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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发现——“老汉克·朋格”——男扮女装

小说: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作者:马克·吐温   更新时间:2012-10-7 20:58:26   阅读次数:

  吃过早饭以后,我本想讲讲有关死人的事,猜猜他是怎样会被杀害的,不过杰姆不乐意谈,他说,这会带来恶运。他还说,再说他也可能会来,给我们作祟。他说,一个人要是没有入土埋葬,那么与平常埋葬的人比起来,更会到处游荡。这话听起来也很在理,我便没有再说什么了。不过呢,我不由得不想到要琢磨琢磨这回事,心里总希望能弄清开枪打死那个男子的是谁,又究竟为了什么缘故。

  我们把搞来的衣服翻了一遍,在一条旧呢毯大衣的里子里找到了八块大洋。杰姆说,他推想,是那间屋子里的人偷了这件大衣,因为如果他们知道里边有钱,便不会把衣服留在那里。我呢?我说,我琢磨起来,是他们杀了他的。不过,杰姆不愿多谈这件事。我说:

  “你啊,以为这是件倒霉的事。可是前两天我摸了我在山脊上发现的蛇皮壳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呢?你说,我用手去摸蛇皮,那是会遭到世界上最倒霉的恶运的。好啊,如今是你所说的最倒霉的恶运啦。我们拣到了一大堆东西,还有那八块大洋。杰姆,我但愿每天都遭到什么恶运才好呢。”

  “别忙啊,乖乖,别忙啊。先别太高兴啦。眼看恶运要临头了,听我说,眼看恶运要临头了。”

  真是恶运临头了。我们说这番话的时候,那是星期二。啊,星期五,吃过晚饭,我们躺在山脊顶的草地上。我的烟草抽光了,我到山洞里去取一些,发现那里有一条响尾蛇。我把它打死了。我把死蛇卷了起来,放在杰姆的毯子脚跟头,就象一条活生生的蛇。心想,等到杰姆猛一见,会有好玩的事可看的。啊,到晚上,我压根儿把蛇的事全给忘了。我点灯的时候,杰姆往毯子上一躺,那条蛇的老伴正在那里,咬了他一口。

  他大吼一声跳将起来。灯光照处,照见的第一件事是那条可恶的东西昂起头来,正要再窜一回。我抄起一根棍子,一刹那间打死了它。只见杰姆抓起爸爸那个酒罐,大口往嘴里灌。

  他是光着脚的,蛇就对准了他脚跟咬了一口。就是我这个傻瓜蛋忘了那里有死蛇,它的老伴就会游过来,盘在上面。杰姆要我把蛇头砍下来,给扔了,然后把皮剥掉,把蛇肉烤一段吃。我照着做了。他吃了,还说这能治病。他叫我取下尾巴上的响鳞,他缠到了他的手腕子上。他说这也管用。随后我悄悄地溜了出去,把死蛇扔到了矮树丛里。我不打算告诉杰姆说,那都是我的过错。只要做得到,我就不对他说实话。

  杰姆对着酒罐呷了又呷。时不时的神志不清,跳来跳去,高声叫唤。每一回醒过来,便又去对着酒罐呷酒喝。他那只脚肿得好粗,小腿也肿得厉害。不过,慢慢地酒力见效了,我断定他没有事了。不过,我宁愿给蛇咬,也不愿意喝爸爸的酒。

  杰姆躺了四天四夜,肿全消了,他又活动起来了。我打定了主意,从此不说什么用我的手摸蛇皮的话了。惹了这场大祸,不是很清楚了么?杰姆说,他估摸,下回我会信他的话。他还说,摸蛇皮的恶运非同小可,说不定我们遭到的灾祸还没有尽头呢。他说,他宁愿朝左肩后望新月一千遍,也不愿手摸蛇皮一回。是啊,我也开始觉得我自己在这么想了,尽管我一向认为,往左肩后边望新月,可说是一个人最抽劣、最愚蠢的事了。老汉克·朋格这么干过一回,还大吹大擂的,不到两年,他喝醉后,从制弹塔上摔下来,摔得简直可说是象一张薄饼,摊在地上。人家把仓房的两扇门板作为棺材,把他的尸体给塞了进去。这是人家这么说的,我没有亲见。是爸爸对我说了的。不过,不管怎么说吧,这么傻呼呼地张望新月,就得了这么个下场。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大河河水又往下回落,在两岸当中流淌。我们干的第一件事,大概就是把一只兔子剥了皮系在大鱼钩上,放下去,结果钓到了一条大鲶鱼,简直象一个人那么大,长六英尺两英寸,重两百磅以上。我们当然对付不了它,它会把我们一下子扔到伊利诺斯州那边去。我们便光是坐着,看着它又蹦又跳,直到死在水里。我们在它的胃子里找到一只铜扣子和一只圆球,还有不少杂七杂八的东西。我们用斧头把那个圆球劈了开来,里边有一个线轴儿。杰姆说,线轴儿耽得时间久了,外面裹上了各样东西,成了个圆球。我看,这么大的一条鱼,是密西西比河上钓到的最大的鱼了。要是在村子里的话,能值很多钱。人家会在市场上论磅出售,每个人都会买一点。肉象雪一般白,煎着吃美味可口。

  第二天早上,我说,日子过得太慢,太沉闷,我要来点儿热闹的。我说,不妨由我偷偷渡过河去,打听打听各方面的情况。这个主意杰姆很听得进。不过他说我必须晚上去,眼睛又要放得尖一些才行。接着,他端详了一番。然后说我能不能穿上旧衣服,打扮得象一个姑娘家呢?这可是个好主意。我们就动手把一件印花布衫子剪短,我把我的裤腿卷到膝盖上,穿上了衫子。杰姆用钩子替我在背后收紧了些,就弄得合身了。我带上了女用的遮阳大草帽,系到我的下巴颏儿上,这样,人家要细看我的脸,就好比要从火炉筒子往下看一样的难。杰姆说没有人能认出我来,即使是白天也难。我操练了一整天,让自己能掌握一些诀窍,慢慢地也就相当熟练了。不过杰姆说,我走起路来,还不象姑娘家的样子。他还说,我千万不可以把衣衫一提,把手插进裤子口袋,这个习惯必须改掉。这一点我注意到了,就有些进步了。

  天黑以后,我便坐划子前往伊利诺斯州的河岸那边。

  我在渡口下面不远处朝镇子划去。水流把我带到了镇梢头。我把独木舟系好了,沿着河岸往前走。有一间小小的草屋,已经好久没有人住了,如今点着亮亮的灯光。我心想,不知道是谁住在那里。我轻手轻脚走过去,从窗口朝里偷偷一望。只见有一位妇女,四十岁上下,正就着一张松木桌上的蜡烛光做针线活。她的脸我没有见过。她是个外乡人。镇上人的脸没有我不认识的,这也是该我的运气好。当时我正在心虚,开始懊悔这回该不该来。人家也许会听出我说话的声音,就会识破真相。不过嘛,如果这个妇女到小镇上来了两天了,那我想知道的一切,她准能告诉我。这样,我便敲了敲门,并且打定主意,要自己千万别忘了自己是个姑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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