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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教师话语霸权与师生关系
摘要 :在我国当前的课堂教学中,教师牢固掌握着话语权。教师话语霸权给现实教学带来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它导致学生对教师的绝对服从和盲目迷信,使课堂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生机和活力,压抑了学生的求知欲、自信心和想象力,扼杀了学生的怀疑、批判和创新精神,使学生成为知识的“接收器”。为了学生的发展,课堂教学呼唤学生主体意识的回归,学生需要拥有课堂教学话语权。教学应当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往互动与共同发展的过程。此外,学生的身心发展的特点也决定了无论是在认知方面,还是情感方面,学生都需要教师的悉心指导与关怀,需要与教师进行心灵上的沟通和交流。教学过程应当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全面的心灵对话过程,是一种教育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交流、相互沟通和相互理解的过程。本研究对教师话语霸权现状进行审视和分析,从改善师生关系的角度出发,针对现实情况,提出了教师话语霸权消解与师生关系重建的前提、基础、手段和目标。
笔者首先多方收集国内外有关师生话语权的研究,作为本研究的理论支撑。其次,采用课堂观察法和访谈法,深入真实的课堂教学实践,调查当前课堂教学中教师话语霸权的现状,并进行归因分析。然后,对教师话语霸权与学生话语权丧失的表现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教师话语霸权对师生关系的消极影响以及学生拥有话语权是必然趋势,进而提出教师话语霸权消解与师生关系重建是必要的。
笔者提出教师话语霸权消解与师生关系重建的前提是师生主体意识必须发生转变,基础是师生建立主体间关系,手段是引入“对话”,目标则为实现师生话语权共享和建立和谐师生关系。在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均呈现新态势的背景下,师生话语模式受到批判、责难、反思和质疑,师生话语由教师控制话语走向师生对话,建立和谐师生关系是历史必然。
关键词:教师话语霸权;师生关系;师生话语权;共享和谐;师生关系
引论
(一)问题的提出
.现实背景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吴康宁等教授的研究,小学生在课堂师生交往中处于“受动者”的地位。学生很少自己去启动师生交往,大多的学生是等待教师赋予自己加入师个交往过程的机会,这便是为什么学生指向教师的言语交往行为大部分都是“回答”行为,而“提问”与“异议”行为只占很小比重的缘故,这同西方一些国家小学生在课堂师生交往过程中经常充当“启动者”的现象恰成鲜明对照。①这表明:在当前的中国中小学教育里,教师话语霸权还普遍存在着,师生共享话语权还只是美好的、亚待实现的愿景。
伴随着人类对科学主义霸权的批判以及人文主义思潮的张扬,“对话”和“交往”己成为当今世界的中心议题。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一项保护儿童的国际性法律文件《儿童权利公约》的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儿童应享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此项权应包括通过口头、书面或印刷,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儿童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包括在教学活动中有交流、发表自己的想法和看法的权利,也即拥有话语权。儿童拥有话语权是法律规定的,是任何人无权加以限制和剥夺的。
1999年6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要求教师“要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有较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学道德,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代课堂教学强调教学双方的互动与沟通,强调师生双方在平等的前提下,充分享有自己的话语权,从而通过对信息的频繁交换做出选择,最终达到满足教学双方各自的需要。
2001年6月,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我国正式启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倡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得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②后现代主义对权力话语和精英话语提出批判,认为事物的意义不是被决定的,而是不断生成的。任何僵化的意识,任何霸权性的话语,都将使思维受到压抑,而争执、分歧和差异才体现了世界的多元与丰富。③多尔提出:“在这一新的后时代,我坚信,我们需要探索并尊重彼此的思想与存在感……为此我提倡一个以会话一对话性会话一为核心的课程。”④
为了学生的发展,课堂教学呼唤学生主体意识的回归,学生需要拥有课堂教学话语权。同时,时代要求课堂教学话语权力由教师独霸走向师生分享,要求对课堂话语权进行重新分配,这是当前教学改革和时代发展的必然。
2.研究的理论基础
(1)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
德国著名哲学家哈贝马斯倡导交往行为,以建立相互理解、沟通的交往理性,以达到社会和谐。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ommunioativea。t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之间以语言或符号为媒介,以言语的有效性要求为基础,以达至相互理解为目的,在意见一致基础上遵循(语言的和社会的)规范而进行的,被合法调节的、使社会达到统一并实现个人同一性与社会化相统一的合法化的、合理的内在活动。①“交往行为”作为一种以理解为目的的活动,其发生是以“交往性资质” (eommunieativeeompetenees)为前提条件的。要达到相互理解,一个参与交往行为的人必须做到:说出某种可理解的东西;使自己成为可理解的;与他人(听者)达成相互理解或共识。2)维果茨基的社会建构主义
社会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学生建构自己知识的过程,即学生不是被动的接受刺激,而是对外部信息进行主动的选择和加工,主动的建构信息的意义。每个学生都会以自己原有经验为基础对信息进行编码,建构自己的理解;同时,原有知识又会因新经验的进入而发生调整和改变。同化和顺应是建构主义理论中一对重要的范畴。同化是“个体把刺激纳入原有的格局之内”②,是主体对外部环境因素进行主动的选择、改变,将其纳入原由图式的功能,顺应是主体原有图式不能同化客体时,对原有图式进行调整或创立新图式以适应新环境的功能。针对学生心理发展的机制问题,建构主义认为人的心理发展是一种心理结构(心理图式)的发展,这种结构具有完整性、转换性和自调性:人的心理结构是不断建构起来的,是主体和客体不断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主体活动的产物。③最初的建构主义把学习描绘成儿童自身进行探索、发现和建构的过程。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前苏联心理学家维果茨基的影响,则强调知识的发展是通过社会建构而激起的,这种社会性的建构是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从事持续的谈话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④其社会性建构主义(social。onstructivism)同时考虑主观与客观知识,并将两者联系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它认为,世界是客观存在的,对每个认识世界的个体来说是共通的。知识不仅是个体在与物理环境中通过相互作用中建构起来的,同时是个体在社会性的相互作用中建构起来的,社会性的相互作用相对而言更加重要。每个学习者都有自己的经验世界,不同的学习者可以对同样的问题形成不同的假设和推论,而学习者可以通过相互沟通和交流,相互争辩和讨论,合作完成一定的任务,共同解决问题,从而形成更加丰富、更加灵活的理解。同时,学习者可以与教师、学科专家等开展充分的沟通。这种社会性相互作用可以为知识建构创设一个广泛的学习共同体 (eamingcolnmunity),从而为知识建构提供丰富的资源和积极的支持。
(3)福柯的后现代权力观
福柯的话语不是单纯的语言和文本,而是一种有历史、社会和制度特性的陈述、术语、范畴和信仰的结构。话语是一种权力关系,它表明谁有发言权,谁无发言权。部分人得保持沉默(至少在某些场合下),或者他们的话被认为是不值得关注。语言系统在情感和思想层面上产生压制;尽管它是一种隐蔽的、表面上无行为人的控制系统,然而它是一种真实的权力。①这种权力蕴藏于制度、知识和理性中,福柯称之为话语权力。这种权力具有一种无形的威慑力,使你屈从于它。教学话语是课堂社会中散发权力意味的语言,而话语权是课堂权力资源最核心的部分。因此谁掌握了课堂话语场域中的话语权,谁就形成了相应的话语权威。师生在与课堂社会中各种显性和隐性的事件相遇时正是借助这种非中立的话语进行交往。
3.本人研究动机和客观条件
从主观上讲,本人一直对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方面的问题比较感兴趣,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的题目是《英语课堂教学中确立学生主体地位的有效途径》,而硕士毕业论文的选题可以说是有一定的传承性。在这近三年的研究生学习过程中,我始终比较关注这方面的研究,尤其是关于师生课堂教学中的话语权分配与师生交往方面的问题。从客观上讲,关于消解教师话语霸权,从而达到师生关系重建的研究在国内比较少,本人想通过这次的研究发掘一些资料,为后续研究做好一定的铺垫。
(二)教师话语霸权与师生关系相关概念厘定话语
“话语”即言语,说的话。②西方对话语的解释有很多种,维特根斯坦、海姆斯、培恩、奥斯丁、布尔克等都对话语做出了自己的解释。话语是言说者和听者之间传递信息、沟通思想的重要手段。在话语表达中,言说者的思想观点、喜怒爱恶自然地对被听者起支配、评价和指认等作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一游戏”概念是话语最接近的哲学术语。他用“语言一游戏”这一概念来说明话语是复杂程度和长度不同的言谈方式,是一种传达在一贯不变的社会关系中言谈方式所固有的内容的尝试,是一种伴随日常社会交往的固有用词格式。③福柯认为话语是一种具有历史、社会和制度独特性的陈述、术语、范畴和信仰的结构。
本研究对话语的界定采用的是:“话语”,简单地说是语言,但是不是指物化的语言形式,而是指在交流过程中的语言,它强调的是语言的交流对话活动。话语涵盖了交流对话双方的交流意义及当时的交流语境,并指向交流产生的结果。可以说话语包含了交流过程中的物化的语言,语言的主体,以及语言主体之间的主观因素和客观结果这一整套的体系。①
2.话语权
喻国明教授对话语权的阐释:虽然每个人都拥有说话的权力,但是就其社会声音的表达而言,其“社会音量”是有很大差异的。有些人的“社会音量”很大,有些人的“社会音量”很小,人们一般把那些掌握着某种政治、经济或文化资源,因而其社会表达具有较大“社会音量”的人,称作拥有较多“社会话语权”的人。概言之,话语权不是每个人都拥有的,每个人拥有的话语权也非同一的,个人的言语表达涉及到话语权的“权利”和“权力”两个纬度,也存在“隐性”和“显性”两种状态。
本研究经过分析与取舍,采用的话语权的界定是:话语权是一个人的话语权力,它体现的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中,自主地对现实生活,实践活动进行真实、具体的表白,理性或感性的反映自己的理念、思想、态度、价值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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