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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1-10-16 11:35:2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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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简介
  中华女子学院是全国妇联所属,由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财政部全额拨款的全国唯一的一所国办、独立的女子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办学性质为公办院校。学院座落在北京亚运村姜庄湖畔,占地16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藏书近20万册,是一所具有女性特点的现代化的花园式高等学校。

  她的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女子职业学校,后更名为全国妇联妇女干部学校。1984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成人高校,更名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1987年再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为国家培养了几千名妇女人才,其中部分毕业生已经走上了一些各业的领导岗位。中华女子学院通过10年的成人高等教育的探索与积累,于199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招收普高本科学生。在全国妇联和教育部领导的关注下,中华女子学院在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的新形式下,抓主机遇,稳步发展。特别是通过三年的扩招(1999—2001),我院的普高招生规模扩大了,学院的工作重点由成人高等教育转向普通高等教育,明确了办学思路,“求特不求全,求精不求大”,实行‘三个为主’(学历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非学历教育以中高级女性人才培训为主;学科建设以女性学及特色专业为主)提出了以特色求发展,以创新求发展,以改革求发展,以人为本求发展的明确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对女性人才和女干部的培养教育、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为迎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在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的倡导下,学院从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

  1996年开始招收普高等本科生。现有普高本科专业10个,高职专业9个,并成立了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成人教育的培养并开设了专业及专生本层次的成人教育。

  2002年2月10日教育部以教发函200212号文,同意我院设置为本科层次普通高校。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北京市教委主任耿学超等领导先后到校视察工作,一致赞扬学院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定位准确、特色突出、前景看好,是一所很有发展、独具特色的普通女子高等学院。

    学校成立以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和招生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常委会议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高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中华女子学院
高校代码:11149
所在省市:北京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联系电话:010-84642110
学校传真:010-84642110
学校网址:http://www.nw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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