  只演今晚一场。

  入场票两角五分,童、仆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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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这里“公爵”故意把演莎剧的三个名演员混在了一起。这三人年代各异,迦里克(1717—1770),老基恩(1787-1833),小基恩(1811?—1868)。第二十二章中《王室异兽》海报上也有这样的情况。

  随后我们在镇上逛来逛去。①所有商店、住家大多是干木头搭的房子,东倒西歪的,也没有刷过油漆。离地有三四英尺高,底下用木桩撑着,这样,大水漫过来时,房子不会进水。屋子四周都有小园子,不过上面仿佛没有栽什么东西,所以杂草丛生,只长些向日葵。此外便是灰堆,破旧的鞋靴,破瓶子,破布头和用旧了的白铁器具。围墙是用各种板子拼凑的,在不同的时间里给钉牢的,歪歪斜斜,很不雅观。大门只有一个铰链——是皮做的。也有些围墙曾于某年某月刷白过,不过据公爵说,那是在哥伦布时代②的事了,这倒很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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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以下是马克·吐温对当时边疆地区的人往往懒散、邋遢表示不满的描写,实乃写的故乡汉尼拔。马克·吐温在其它地方写到汉尼拔时,往往出之以怀旧抒情的笔调,与这里的文笔有所不同。

  ②哥伦布于1492年发现美洲。

  园子里往往有猪闯进去,人们就把它们赶出去。

  所有的店铺都开设在一条街上。各家门口都支着一个自家制成的布篷。乡下人把他们的马拴在布篷的柱子上。布篷下堆放着装杂货的空木箱,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整天坐在上面,或是用他们身边带的巴罗牌小刀,在箱子上削来削去,或是嘴里嚼嚼烟草①,或是张开嘴打打呵欠,伸伸懒腰——这群十足的无赖。他们通常戴顶黄色的草帽,边宽得象顶雨伞。他们不穿上衣,也不穿背心,彼此称呼比尔、勃克和汉克、乔、安特。说起话来懒洋洋,慢腾腾,三句不离骂人的话。往往有游手好闲之徒,身子靠着布篷柱子,双手老是插在裤袋里,除非要伸出手来拿一口烟嚼嚼,或是抓一下痒。人们总是听到在说:

  “给我一口烟嚼嚼吧,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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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当时卷烟尚未流行,南方乡间大多嚼烟叶。

  “不行啊——我只剩一口啦。跟比尔去讨吧。”

  也许比尔会给他一口。也许这是他在撒谎,推说自己没有了。这些流氓,有的人从来身无分文,也从没有自己的烟叶子。他们嚼的烟都是借来的——他们对一个家伙说:“杰克,借口烟嚼嚼,怎么样。我刚把我最后一口烟给了朋·汤浦逊”——而这是谎话。往往每回都如此,除非是生人,这骗不了谁,而杰克可并非生人,他就说:

  “你给过他一口烟,真是这样么?你妹妹的汉子的奶奶还给了他一口呢。勒夫·勃克纳,你先把我借给你的那几口还给我,然后我借给你一两吨,并且不收利息,怎么样。”

  “可是我先前还过你几回啦。”

  “哦不错,你是还过——大概六口吧。可是你借的是铺子里的货。你还的是黑奴嚼的。”

  铺子里的烟是又扁又黑的板烟,不过这些家伙嚼的大多是把生叶子拧起来嚼。他们借到一口烟的时候,往往并非是用小刀切开,而是放在上下的牙齿中间,一边用手撕扯,撕成了两片——有时候这块烟叶的本主,在人家还给他的时候,不免哭丧着脸,带着挖苦的口气说:

  “好啊,把你嚼的一口还给我,把这片叶子给你吧。”大街小巷全是稀泥,除了稀泥,什么都没有——稀泥黑得象漆,有些地方几乎有一英尺深,其它的地方,全都有两三英寸深。猪到处走动,嘴里咕噜咕噜叫唤着。有时你会看见一头泥糊糊的母猪带着一群猪崽子懒洋洋地沿街逛荡,一歪身就当着街上躺了下来,害得人们走过时必须绕过它走,它却摊着四肢,闭上眼睛,摇摇耳朵,喂着小猪崽子,那神态的舒坦,仿佛它也是领薪水过活的。不用多久,你就会听到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在叫:“叱,过去,咬它,小虎。”老母猪便一边发出可怕的尖叫声,一边逃走,因为它左右两旁都有一两只狗咬着它的耳朵打秋千。这时还可见到那些无赖一个个站了起来,乐得哈哈大笑,一直看到不见踪影才算了事。他们那个模样仿佛在说,亏得有了这场热闹。然后他们又恢复了原状,一直要到下一次又有狗打架的事。再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能象一场狗打架那样能叫他们精神陡然振作起来,叫他们全身欢快起来——除非是在一条野狗身上浇些松节油,点上一把火,或是把一只白铁锅拴在狗尾巴上,眼看着这条狗不停地奔跑,到死为止。

  在河边,有些房屋往外伸到了河面上,歪歪料斜的,快塌到河里去了。住家的都已经迁了出来。沿河房子的有些角落,下边的土已经塌了,房子还悬在那里,住家的人也没有搬出,可这是多么危险。因为有时候会有一大段土,有一所房子那么大,突然塌了下来。有时候,整整一片共有四分之一英里那么深,会一天天往下塌,后来到一个夏天,便整个儿塌到水里去了。象这样一个镇子,得经常往后缩、缩、缩,因为大河在不停地啃它。

  每天越是快到中午,街上大篷车啦,马啦,就越发挤,越是不断地涌来。一家人往往从乡下带着中饭来,就在大篷车里吃。威士忌也喝得不少。我看到过三回打架的事。后来有人叫起来了:

  “老博格斯来啦①。——是从乡下来,照老规矩,每个月来小醉一回——他来啦,伙计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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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以下的插曲,是根据马克·吐温十岁时在故乡汉尼拔亲眼见到的惨事写成的。此案的法官即是马克·吐温的父亲。

  那些二流子一个个兴高采烈,——我看他们惯于拿博格斯开开心。其中一个人说:

  “不知道这一回他要搞死谁。要是能把二十年来他说要搞死的人都搞死了,那他如今早就大大出名了。”

  别一个人说,“但愿老博格斯也能来吓唬吓唬我,那我就会知道,我一千年也死不了。”

  博格斯骑着马飞奔而来,一边大喊大叫,就象印第安人那个架势,他吼道:

  “快让开,快让开,我是来打仗的,棺材的价钱要看涨啦。”

  他喝醉了,在马鞍上摇摇晃晃的。已经五十开外的人了,一脸通通红。大家朝他吼叫,笑他,对他说些下流话,他也用同样的话回敬人家。他还说,他要按计划收拾他们,一个个要他们的命,只是现在还没有工夫,因为他到镇上来,是要杀死歇朋上校这个老东西的,并且他的信条是:“先吃肉,临完了再来几勺果子汤。”

  他看到了我,他一边骑着马往前走,一边说:

  “你从哪里来的啊,孩子?你想找死么?”

  说着就骑着马往前去了。我吓得什么似的。可有一个人说:

  “他是说得玩玩的,他喝醉了,便是这么个调调儿。他可是阿肯色州最和气的老傻瓜了——从未伤害过人,不论是喝醉的时候,还是醒的时候。”

  博格斯骑着马来到镇上最大的一家铺子的前面。他把脑袋低了下去,好从篷布帘子底下朝里张望。他大叫:“歇朋,有种的站出来!站出来,会一会你骗过他钱的人。我就是要找你这条恶狗,老子要找的就是你,就是要你的命!”

  接着,他又骂下去,凡是他想得起来的骂人字眼,他都用上了。这时满街都是人,一边听,一边嘻嘻哈哈笑。他就这样骂下去。隔了一会儿,一个神气高傲、五十五岁左右的男子——他还是全镇衣着最讲究的人——从铺里走了出来,大伙儿从两旁纷纷后退,给他让道。他神态慎静自若,一板一眼地说起话来——他说:

  “这一套叫我烦死了,不过,我只能忍到下午一点钟。到一点钟,好好注意啊,——决不延长。在这个时间以后,要是你再开口骂我,哪怕光只一回,那不论你飞到天涯海角,我一定会找你算账的。”

  说过,他一转身,就走了进去。围观的大伙儿仿佛都清醒了,没有人动一动,笑声也停了下来。博格斯骑着马走了,沿了大街,一路之上,不断用种种脏话,倒在歇朋头上,不停地高声叫骂。过不多久,他又转了回来,在铺子前面停下,还是不停地骂。有些人围在他四周,试图劝他就此收场别骂了,可他就是不听。这些人对他说,离一点钟只有十五分钟了,因此他务必回家去——而且马上就走。不过,说也无用,他使足了全身的劲骂个不停。他还把他自己的帽子扔到了泥塘里,然后骑着马,在他那顶帽子上踩过去。一会儿,他走开了,沿着大街,又一路漫骂起来,只见他一头白发,随风飘扬。凡是有机会跟他说话的,都好言相劝,劝他跨下马来,这样好让他们把他关在屋里,让他酒醉醒过来。可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他会又一次在街上飞奔起来,再一次大骂歇朋。隔了一会儿,有人说:

  “去把他的女儿找来!——快,快去找他的女儿。他有的时候还能听她的。要是别的人不行,她能行。”

  因此就有人奔去找了。我在街上走了一会儿,然后停了下来。在五分钟到十分钟之内,博格斯又回来了——不过倒不是骑着马来的。他光着脑袋,歪歪倒倒朝着我走过街,两旁有他的朋友搀扶着,催他快走。这时候,他一声不响,神色不安,并没有赖着不走。倒是自个儿也有点儿快走的模样。

  有人喊了一声:

  “博格斯!”

  我往那边张望,看是谁喊的,一看正是歇朋上校。他一动不动站在大街中央,右手举起了一支手枪,枪口朝外——并非瞄准着什么人,不过是向前伸着,枪筒对着天空。就在这一刹那间,我只见一位年轻姑娘正在奔过来,边上有两个男子同她在一起。博格斯和搀他的人一转身,看看是谁在叫他。他们一看到手枪,搀他的人便往边上一跳。只见枪筒慢慢地往下放,放平了——两个枪筒都上了板机。博格斯举起双手说,“天啊,别开枪!”砰!第一枪响了,他脚步踉踉跄跄往后倒,两手在空中乱抓——砰!第二枪响了,他摊开双手,扑通一声,仰面朝天,倒在了地上。那位年轻姑娘尖声大叫,猛冲过来,扑在她父亲身上,一边哭泣,一边说着,“哦,他杀了他啦,他杀了他啦!”围观的群众推推搡搡,紧紧围着他们,伸长了脖子,想看个究竟。已经在里边的人使劲推开他们,叫道,“往后退,往后退!让他好喘气!让他好喘气!”

  歇朋上校呢,把手枪往地上一扔,脚后跟一转身,走了开去。

  大伙儿把博格斯抬到了一家小杂货店,四周围的群众还象原来那样围得紧紧的,全镇的人都来了。我赶紧冲上前去,在窗下占了个好位置,离他近,能看得清。他们把他平躺在地板上,拿一本大开本的《圣经》放在他的头下,并且还拿了另一本《圣经》,把《圣经》打了开来,放在他的胸上——不过他们先把他的衬衫扯开。我看到两颗子弹中有一颗就打进了他的胸膛。他长长地喘着粗气。这样有十来回。他吸气时,《圣经》随着胸膛往上升,呼气时,《圣经》随着胸膛往下坠——这样十来回以后,他就躺着不动了,他死了。大伙儿把他女儿从他身上拉开。女儿一边尖声叫唤,一边哭泣,他们把她拉走了。她不过十六岁左右,又甜,又长得文静,不过面色很苍白,一脸惊慌、害怕的样子。

  啊,没有多久,全镇的人都赶来了,大伙儿推推搡搡扭着身子往前边挤,想挤到窗下,看个清楚。不过,已经占了好位置的人不肯让,后边的人便不停地说,“喂,好啦,你们各位也算看得够了嘛,你们老占着地方,不给别人一个机会,那就不仗义、不公道了嘛。别的人跟你们一样有那个权利嘛。”

  前边的人就纷纷还嘴,我就溜了出来,生怕闹出乱子来。凡是看到了怎样开枪的人,一个个都在跟别的人讲述当初事情的经过。在这样的人四周,就各个围着一批人,伸长了脖子,认真听着。一个长头发的瘦高个子,一顶白毛皮烟筒帽子推向脑门后边,正用一根弯柄手杖在地上画出博格斯站在哪个位置上,歇朋又站在哪个位置上。大伙儿就跟着他从这一处转到另一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一边点点头,表示他们听明白了,还稍稍弯下了身子,手撑着大腿,看着他用手杖在地上标出有关的位置。接着,他在歇朋站的位置上,挺直了自己的身子,瞪起眼睛,把帽檐拉到齐眼的地方,喊一声“博格斯!”然后把手杖举了起来,慢慢放平;接着喊一声“砰!”踉踉跄跄往后退,又喊一声“砰!”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凡是目击过了的人都说,他表演得十分完满,当初全部经过,就正是这个样子。接着有十来个人拿出酒瓶来,招待了他一番。

  啊,隔了一会儿,就有人说,歇朋这个家伙,该用私刑杀了他。没有多久,人人都在这么说了。他们也就出发了。一路之上象疯了似的,大声吼叫,还把路上见到的晾衣服的绳子扯了下来,好用来绞死歇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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